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93/2024-02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3 |
胡爱花领衔人代表团:
您在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号建议《关于浙西天池景区国有平台规范运营的建议》已交由我局主办,国兴集团、清凉峰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龙岗镇协办,现针对您的提议答复如下:
一、景区并购及建设情况
自国兴集团接收浙西天池景区以来,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确保浙西天池景区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国兴集团多次与规资局、清管局、环保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审批部门进行深入对接,就景区开发进行科学规划和论证。但由于浙西天池景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且属于梅花鹿保护核心区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展任何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为确保景区生态平衡和安全管理,自2022年起,委托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全权管理浙西天池景区,负责景区的日常修缮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并于2022年底对景区门楼、管理用房、厕所等设施进行了维修和更新,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和游客体验。
二、开发受限于保护区及军事国防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浙西天池景区位于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对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目前清凉峰管理局已在保护区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中列入了完善千顷塘区块的旅游功能的规划(具体内容还需等司局审查后批复才能确定),为充分考虑保护区周边镇、村发展的需求,原则上同意有限区域适度开发旅游。此外,浙西天池景区涉及驻地部队军事设施保护,目前看区域范围内不适宜大规模开展文旅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投入,浙西天池日常管理及各类项目投资建设运行需征求驻地部队意见,需符合相关国防规定。
三、制定冰雪旅游分级分类管控体系情况
针对2023年12月冰雪旅游旺季到来,文旅局高度重视,迅速牵头相关部门进行部署,拟定了《临安区冰雪旅游分级分类管控体系》,明确冰雪旅游安全管控的监测办法、职责分工、管理机制。建立文旅部门牵头,气象、交通、公安、镇村、融媒体等部门参与的联合会商机制,组建人员力量,根据雪情等级分级分类做好响应落实。同时交通、公安等部门均形成了本系统的冰雪旅游等级响应方案,由镇村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根据预警等级和实时预警信息,对上级及部门指令进行处置,落实巡查、设卡、劝返、救援等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冰雪旅游相关产业规划。文旅局将深入推进临安的冰雪旅游资源的调查研究,结合浙西天路户外圈总体定位,高起点、高标准谋划编制《临安区冰雪旅游产业规划方案》,同时衔接好保护区规划中提出的一是划定生态体验区,如在桃花溪村设立露营区、增设休憩驿站、修缮千顷塘门楼等;二是提升生态旅游交通设施,如规划桃花溪村童玉掉石岭源头磨刀石垄、西坑杨树林、小石林建设停车场各一处;三是丰富生态旅游内容活动,如华南梅花鹿种群保护主题的科普教育基地,在柘林坑区块适度开展登高探险、观瀑戏水、科普教育以及民俗文化等主题项目;四是旅游开发必须严格限制在总规限定的旅游规划范围内,遵从保护区相关条例。
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杭州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梅花鹿的主要栖息地。环保局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线索核查整改,落实“一支队伍管保护地”理念。
三是持续开展公众宣传和教育。通过科普或授课等形式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区的认知和支持,加大管理和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自然保护区的参与和监督,杜绝游客进入非旅游区域游玩,最大限度减少游客对华南梅花鹿栖息地的影响,对保护区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
四是持续做好部门镇街联动。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镇街的沟通协调,着重解决交通拥堵、道路交通安全、私自违规载客、沿线环境卫生等问题,在保护好浙西天池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外围旅游资源,做好桃花溪村等村落的运营招商工作,加强对民宿、农家乐的指导,引导文旅产业规范经营,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承办领导:徐一鸣
承 办 人:沈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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