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31/2025-7346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5-0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19 14:52
来源:
区经信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战场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余条。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我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及完成情况,专题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18件,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涉工政策项目公示等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此外,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文章12篇,在临安发布、今日临安等媒体发布文章25篇,在“临安工信”微信公众号上实时发布最新政策与最新动态信息4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开通线上(政府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线下(市民中心、办公室场所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始终保持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着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办公室、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我局持续拓宽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工信经济项目公示、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2024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2.各科室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二)2025年改进计划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注重信息内容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增强干部职工政务主动公开意识,阶段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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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131/2025-7346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经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5-01-19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9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战场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余条。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我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及完成情况,专题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18件,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涉工政策项目公示等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此外,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文章12篇,在临安发布、今日临安等媒体发布文章25篇,在“临安工信”微信公众号上实时发布最新政策与最新动态信息4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开通线上(政府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线下(市民中心、办公室场所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始终保持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着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办公室、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我局持续拓宽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工信经济项目公示、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2024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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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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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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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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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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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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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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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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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2.各科室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二)2025年改进计划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注重信息内容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增强干部职工政务主动公开意识,阶段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