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08406/2025-799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 发文字号 | 统一编号 | ||
| 关联内容 | |||
一、制定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建设,全区的学前教育事业朝着健康、科学、高质量的方向前行。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行动计划》共涉及三个方面,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等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围绕优化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结构,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全力提升全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在普及普惠、优质均衡、专业发展三方面提出量化目标。
(二)主要措施
措施一、构建高水平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具体做法如下:一是科学安排幼儿园布局,合理设置幼儿园班额。二是落实和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三是推进特殊教育向学龄前特殊儿童延伸。四是优化幼儿园招生政策,完善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制度,探索实施“长幼随学”。积极开展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
措施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具体做法如下:一是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合理占比。二是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比例。三是通过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师资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措施三、强化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具体做法如下:一是适度、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合理配置劳动合同制教师,严格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二是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收入待遇与义务教育事业编制教师同步调整。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合理收入。三是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及定期注册制度,完善园长、专任教师、卫生保健等培养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措施四、推动学前教育高标准发展。具体做法如下:一是积极打造具有临安特色的学前教育品牌,提升幼儿园教共体覆盖面和建设水平。二是提升一级幼儿园数量及在园幼儿占比,加快省现代化幼儿园争创步伐。三是建立规范的幼儿园课程备案审核制。
措施五、加大学前教育监管力度。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建立区、镇(街道)、幼儿园三级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学行为的动态监管。二是提升安全工作硬件保障水平,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三是落实和完善年检制度,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等进入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行动计划》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合作、强化督导问责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保障文件精神落地落实。
三、适用对象
《行动计划》适用全区范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涉及的部分政策和保障措施,涉及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责任。
四、关键词解释
1.学前教育。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育,幼儿园是对3-6岁的适龄儿童进行教育。
2.服务体系。以“幼儿的发展”为核心设计的服务架构,为幼儿及其成长过程中涉及的教师、家长、公众等提供管理、学习、信息、资源等支持服务。
3.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的,面向大众提供服务,享受公共财政资助并按当地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收费2倍以内的民办幼儿园。
4.小区配套幼儿园。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设施。
五、新旧政策差异
从第三轮行动计划到第四轮行动计划,我区学前教育政策侧重于三大提升:
1.服务更全面:从“3-6岁学前教育”向“托幼一体”、托管服务延伸。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提升学后托管、暑期托管等服务,推动“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升级。
2.发展重品质:从“普惠覆盖”向“优质均衡”升级,注重内涵发展。第三轮行动计划重点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第四轮行动计划在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比达到95%以上后转向“优质均衡”,强调幼儿园课程改革、保教质量提升和特色发展。
3.治理现代化:从“行政主导”向“信息化、社会化协同”转型,强化技术赋能和多元共治。在第三轮行动计划监管和评估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主,第四轮行动计划加强跨部门的协同治理和动态监管,同时督促幼儿园开展自我评估、过程评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解读人:基础教育科 孙新
联系电话:0571-8954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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