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23/2024-04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4-09-1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4-09-12 10:48
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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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方针政策及相应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发展规划和计划的拟订、审核、衔接、评估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区发展规划的综合管理,统筹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发展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措施。

2、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调研,提出调控对策和建议。综合分析经济形势,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和价格等手段,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和实施我区参与“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和全省“四大”建设等战略的综合性规划和政策。

4、贯彻落实上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循环经济领域资金补助计划,统筹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指导、协调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中心镇建设。

6、负责全区能源建设和规划等综合管理工作。核准上报重大能源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能源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电力行业管理。协调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按权限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导全区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

7、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参与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建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参与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转报工作。牵头负责承担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前期储备、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组织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8、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争取省、市重点项目的相关工作。开展全区相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9、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研究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人口等社会事业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10、提出全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实施产业重大工程,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国民经济新动能的培育。指导和协调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高技术产业化工作。

11、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全区服务业规划和政策。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统筹协调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平台载体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负责推进物流业发展。统筹协调消费促进工作,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

12、负责分析和汇总全区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和金融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企业债券的发行计划,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转报和监管工作。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初审、转报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政策拟订和管理。

1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益服务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拟订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价格定价目录,研究拟订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并指导实施。按权限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和价格调控工作。组织重要农产品、商品、行业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14、贯彻落实以“一带一路”为统领的新一轮对外开放战略。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城市国际化工作。

15、统筹协调、综合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和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开发和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联合奖惩和公共信用异议修复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全区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引导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全区金融风险的预测防范,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负责指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推进企业挂牌上市。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负责从事信用互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处置地方金融业重大风险、应对地方金融突发公共事件,促进全区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参与组织金融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

17、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合作(以下简称“三对口”)、山海协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三对口”及山海协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作意见、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协助开展全区基本建设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计划管理。协助开展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全区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协助开展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

19、组织开展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辅助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用能形势监测和分析。协助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宣传能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能源领域相关问题研究。负责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和备案。

20、协助开展全区人防(民防)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指导协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并配合管理,配合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开展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创新工作。承担人民防空重点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局属临安区价格认证中心、局属临安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局属临安区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局属区人防设施管理所和局属临安区能源管理中心,单位预算经费统一纳入局本级核算。

纳入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局属临安区价格认证中心、局属临安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局属临安区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局属区人防设施管理所和局属临安区能源管理中心。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3522.69万元,支出总计13522.6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751.48万元,增长74.01%,主要原因是:涉企补助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如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3860万元,区校合作441万元,兑现2023年度光伏发电及节能补助1162.89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522.6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52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2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02.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44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61万元,占21.42%;项目支出10564.89万元,占78.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22.69万元,支出总计13522.6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5751.48万元,增长74.01%。主要原因是大额涉企补助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如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3860万元,区校合作441万元,兑现2023年度光伏发电及节能补助1162.89万元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0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93%,主要原因后期兑现涉企政策资金的增加,如兑现2022年度第三批双招双引20条政策项目资金、临安区“双招双引”专项资金、兑现2023年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兑现2023年第二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资金、区校合作、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8%。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04.04万元,增长89.82%。主要原因是:涉企补助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如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3860万元,区校合作441万元,兑现2023年度光伏发电及节能补助1162.89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18.32万元,占26.33%;国防支出(类)15.00万元,占0.13%;科学技术支出(类)441.00万元,占3.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4.92万元,占5.02%;卫生健康支出(类)69.93万元,占0.59%;节能环保支出(类)1199.39万元,占10.13%;城乡社区支出(类)23.62万元,占0.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390.17万元,占45.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40.85万元,占2.03%;金融支出(类)467.91万元,占3.9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100.00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类)181.95万元,占1.5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9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39%,主要原因是:后期兑现涉企政策资金的增加,如,兑现2022年度第三批双招双引20条政策项目资金、临安区“双招双引”专项资金、兑现2023年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兑现2023年第二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资金、区校合作、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798.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0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人员经费工资、奖金的清算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年初预算数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办工作经费精减开支,实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项目精减开支,实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29.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价格监管工作经费项目实际开展工作中精减支出,部分原预算资金在省发展改革专项中列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898.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企补助兑现星级总部奖励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224.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严控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86.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人员变动和社保基数的调整,实际缴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93.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人员变动和社保基数的调整,实际缴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残保金缴纳等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10.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在工资调整增加的情况下未调标,实际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80.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奖金及工资调标发放后,清算追加了相应的公积金及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防政策资金的补助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了区校合作项目44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为人员工资清算经费,因指标功能科目有误造成在节能环保支出类中产生了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2.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23年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区县市能源能耗节省使用经费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建设维护项目、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和管理资金补助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22年度第三批双招双引20条政策项目资金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1.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安区“双招双引”专项资金及兑现2023年第二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资金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8.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信专项(现代服务业专项)、兑现星级总部奖励资金、2021年度第三批“双招双引”政策资金三个项目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6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经费补助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0.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策性融资担保保费补贴区级配套资金的支出。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7.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杭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保费补贴资金、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补贴政策专项资金等补助项目的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援藏援疆援贵援川(山海协作)专项经费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9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92%。与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增加143.23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新增国动人防职能,相应增加了人防办工程维护管理等工作经费支出187.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类)支出22.18万元,占1.38%。;其他(类)支出1580.26万元,占98.62%。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信专项(现代服务业专项)、兑现2022年度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资金、区校合作、对口支援白玉县援建资金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18.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8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工信专项(现代服务业专项)、兑现2022年度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资金、区校合作、对口支援白玉县援建资金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防指挥所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8.31万元,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占65.13%,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主要领导随同区政府团队出国招商公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占26.91%,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增加人防车辆一辆,故增加了相关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占7.96%,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45万元,增长212.51%,主要原因随着工作开展,接待上级调研及对口帮扶地区人员来临考察学习的次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5.4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主要领导随同区政府团队出国招商的公务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因公出国支出标准开支。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1.0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机票、住宿、签证等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运行维护相关规定标准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购置车辆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运行维护相关规定标准支出,主要用于车辆报险、加油、维修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累计12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区县市、对口帮扶地区来临人员餐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区县市、对口帮扶地区来临人员的餐费支出,接待9批次,累计12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10.23万元,支出决算为29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公用品购买、邮电费、电费、印刷费、会议培训等支出减少。;比2022年度增加44.20万元,增长17.57%,主要原因是相比22年,部门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另外,运行经费中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活动费等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8.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8.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8.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8.3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及所属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1个,共涉及资金64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4%。

