索引号 | 002508414/2024-025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9 |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王思涛委员:
您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秋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的建议》(第104号)提案,已由区政府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3年入秋以来,我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呈现肺炎支原体感染、甲型H3N2流感、乙型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多病原交替和叠加流行态势,此外还有合胞病毒、百日咳等其他呼吸道疾病呈现高发态势。学校是人群高度聚集场所,同时学生因免疫力较低是多种传染性疾病的易感和高发人群。2023年,全年共规范处置学校流感、诺如等传染病聚集性事件200余起,传染病苗头和聚集性事件远超历年同时水平。因此,加强学校秋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非常关键,也非常有必要,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区卫健局将联合教育局做好以下措施。
一、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疫情形式研判。卫健部门在定期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在疫情高发期增加风险评估次数,每周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和防控建议,定期和教育局召开部门联络会议,通报疫情和风险研判信息,增加联合督导和督查频次,让传染病防控能抓早抓主动、抓实抓具体。学校(幼儿园)切实承担起校园内传染病的主体责任,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的有效实施,要持续关注和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与区疾控中心、属地卫生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动,强化对新冠病毒感染、诺如病毒、流感、手足口病、百日咳、结核病等常见传染疾病的预警防范和教育处置,切实防范学校发生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风险。
二、加强日常健康监测,严格做好病例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好晨午检制度、传染疾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常见传染疾病的监测预警。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传染疾病防控工作,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结膜出血等)、疑似患传染病以及因传染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尽快接患儿就医,同时做好患儿诊断的追踪和登记工作,建议病例在规定的隔离期满返校后由学校校医(保健老师)根据各类疾病的处置技术指南和规范综合判定复学。住宿制学校应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强化教育宣传培训,提升疫情规范处置。卫健部门定期举办传染病理论和现场处置培训班,联合学校加强校医培训,使其能够了解和掌握各类传染病的症状及隔离期限、消毒药物的选择和使用方法以及疫情报告的相关要求,同时,让传染病疫情处置队伍能够更科学、更规范地指导和处置我区学校场所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卫健、教育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向学生、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宣传传染病相关知识,秉承“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流感、新冠、水痘等疫苗。引导师生不带病上课(岗),在传染病高发期减少到人员密接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以及咳嗽礼仪等防护措施。严格落实《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和《杭州市中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引》,确保程序规范、人员到位、责任落实。校园出现传染疾病疫情时,学校要第一时间按要求报告并规范处置。发生聚集性疫情(同一班级内,每日新增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1周内病例达30%及以上的)时,学校根据疾控机构综合研判建议,报备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采取以班级为单位停课措施。
四、加强公共卫生管理,确保学校卫生安全。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性加强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建议学校储备一定量的消毒物资,定期对教育教学、生活学习、日常活动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配备和培训专人能够正确及规范的开展消杀作业。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范和流程,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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