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23/2025-7343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1-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17 15:50
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1号楼A幢4楼,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06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及时主动公开群众最想知道的、群众最关心的、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进展、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累计发布信息40条,“临安发改”公众号发布文章60篇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区发改局强化服务理念,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符合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及时回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公开的内容做好解释和指引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18件(包含上年结转3件),均按要求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归档,方便公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栏目设置的合理性和便利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粉丝数量和互动量稳步增长。

(五)监督保障

完善巩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编辑报送、专人更新发布、领导审核过目”的工作流程,每一步骤责任到人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1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 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存在信息发布滞后现象。

2.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丰富多样,部分解读材料过于专业,公众理解存在一定困难。

3. 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在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

1.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2. 加大对政策解读工作的投入,创新解读形式,采用图表、漫画、案例等多种方式,提高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加强对解读人员的培训,提升解读质量。

3.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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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5-01-17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1号楼A幢4楼,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06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及时主动公开群众最想知道的、群众最关心的、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进展、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累计发布信息40条,“临安发改”公众号发布文章60篇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区发改局强化服务理念,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符合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及时回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公开的内容做好解释和指引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18件(包含上年结转3件),均按要求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归档,方便公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栏目设置的合理性和便利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粉丝数量和互动量稳步增长。

(五)监督保障

完善巩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编辑报送、专人更新发布、领导审核过目”的工作流程,每一步骤责任到人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1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 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存在信息发布滞后现象。

2.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丰富多样,部分解读材料过于专业,公众理解存在一定困难。

3. 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在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

1.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2. 加大对政策解读工作的投入,创新解读形式,采用图表、漫画、案例等多种方式,提高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加强对解读人员的培训,提升解读质量。

3.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