   组织对2023年度人防办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经费、天目有信-临安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等7个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5.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8%。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随决算公开2023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经费及理论课题创建项目和临安区低碳试点县规划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经费及理论课题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3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深入开展理论课题研究,委托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高校智库,完成“扩中提低”“产业促共富”等方面的3篇重大课题报告;二是广泛进行共同富裕主题宣传,与杭州日报达成20万的宣传合作,通过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多路径开展共同富裕主题宣传,展示我区20余项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三是有效提升推动共同富裕的能力水平,组织全区80余个部门、镇街分管负责人参加为期2天的共同富裕专题培训班,聚焦共同富裕“1311”工作体系,通过购买、编印800余册共同富裕书籍和优秀案例集分发至各单位,提升全区各级干部推动共同富裕的能力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不利于后期对项目进行跟踪考核。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精细,如形成理论课题报告方面,只设置了完成省市共同富裕试点、案例、课题申报要求,对形成更高成果上的要求较少,无法针对性的通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量。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目标的准确性,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年度共同富裕工作要点和总体目标,科学评估理论课题绩效目标,确保能够全面体现共同富裕工作的主要成果。我单位已将课题项目的相关绩效指标进行调整,增加了阶段性完成任务指标。

临安区低碳试点县规划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执行数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临安区省低碳试点县建设规划(2022-2030)》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完成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农业等16份专题报告编写。三是依托临安区省低碳试点县建设,在各级媒体宣传资源推介宣传研究成果、低碳建设成果10余次。四是规划符合临安经济、能源、产业、居民生活发展规律,体现临安发展实际需求,对临安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为临安区双碳顶层设计、重点领域提质增效、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多方面提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科技支撑。六是全力推进临安绿色低碳技术推荐,推荐国家级绿色技术1项,省级绿色低碳技术5项,市级节能降碳技术服务商3家。七是加快绿色低碳创新成果推介,发出临安“每人一千瓦光伏”倡议,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启动仪式,临安光伏建设经验在IEEE中国智慧乡村论坛、2023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年会等学术会议上交流推广,并入选联合国气候基金会《光伏助力乡村SDG》课题调研案例。八是完成临安低碳试点项目总结提炼,2022年、2023年临安区连续两年在省级低碳试点建设评估中获得优秀。九是建立经济社会低碳绿色转型提供智力支持和实时指导机制,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智库建立长期联系,为光伏高质量发展、低碳应用示范建设等工作提供指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受到国际国内形势影响,经济增长面临巨大压力,试点建设规划设定的目标虽然全部完成,但是与项目最初设想的高水平、高标准完成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企业发展受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在推动个别试点项目落地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在多项重大改革叠加下,加之经济发展与减排矛盾,导致部门单位对双碳工作战略定力不够,推进信心不足,推动工作的积极性有所下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规划方案形成的重点项目清单,确定优先次序,持续扎实推进试点项目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低碳试点建设核心成果梳理,推广临安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经验模式。三是聚焦一批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项目,大力推进临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部门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部门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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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123/2024-043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4-09-12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12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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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2023年度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2023年度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方针政策及相应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发展规划和计划的拟订、审核、衔接、评估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区发展规划的综合管理,统筹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发展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措施。

