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772/2025-7326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板桥镇 发文日期 2025-01-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08 11:00
来源:
板桥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7690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板桥镇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在“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46条,主要涉及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法规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方面。在“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0余条。做到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在镇政府驻地和各村委会驻地也设立了公开栏,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和村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板桥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件,其中1件结转至2025年1月办理,另3件已及时办理。发生1起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复议维持,1起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我镇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优化政府信息分类,及时审核发布政府信息;严格发布审核流程,成立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到人,细化流程和规范,强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管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强线上“杭州·临安”门户网站、“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使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另一方面加强线下公开栏的管理使用,并结合横幅、标语等宣传途径,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积极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人员,专题研究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等原则,做到公开内容准确,公开程序规范。

2024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板桥镇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缺乏创新和特色亮点。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够,个别信息动态公开不够及时。

2025年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改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发布动态进展,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应用,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覆盖面。三是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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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772/2025-7326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板桥镇板桥镇
发文日期 2025-01-17
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信息来源: 板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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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7690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板桥镇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在“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46条,主要涉及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法规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方面。在“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0余条。做到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在镇政府驻地和各村委会驻地也设立了公开栏,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和村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板桥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件,其中1件结转至2025年1月办理,另3件已及时办理。发生1起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复议维持,1起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我镇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优化政府信息分类,及时审核发布政府信息;严格发布审核流程,成立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到人,细化流程和规范,强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管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强线上“杭州·临安”门户网站、“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使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另一方面加强线下公开栏的管理使用,并结合横幅、标语等宣传途径,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积极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人员,专题研究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等原则,做到公开内容准确,公开程序规范。

2024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板桥镇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缺乏创新和特色亮点。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够,个别信息动态公开不够及时。

2025年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改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发布动态进展,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应用,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覆盖面。三是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