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9011/2025-734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河桥镇 发文日期 2025-01-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17 15:32
来源:
河桥镇
浏览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柳溪街19号;电话:0571-636110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桥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强服务、强监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设置信息,持续维护各类专题专栏信息更新。2024年,河桥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9条,通过微信公众发布信息237篇,总阅读量约17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规范收件、登记、答复、邮寄等环节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实现依申请公开受理零遗漏,确保答复合法合规。2024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信息公布管理,确保新发布的信息100%规范、正确,定期摸排已发布的公开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动态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规范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强化责任科室校审意识,排查清理脱管漏管账号。

(五)监督保障

切实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2024年度河桥镇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还不够高。

下一步,我镇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统筹提质增效与风险防范,加强信息更新频次和日常检查,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群众,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完善公众征求意见专栏,加大对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加群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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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9011/2025-734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河桥镇河桥镇
发文日期 2025-01-17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信息来源: 河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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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柳溪街19号;电话:0571-636110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桥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强服务、强监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设置信息,持续维护各类专题专栏信息更新。2024年,河桥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9条,通过微信公众发布信息237篇,总阅读量约17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规范收件、登记、答复、邮寄等环节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实现依申请公开受理零遗漏,确保答复合法合规。2024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信息公布管理,确保新发布的信息100%规范、正确,定期摸排已发布的公开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动态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规范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强化责任科室校审意识,排查清理脱管漏管账号。

(五)监督保障

切实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2024年度河桥镇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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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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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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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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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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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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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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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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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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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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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还不够高。

下一步,我镇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统筹提质增效与风险防范,加强信息更新频次和日常检查,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群众,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完善公众征求意见专栏,加大对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加群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