2、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调研,提出调控对策和建议。综合分析经济形势,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和价格等手段,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和实施我区参与“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和全省“四大”建设等战略的综合性规划和政策。

4、贯彻落实上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循环经济领域资金补助计划,统筹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指导、协调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中心镇建设。

6、负责全区能源建设和规划等综合管理工作。核准上报重大能源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能源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电力行业管理。协调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按权限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导全区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

7、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参与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建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参与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转报工作。牵头负责承担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前期储备、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组织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8、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争取省、市重点项目的相关工作。开展全区相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9、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研究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人口等社会事业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10、提出全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实施产业重大工程,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国民经济新动能的培育。指导和协调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高技术产业化工作。

11、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全区服务业规划和政策。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统筹协调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平台载体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负责推进物流业发展。统筹协调消费促进工作,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

12、负责分析和汇总全区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和金融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企业债券的发行计划,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转报和监管工作。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初审、转报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政策拟订和管理。

1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益服务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拟订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价格定价目录,研究拟订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并指导实施。按权限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和价格调控工作。组织重要农产品、商品、行业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14、贯彻落实以“一带一路”为统领的新一轮对外开放战略。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城市国际化工作。

15、统筹协调、综合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和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开发和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联合奖惩和公共信用异议修复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全区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引导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全区金融风险的预测防范,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负责指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推进企业挂牌上市。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负责从事信用互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处置地方金融业重大风险、应对地方金融突发公共事件,促进全区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参与组织金融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

17、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合作(以下简称“三对口”)、山海协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三对口”及山海协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作意见、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协助开展全区基本建设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计划管理。协助开展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全区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协助开展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

19、组织开展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辅助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用能形势监测和分析。协助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宣传能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能源领域相关问题研究。负责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和备案。

20、协助开展全区人防(民防)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指导协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并配合管理,配合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开展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创新工作。承担人民防空重点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局属临安区价格认证中心、局属临安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局属临安区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局属区人防设施管理所和局属临安区能源管理中心,单位预算经费统一纳入局本级核算。

纳入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局属临安区价格认证中心、局属临安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局属临安区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局属区人防设施管理所和局属临安区能源管理中心。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3522.69万元,支出总计13522.6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751.48万元,增长74.01%,主要原因是:涉企补助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如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3860万元,区校合作441万元,兑现2023年度光伏发电及节能补助1162.89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522.6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52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2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02.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44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61万元,占21.42%;项目支出10564.89万元,占78.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22.69万元,支出总计13522.6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5751.48万元,增长74.01%。主要原因是大额涉企补助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如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3860万元,区校合作441万元,兑现2023年度光伏发电及节能补助1162.89万元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0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93%,主要原因后期兑现涉企政策资金的增加,如兑现2022年度第三批双招双引20条政策项目资金、临安区“双招双引”专项资金、兑现2023年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兑现2023年第二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资金、区校合作、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8%。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04.04万元,增长89.82%。主要原因是:涉企补助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如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3860万元,区校合作441万元,兑现2023年度光伏发电及节能补助1162.89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18.32万元,占26.33%;国防支出(类)15.00万元,占0.13%;科学技术支出(类)441.00万元,占3.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4.92万元,占5.02%;卫生健康支出(类)69.93万元,占0.59%;节能环保支出(类)1199.39万元,占10.13%;城乡社区支出(类)23.62万元,占0.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390.17万元,占45.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40.85万元,占2.03%;金融支出(类)467.91万元,占3.9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100.00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类)181.95万元,占1.5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9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39%,主要原因是:后期兑现涉企政策资金的增加,如,兑现2022年度第三批双招双引20条政策项目资金、临安区“双招双引”专项资金、兑现2023年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兑现2023年第二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资金、区校合作、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性能四级杆联用质谱仪研发及产业化经费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798.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0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期人员经费工资、奖金的清算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年初预算数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办工作经费精减开支,实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项目精减开支,实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29.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价格监管工作经费项目实际开展工作中精减支出,部分原预算资金在省发展改革专项中列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898.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企补助兑现星级总部奖励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224.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严控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86.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人员变动和社保基数的调整,实际缴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93.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期人员变动和社保基数的调整,实际缴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残保金缴纳等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10.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在工资调整增加的情况下未调标,实际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80.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奖金及工资调标发放后,清算追加了相应的公积金及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防政策资金的补助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了区校合作项目44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为人员工资清算经费,因指标功能科目有误造成在节能环保支出类中产生了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2.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23年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区县市能源能耗节省使用经费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建设维护项目、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和管理资金补助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22年度第三批双招双引20条政策项目资金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1.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安区“双招双引”专项资金及兑现2023年第二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资金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8.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信专项(现代服务业专项)、兑现星级总部奖励资金、2021年度第三批“双招双引”政策资金三个项目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6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经费补助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0.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策性融资担保保费补贴区级配套资金的支出。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7.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杭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保费补贴资金、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补贴政策专项资金等补助项目的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援藏援疆援贵援川(山海协作)专项经费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9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92%。与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增加143.23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新增国动人防职能,相应增加了人防办工程维护管理等工作经费支出187.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类)支出22.18万元,占1.38%。;其他(类)支出1580.26万元,占98.62%。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信专项(现代服务业专项)、兑现2022年度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资金、区校合作、对口支援白玉县援建资金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18.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8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工信专项(现代服务业专项)、兑现2022年度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资金、区校合作、对口支援白玉县援建资金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防指挥所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8.31万元,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占65.13%,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主要领导随同区政府团队出国招商公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占26.91%,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增加人防车辆一辆,故增加了相关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占7.96%,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45万元,增长212.51%,主要原因随着工作开展,接待上级调研及对口帮扶地区人员来临考察学习的次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5.4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主要领导随同区政府团队出国招商的公务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因公出国支出标准开支。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1.0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机票、住宿、签证等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运行维护相关规定标准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购置车辆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运行维护相关规定标准支出,主要用于车辆报险、加油、维修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累计12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区县市、对口帮扶地区来临人员餐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区县市、对口帮扶地区来临人员的餐费支出,接待9批次,累计12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10.23万元,支出决算为29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公用品购买、邮电费、电费、印刷费、会议培训等支出减少。;比2022年度增加44.20万元,增长17.57%,主要原因是相比22年,部门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另外,运行经费中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活动费等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8.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8.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8.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8.3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及所属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1个,共涉及资金64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4%。

