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4-030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2 |
丁洁平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5号提案《关于扶持临安有机农业发展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有机农场建设
我区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扶持推进绿色品质农业发展。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函〔2022〕38号),对新申报或换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补助0.5万元/个;对新申报或续展的绿色食品,补助1.5—3万元/个;对新申报或连续三年换证的有机食品认证,补助1.5—3万元/个。目前,我区通过无公害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91家、产品89个,通过绿色认证的生产基地30家、产品66个,通过有机认证的生产基地18家,主要产品有茶叶、蔬菜、水果、竹笋、食用菌、小香薯等。
下一步,将进一步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获证产品的比重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强化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
我区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制订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模式图,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落实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全面制定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三、关于加强有机农业宣传
自“天目山宝”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以来,以“政府背书、出口级严选”为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可追溯、细甄选的临安优质农产品。制定《“天目山宝”品牌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健全完善主体自检和质量承诺、执法机关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结合的“天目山宝”农产品全覆盖抽检制度,建立全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向消费者提供全面了解产自何处、生产过程、品质管控、品种特色、食用方法等信息的渠道。在授权单位和企业产品中全面建设实行“一品一码”管理体系,建立查询和交互机制,为消费者提供具有公信力的食品安全信息。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天目山宝”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规范品牌授权、推进质量管控,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的理念,探索建立以质量安全放心、可追溯为主要内容的优质优价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机农产品品牌,提升优质安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您多提宝贵意见,我们真诚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承办领导:潘朝辉
承 办 人:陈初尉
联系电话:63917938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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