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89/2024-029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6-2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对临安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
2024-06-25 10:07
来源: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黄秀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可降解塑料推广及减少微塑料污染的建议》(75号提案)已收悉,现根据工作实际,经会商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对建议答复如下:

临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和可降解塑料推广工作,按照《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浙发改环资〔2021〕26号)及《关于印发<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发改资环〔2020〕404 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3月,由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临发改〔2021〕13号),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号、海报、LED屏、免费发放环保袋等多种方式,加大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鼓励市民共同参与到禁限塑行动中去。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商超市场、外卖、快递行业及宾馆酒店,面对面地开展教育宣传。各市场主体也积极创新引导方式,通过奖励等方式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如中都大酒店推出入住客房“不使用六小件”便奖励消费抵用券等活动,营造了全民禁塑限塑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回收处置。一是生活源塑料垃圾处置方面。我区全面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全覆盖建设,截至2023年已建成定时定点点位425个,定时定点小区212个,并在小区内设置快递包装回收箱,对快递包装进行回收利用。目前,我区生活垃圾均纳入杭州临安绿能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废弃塑料)无害化处置100%二是农业源塑料垃圾处置方面。由区供销总社牵头,联合各镇街,以农资经营点折价回收与各村保洁员收集相结合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各回收点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废旧农用薄膜的统一收运处置工作。2023年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68.78吨,回收废旧农膜70.63吨,有效减轻了农业面源塑料垃圾污染。

(三)加大产业扶持。支持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扩能项目优先申报省重点和省重大产业项目,优先解决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优先支持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强化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市民对免费塑料制品习惯性依赖,对塑料污染防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二是快递、外卖服务业的发展造成塑料包装废弃物数量快速增长;三是微塑料的环境监测体系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还缺乏相应的标准和检测技术方法。因此,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共同参与。

、下一步工作

(一)主动服务指导。按照《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开展各领域的自查自改工作。对财富中心、宝龙广场、万华广场、苕溪时代广场、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联华超市等塑料制品使用量大的综合体商场、超市等单位,主动提供服务指导,促使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落实禁塑限塑工作的自觉性。

(二)落实禁限举措。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淘汰类塑料制品。住宿酒店不主动提供塑料包装、塑料材质的“六小件”,减少使用量。邮政快递经营场所按要求配备绿色循环回收箱,严格执行《快递封装用品》GB/T 16606标准,不使用45mm以上一次性塑料胶带。

(三)严格执法监管。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要求,每年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电商企业、星级酒店、快递企业、塑料农膜使用大户、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的污染治理等治塑重点领域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反塑料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减少塑料污染。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联合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全力落实禁限塑举措,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共同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承办领导:潘军辉

人:胡晓波

承办电话:8954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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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文日期 2024-06-25
关于对临安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5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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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秀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可降解塑料推广及减少微塑料污染的建议》(75号提案)已收悉,现根据工作实际,经会商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对建议答复如下:

临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和可降解塑料推广工作,按照《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浙发改环资〔2021〕26号)及《关于印发<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发改资环〔2020〕404 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3月,由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临发改〔2021〕13号),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号、海报、LED屏、免费发放环保袋等多种方式,加大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鼓励市民共同参与到禁限塑行动中去。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商超市场、外卖、快递行业及宾馆酒店,面对面地开展教育宣传。各市场主体也积极创新引导方式,通过奖励等方式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如中都大酒店推出入住客房“不使用六小件”便奖励消费抵用券等活动,营造了全民禁塑限塑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回收处置。一是生活源塑料垃圾处置方面。我区全面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全覆盖建设,截至2023年已建成定时定点点位425个,定时定点小区212个,并在小区内设置快递包装回收箱,对快递包装进行回收利用。目前,我区生活垃圾均纳入杭州临安绿能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废弃塑料)无害化处置100%二是农业源塑料垃圾处置方面。由区供销总社牵头,联合各镇街,以农资经营点折价回收与各村保洁员收集相结合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各回收点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废旧农用薄膜的统一收运处置工作。2023年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68.78吨,回收废旧农膜70.63吨,有效减轻了农业面源塑料垃圾污染。

(三)加大产业扶持。支持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扩能项目优先申报省重点和省重大产业项目,优先解决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优先支持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强化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市民对免费塑料制品习惯性依赖,对塑料污染防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二是快递、外卖服务业的发展造成塑料包装废弃物数量快速增长;三是微塑料的环境监测体系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还缺乏相应的标准和检测技术方法。因此,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共同参与。

、下一步工作

(一)主动服务指导。按照《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开展各领域的自查自改工作。对财富中心、宝龙广场、万华广场、苕溪时代广场、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联华超市等塑料制品使用量大的综合体商场、超市等单位,主动提供服务指导,促使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落实禁塑限塑工作的自觉性。

(二)落实禁限举措。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淘汰类塑料制品。住宿酒店不主动提供塑料包装、塑料材质的“六小件”,减少使用量。邮政快递经营场所按要求配备绿色循环回收箱,严格执行《快递封装用品》GB/T 16606标准,不使用45mm以上一次性塑料胶带。

(三)严格执法监管。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要求,每年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电商企业、星级酒店、快递企业、塑料农膜使用大户、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的污染治理等治塑重点领域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反塑料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减少塑料污染。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联合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全力落实禁限塑举措,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共同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承办领导:潘军辉

人:胡晓波

承办电话:8954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