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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174/2025-7334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1-1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15 15:06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临安区财政局根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财政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950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1622,电子邮箱:907772732@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财政国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做好门户网站以及 “临安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取最新财政国资动态信息。2024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6条,其中公开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信息24篇,政府采购有关信息1061篇;在“临安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80篇。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分析研判,依法依规提供相关信息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性、时效性。落实“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体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从政治导向、内容质量、文字表述等方面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杜绝错误信息、敏感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临安财政国资”及时推送财政国资重点工作动态,进一步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准确、详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是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众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以评促改,提升工作质量。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4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无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部分解读材料通俗易懂性有待提高;二是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图表、动画、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财政政策,提高解读的趣味性、可读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索引号 002508174/2025-7334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1-15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临安区财政局根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财政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950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1622,电子邮箱:907772732@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财政国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做好门户网站以及 “临安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取最新财政国资动态信息。2024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6条,其中公开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信息24篇,政府采购有关信息1061篇;在“临安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80篇。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分析研判,依法依规提供相关信息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性、时效性。落实“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体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从政治导向、内容质量、文字表述等方面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杜绝错误信息、敏感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临安财政国资”及时推送财政国资重点工作动态,进一步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准确、详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是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众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以评促改,提升工作质量。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4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无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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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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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部分解读材料通俗易懂性有待提高;二是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图表、动画、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财政政策,提高解读的趣味性、可读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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