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89/2024-026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23年,临安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围绕打造“吴越名城·幸福临安”的目标,不断深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夯实绿色根基。
二、水环境
(一)水环境现状
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为优。2023年度9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14个区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2.9%,除青山水库断面水质为Ⅳ类(湖库)外,其余13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里畈水库和水涛庄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华光潭二级水库、英公水库、朱里坑溪、华光潭一级水库、居仁水库、江岭水库、喷洞水库和夏村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4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均达到Ⅱ类标准;18个镇街29个交接断面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有29个,占比100%;全区157条“河长制”河道水质达标率为94.6%。
(二)措施与行动
1.全力护航亚运水环境质量。编制实施《第19界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临安区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暨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3年实施计划》、《亚运藻类预警应急监测方案》、《杭州市临安区亚运场馆环境质量保障方案》。每日对2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和亚运场馆、住宿点核心水域水体开展监测。同时完成亚运保障一套清单点位的排查整治全覆盖,亚运期间每日开展涉水点位的排查检查。亚运期间临安区总体水体感官良好,核心水域水体达到Ⅰ~Ⅲ类水质的比例100%。
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临安区“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调整上报,并经杭州市政府批复。完成《临安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并根据预案开展了一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3.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完成7个镇街,8个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工作;完成18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工作,排查存在问题的企业66家,均已落实完成整改;完成太湖镇青云工业功能区“污水零直排区”星级园区培育建设方案编制和上报。并成功纳入第二批浙江省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培育名单。
4.开展医疗机构污水治理提升整治。30家2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均纳入“双随机”检查名录,26家医疗机构42个问题均完成整改,省市重点排污单位2家,完成临安中医院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成8家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申领。
三、大气环境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临安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4%;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0.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臭氧(O3)平均浓度14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8天,优良率90.4%,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
2023年,临安区18个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4微克/立方米。
(二)措施与行动
1.全力保障亚运。围绕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编制并印发《临安区“迎亚运·促转型”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与攻坚行动方案暨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实施计划》和《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临安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方案》,明确会前攻坚、会期保障、会后总结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例会、调度通报、信息报送、督查检查等工作制度,形成严密的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政企协商,科学制定政企协商减排方案,并邀请专家面商会审,制定一企一方案,亚运会期间根据企业生产实际需要,优化调整两批次共24家企业的减排方案,保证空气质量和企业生产两手硬。
2.加大攻坚力度。解决一批治气突出问题,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一是制造业“腾笼换鸟”和改造提升,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销号113家,产业结构调整3家;二是实施VOCs专项治理,完成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7家,完成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65家,完成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1家,完成铸造行业提标改造7家,完成318家工业和汽修企业活性炭更换工作,建成2个集中式汽修钣喷中心并投入运行;三是推进企业绩效提级,完成大气绩效提级B级企业20家、D升C企业89家。
3.加强面源管控。多部门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行动,加大面源污染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反馈。一是强化工业源污染管控,持续对工业企业、汽修企业开展动态巡查,同时实时监测重点企业排放数据。二是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完善部门、镇街、村社三级联动机制,每日开展网格化“线上+线下”巡查工作。三是强化扬尘管控,印发《进一步加强临安区工地扬尘污染全过程防控工作意见》,督促在建工地落实“控尘十条”和“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措施,加强道路保洁保湿工作。四是强化餐饮油烟管控,新增724台油烟在线监控,组织多部门对重点区域、亚运场馆周边餐饮单位、综合体排污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有效减少油烟排放。
4.实施数智治气。加强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通过雷达扫描、走航等设备,科学定位污染源,针对性实施污染防治举措,安装用电监管模块41家,开展61次走航监测,雷达扫描不间断监测。依托环境大脑、生态智卫平台,结合工业企业在线监测、扬尘在线监测、油烟在线监测、空气自动站、高空瞭望等系统,加强工业企业、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污染源数智管控,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空气质量管控水平。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临安区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51.9分贝,夜间噪声44.9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为“较好”;城区道路交通昼间噪声等效声级64.9分贝,夜间噪声56.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好”。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7.5%,较去年同期上升12.5%;夜间达标率为68.8%,较去年同期上升12.6%。
(二)措施与行动
一是健全噪声污染防治机制。印发《临安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工作推进、信息报送机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长效管理。
二是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梳理临安区噪声污染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举措。解决噪声污染重点问题22个,其中省级件办1个,市级件9个,区级件12个。
三是加强噪声监测能力建设。临安区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共计4个,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共计20个,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共计8个,均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开展亚运场馆周边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自查工作,完成功能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
四是加强工业和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开具夜间施工证明63次。
五是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在高考、中考及重大活动期间,发布实施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累计护考3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1人次,护考11个考点,为1.47万名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应试环境。
五、固体废物
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2.14089万吨,利用处置量
52.125044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19827万吨,贮存量0.035672万吨,倾倒丢弃量0万吨。利用处置率为99.97%。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23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6.667282万吨,综合利用量26.651436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19827万吨),处置量0(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万吨),贮存量0.03567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9.87%。
