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596/2024-026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5 |
尊敬的马学新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单位办理,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注。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创新券政策推广培训力度”的建议
为进一步抓好创新券推广应用工作,我局常年通过各种形式组织企业开展培训,针对政策内容、申请兑现程序等企业所关心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宣讲解读,并根据我区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积极联动相关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做好申请工作,共同推动创新券应用。今年3月26日,我局联合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举办了科技创新券政策解读与系统操作培训会,在临高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研和财务负责人等130余人参加培训。
为方便企业理解创新券政策、高效提交申请资料,我们已对创新券政策进行了梳理。将可申请服务内容进行分类列举,便于企业对照判断拟申请项目是否在政策支持范围内;画出申报流程图,帮助企业知晓完整的申报、审核、兑付流程;在我局微信公众号提供申请表、服务结果说明等参考模板,方便企业下载使用。
二、关于“促进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建议
“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是科技创新券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经过多年的政策优化、修订,已形成了省、杭州市、区3级政策体系。省级层面通过建设和维护“浙江科技大脑”管理平台,指导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建立起在线申领、使用和兑现科技创新券的标准化管理流程;杭州市级政策重点支持市级科技服务载体培育,并根据区县(市)发放、兑现科技创新券绩效情况给予奖惩。
区级科技创新券政策重点为:通过发放与兑现创新券,鼓励辖区内企业根据需要积极使用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仪器设备,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对外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
三、关于“加强创新券使用监管”的建议
我区2021年科技创新券实际兑付资金483.0087万元,2022年科技创新券实际兑付资金579.6863万元,2023年科技创新券实际兑付资金803.7045万元,由此可见我区财政对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力度是逐年增强的。
为确保财政科技经费高效规范使用,我局根据“最多跑一次”办事要求,优化规范了创新券的申请、使用及兑付审核流程。我们认真与企业做好沟通,充分了解企业的使用意图,并会同财政局做好审核、公示工作,以确保创新券用在实处,用出成效。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后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局的科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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