   组织对2023年度人防办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经费、天目有信-临安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等7个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5.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8%。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随决算公开2023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经费及理论课题创建项目和临安区低碳试点县规划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经费及理论课题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3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深入开展理论课题研究,委托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高校智库,完成“扩中提低”“产业促共富”等方面的3篇重大课题报告;二是广泛进行共同富裕主题宣传,与杭州日报达成20万的宣传合作,通过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多路径开展共同富裕主题宣传,展示我区20余项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三是有效提升推动共同富裕的能力水平,组织全区80余个部门、镇街分管负责人参加为期2天的共同富裕专题培训班,聚焦共同富裕“1311”工作体系,通过购买、编印800余册共同富裕书籍和优秀案例集分发至各单位,提升全区各级干部推动共同富裕的能力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不利于后期对项目进行跟踪考核。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精细,如形成理论课题报告方面,只设置了完成省市共同富裕试点、案例、课题申报要求,对形成更高成果上的要求较少,无法针对性的通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量。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目标的准确性,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年度共同富裕工作要点和总体目标,科学评估理论课题绩效目标,确保能够全面体现共同富裕工作的主要成果。我单位已将课题项目的相关绩效指标进行调整,增加了阶段性完成任务指标。

临安区低碳试点县规划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执行数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临安区省低碳试点县建设规划(2022-2030)》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完成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农业等16份专题报告编写。三是依托临安区省低碳试点县建设,在各级媒体宣传资源推介宣传研究成果、低碳建设成果10余次。四是规划符合临安经济、能源、产业、居民生活发展规律,体现临安发展实际需求,对临安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为临安区双碳顶层设计、重点领域提质增效、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多方面提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科技支撑。六是全力推进临安绿色低碳技术推荐,推荐国家级绿色技术1项,省级绿色低碳技术5项,市级节能降碳技术服务商3家。七是加快绿色低碳创新成果推介,发出临安“每人一千瓦光伏”倡议,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启动仪式,临安光伏建设经验在IEEE中国智慧乡村论坛、2023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年会等学术会议上交流推广,并入选联合国气候基金会《光伏助力乡村SDG》课题调研案例。八是完成临安低碳试点项目总结提炼,2022年、2023年临安区连续两年在省级低碳试点建设评估中获得优秀。九是建立经济社会低碳绿色转型提供智力支持和实时指导机制,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智库建立长期联系,为光伏高质量发展、低碳应用示范建设等工作提供指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受到国际国内形势影响,经济增长面临巨大压力,试点建设规划设定的目标虽然全部完成,但是与项目最初设想的高水平、高标准完成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企业发展受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在推动个别试点项目落地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在多项重大改革叠加下,加之经济发展与减排矛盾,导致部门单位对双碳工作战略定力不够,推进信心不足,推动工作的积极性有所下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规划方案形成的重点项目清单,确定优先次序,持续扎实推进试点项目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低碳试点建设核心成果梳理,推广临安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经验模式。三是聚焦一批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项目,大力推进临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部门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部门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