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23/2024-04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4-08-21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联内容
《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8-21 15:08
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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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临安区制定出台《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是贯彻落实我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全面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和先进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条,将园区建成符合循环经济和绿色化工要求、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一流化工园区的需要。

(一)国家有要求。2023年11月14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对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提出要求;2024年3月14日,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出台《2024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浙安委办〔2024〕12号),对园区持续推进“十有两禁”整治提升作出了部署。

(二)现实有需求2021年10月13日,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联合印发《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临发改〔2021〕64号),但随着园区有机更新和规划调整,原有的《目录》需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区域特点进行调整,提高地方实际结合度。

(三)发展待提升。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是杭州市三大化工园区之一,园区启动有机更新以来,拥有约1000亩存量工业用地,是我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平台,化工项目入园需求较多,需防止盲目承接高风险项目,强化源头准入和本质安全设计,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为园区实现高质量规范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文件主要内容

《目录》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定位与安全准入条件,禁止、限制、控制内容和管理要求三部分。

(一)产业发展定位与安全准入条件

根据《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项目总体规划》《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产业定位为医药制造和新材料。

安全准入条件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符合所在市产业发展定位和“禁限控”目录,符合化工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应急厅〔2020〕38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指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

(二)禁止、限制、控制内容

分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控制和产业要求两部分。

1.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目录、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来源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监控化学品名录》等文件所列危险化学品。

2.产业要求分为:工艺、设备控制要求和生产装置(规模)控制要求。

工艺、设备控制要求:基于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现有产业基础及产业定位,对引进项目的工艺、设备提出禁止、限制要求。内容分为:禁止入园或强制淘汰的工艺技术、限制的工艺技术、禁止入园或强制淘汰的设备。

生产装置(规模)控制要求:基于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现有产业基础及产业定位,对引进项目的生产装置(规模)提出禁止、限制要求。内容分为:禁止入园或强制淘汰的生产装置(规模)、限制入园的生产装置(规模)。

(三)管理要求

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入园项目应由各级政府部门对项目国家政策符合性、产业定位符合性、安全环保风险性、工艺路线可靠性、技术装备先进性、产品商业前景性等进行联合审查和指导服务,对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工艺装备、安全环保、用地用能、经济贡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以及投资者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决策咨询。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本《目录》适用于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目录》自2024年9月20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的通知》(临发改〔2021〕64)同时废止。如园区产业发生重大变化,本《目录》可进行动态更新。

四、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杨泽平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4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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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21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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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临安区制定出台《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是贯彻落实我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全面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和先进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条,将园区建成符合循环经济和绿色化工要求、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一流化工园区的需要。

(一)国家有要求。2023年11月14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对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提出要求;2024年3月14日,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出台《2024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浙安委办〔2024〕12号),对园区持续推进“十有两禁”整治提升作出了部署。

(二)现实有需求2021年10月13日,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联合印发《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临发改〔2021〕64号),但随着园区有机更新和规划调整,原有的《目录》需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区域特点进行调整,提高地方实际结合度。

(三)发展待提升。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是杭州市三大化工园区之一,园区启动有机更新以来,拥有约1000亩存量工业用地,是我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平台,化工项目入园需求较多,需防止盲目承接高风险项目,强化源头准入和本质安全设计,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为园区实现高质量规范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文件主要内容

《目录》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定位与安全准入条件,禁止、限制、控制内容和管理要求三部分。

(一)产业发展定位与安全准入条件

根据《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项目总体规划》《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产业定位为医药制造和新材料。

安全准入条件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符合所在市产业发展定位和“禁限控”目录,符合化工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满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应急厅〔2020〕38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指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

(二)禁止、限制、控制内容

分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控制和产业要求两部分。

1.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目录、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来源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监控化学品名录》等文件所列危险化学品。

2.产业要求分为:工艺、设备控制要求和生产装置(规模)控制要求。

工艺、设备控制要求:基于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现有产业基础及产业定位,对引进项目的工艺、设备提出禁止、限制要求。内容分为:禁止入园或强制淘汰的工艺技术、限制的工艺技术、禁止入园或强制淘汰的设备。

生产装置(规模)控制要求:基于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现有产业基础及产业定位,对引进项目的生产装置(规模)提出禁止、限制要求。内容分为:禁止入园或强制淘汰的生产装置(规模)、限制入园的生产装置(规模)。

(三)管理要求

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入园项目应由各级政府部门对项目国家政策符合性、产业定位符合性、安全环保风险性、工艺路线可靠性、技术装备先进性、产品商业前景性等进行联合审查和指导服务,对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工艺装备、安全环保、用地用能、经济贡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以及投资者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决策咨询。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本《目录》适用于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目录》自2024年9月20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化工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的通知》(临发改〔2021〕64)同时废止。如园区产业发生重大变化,本《目录》可进行动态更新。

四、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杨泽平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4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