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8428214/2025-7337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1-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16 16:27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相关要求,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有疑问,可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07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安区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应急职能,落实工作职责,持续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开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共6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区应急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全部规范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及时录入、网上公开、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临安应急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实时公开发布涵盖工作动态、应急时事、违法曝光、减灾救灾科普等内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0625人,2024共发布信息415篇,专栏编辑党纪学习教育41期、案例曝光12期。

(五)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操作说明》,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坚持以积极主动公开为原则,及时发布、更新各类工作信息。所有信息内容发布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机制,所有信息栏目开启审核流程,编辑录入、审核不为同一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按时自查整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2024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

行政强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紧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如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对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做的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部门的要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发布的相关文件,认真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强化平台管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条例》中的内容,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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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8428214/2025-7337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1-16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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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相关要求,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有疑问,可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07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安区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应急职能,落实工作职责,持续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开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共6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区应急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全部规范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及时录入、网上公开、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临安应急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实时公开发布涵盖工作动态、应急时事、违法曝光、减灾救灾科普等内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0625人,2024共发布信息415篇,专栏编辑党纪学习教育41期、案例曝光12期。

(五)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操作说明》,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坚持以积极主动公开为原则,及时发布、更新各类工作信息。所有信息内容发布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机制,所有信息栏目开启审核流程,编辑录入、审核不为同一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按时自查整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2024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

行政强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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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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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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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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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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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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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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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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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紧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如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对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做的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部门的要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发布的相关文件,认真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强化平台管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条例》中的内容,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