(二)工业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2023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77万吨,危险废物全部实行集中代处置制度,全部实行规范化利用处置,推进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动态全覆盖,提升小微收运平台智能化物流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营和安全生产水平。
(三)医疗废物基本情况
2023年全区共产生医疗废物0.086431万吨,均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四)城镇生活垃圾现状
2023年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20.617177万吨,通过焚烧处置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五)措施与行动
1.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管理工作。2023年,我区进一步加强了全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规范管理工作。全区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节能灯、线路板蚀刻废液、废线路板、含铜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化工废物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
2.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不断深化危险废物转移监管、跟踪管理等工作。2023年生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1984份。
3.加大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力度。2023年,临安区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将固体废物治理监管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对存在突出问题区域领域开展督察,将相关问题纳入“七张问题清单”,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和每季度问题曝光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非法运输、倾倒和利用处置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执行不到位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监管,全面提升废塑料治理水平。三是开展临安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100多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现场排查摸底、危废培训指导、督促企业整治提升并通过验收,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过程,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六、辐射环境管理
(一)辐射安全现状
2023年,全区在册辐射工作单位118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其中,涉放射源单位7家,主要分布在造纸、塑料制造、水泥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正常使用放射源15枚;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08家,Ⅲ类医用射线装置195台、Ⅱ类工业探伤仪49台。未发生丢失、被盗、泄露等重大辐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
(二)措施与行动
1.加强辐射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健全档案资料等有效措施。
2.深化放射源环境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检查涉放射源单位7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11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完成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工作,及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放射源被盗、丢失、失控等各类放射性污染事故。
七、生态文明建设
(一)持续深化美丽临安建设
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围绕打造“吴越名城·幸福临安”的目标,不断深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功创成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杭州地区唯二拥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区县(市)。获得省级绿色转化激励资金3年3个亿,推进低(零)碳试点建设,守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多绿”创建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措施与行动
1.全力推进省级低(零)碳试点建设。完成太湖源镇、锦北街道泥川村等6个第一批省级低(零)碳试点验收工作。指导督促潜川镇等第二批省级试点建设,争取再赛马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申创第三批省级低(零)碳试点,湍口镇、昌化镇、天目山镇、太阳镇等4镇14村(社区)入选省级第三批低(零)碳试点,入选总量居杭州市第一。“竹林固碳经营技术标准化试点”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为杭州市唯一。
2.凝聚合力守好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组织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规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清管局、清凉峰镇、龙岗镇对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开展临安区“绿盾”现场巡查行动,全力推进“一支队伍管保护地”。清凉峰、天目山入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试点。完成《临安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报告》验收。《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华南梅花鹿美丽家园》入选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杭州市临安区立体式呵护“浙西精灵”》入选浙江省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最佳创新案例。
3.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满意度调查期间,微信公众号推送转发量超过15万,宣传资料发放20多万份,同时,创新开展了微信公众号广告推送、短信点对点推送及公交、城市大屏不间断宣传等手段,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2023年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得分为88.26分,比上一年上升4.43分,全省排名40,比上一年上升39位。
4.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完成六五环境日浙江省主场活动、815全国首个生态日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活动的举办。开展临安区环保小卫士评选、临安区青少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绘画比赛及第一届教师环保类论文评选工作等活动,在学习强国平台发布生态文明宣传图文视频6篇。杭州市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家、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家、市级绿色学校4家。会同区妇联做好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共创建区级绿色家庭100家,不断居民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大家践行节能低碳生活方式。
八、专栏
(一)污染物总量管理
完成4家企业购买排污权,涉及金额66.6098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完成建设项目环评许可202个,其中,报告书10个、报告表153个,“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区域降级备案39个。办理29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其中,重点管理企业115家、简化管理企业181家。办理危险废弃物收集经营许可4项,辐射安全许可72件。继续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全年完成“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承诺+公证”改革、“多评合一”项目44个,涉及总投资29亿元。完成排污许可“双百”工作,审核排污许可证质量405张,审核企业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380家。制定化工园区入园评审机制和拿地即开工项目预审机制。开展“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工作。增加优先保护单元面积46.97平方千米,扩展横畈产业平台、玲珑工业功能区等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0.75平方千米。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环评单位5家,警示约谈环评单位3家、环评工程师3人。
(三)环境监察
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321人次,检查企业2031家次,发现环境问题681个,立案124件,查处123家,处罚金额803.92万元;13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涉及金额45.04万元;受理信访601件,比上年下降32.2%,办结率100%;发放信访联系卡758张,通过信访联系卡解决环境问题117个;出具处罚决定书132份,处罚金额866.2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其中1件为刑事案件,3件为行政拘留案件,3人被行政拘留。
(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件219件(重点件11件),其中,2017年和2020年两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分别为89件和99件,2019年、2021年、2023年三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分别为17件、13件、1件,各级督察件100%整改销号。检查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检查点位439个,发现问题74个,全部落实整改。成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水组、大气组、固废组、生态组、保障组5个工作组组成。第一批问题清单377个,各责任单位均落实整改。对往期督察和本轮自查发现的596个问题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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