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510/2025-732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7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法治工作要求,高标准推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杭州市临安区围绕“依法治统、规范统计、协同监督、智治提能”的工作导向,坚持向重心发力、为大局聚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有序推进,统计监督成效逐步显现。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基础。一是推进日常学习。将统计学法要求纳入《临安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11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就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了专题学习,提升了区管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在党校中青班培训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解读。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1月省局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区统计局第一时间研究工作方案,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整改措施通知各有关科室积极落实做好整改;4月市局开展全市重点调查对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区统计局积极讨论研究工作方案和举措,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内容,发函要求各镇街及有关单位组织指导做好重点调查对象的统计数据核查表填报和自查自纠工作;10月,市局开展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区统计局要求各镇街、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和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并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传达。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区统计局第一时间召集各专业研究工作方案,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和指导企业做好“回头看”工作。并于11月5日和11月13日分别召集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并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传达。
(二)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强化部门学习教育。第一时间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的函,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要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制度机制,同时也要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目前已收到部分部门的工作反馈,11月集中6个重点部门开展了学习宣传,铸牢部门统计人员的法治思想意识。二是强化基层学习宣传。11月组织各镇街综合统计员集中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年各镇街利用集中学、业务培训、现场活动、线上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60余次。2024年统计年报会共12场,涉及各专业“四上”单位、拟入库企业、平台和部门的统计人员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统计员和辅助调查员等约1170人,会上统计执法监督科做好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培训,并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白皮书和宣传手册强化参会人员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三是开展现场统计法治宣传。12月区统计局举办“统聚党心 数法同行”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统计文化文艺表演和趣味普法运动让普法“有声有色”,现场还摆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白皮书、法治宣传展板和下发宣传折页,并“以案说法”强化现场观众的法律意识。在“临安统计”微信公众号上推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共有5915人参与,访问量达到10451次。
(三)推进统计执法。一是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制发《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用关联和掌上执法均达到100%。今年共对45家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工业企业12家,投资项目9个。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与消防大队联合开展贸易企业数据检查5家,与发改局开展工业企业联合执法检查8家,与市场监管局开展投资、劳动工资领域数据执法检查10家,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3家。三是加强执法实践培训。组织开展局9名持证人员统计执法实践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级执法检查1次,省市局统计督察5次,参与省市数据核查2次。
(四)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作,落实“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线索移交”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调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日常及时更新一体化监督平台信息,协调各专业科室对平台中的一级、二级预警企业及时开展情况核查,及时提醒未达到绿码的专业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力度,全年完成统计数据核查567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以身作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专题研讨9次,切实做好“学、悟、行”文章,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落实全区常态化统计学法机制,推进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确保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聚焦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组织拍摄统计普法情景剧、编写清廉统计歌、开展沉浸互动式普法活动,通过专题学、交流学等形式,开展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系统谋划仍需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与理解不够深。在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后,对如何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的思考不够深入,顶层谋划还不够缜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对于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引领性思路和抓手还需要加强谋划。
(二)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性有待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够全面、系统、及时。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依托于传统宣传册,利用电子化、智能化宣传手段较少,企业统计员对依法统计、精准统计的认识还不全面深刻,对相关统计违法行为的通报和警示教育不足,强化统计法治威慑作用仍需加强。
(三)统计执法监督有待持续深化。对重点领域的统计法治监督力度不够大,统计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单一,未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效力。协同监督配合不够紧密,在发现问题不够敏锐,在处置问题上不够科学。对统计执法人员仅限于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于风险企业排查培训不足,对打击统计违法行为态度上不够坚决有力,敢于执法、勇于查案的意识还不够。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理论指导实践。始终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和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全力推动国家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推进依法行政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统计监督意见与协同监督单位的互联互通,压实统计法治责任,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利剑作用。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助力打造最优法治环境。按照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法治审查和法治监督工作,为依法治统提供支撑。
(三)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围绕“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集中式普法、交互式普法、嵌入式普法。建立统计违法典型案件通报长效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努力推动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加强上级统计督察反馈问题的“回头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防治工作成果。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与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统筹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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