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林改发〔2022〕130号),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林改〔2023〕3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油茶保供生产任务的通知》(浙林字函〔2025〕3号)文件精神,开展2025年临安区油茶造林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镇街积极组织主体申报,并于2025年3月1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林特站(林特站王为宇,13067768580;张华锋,13868022402)。
附件:2025年临安区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2025年临安区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一、建设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林改发〔2022〕130号),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林改〔2023〕3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油茶保供生产任务的通知》(浙林字函〔2025〕3号)的文件要求,2025年,临安区目标落实油茶生产保供任务2882亩,其中新建油茶林2597亩,低产林改造285亩。
二、建设内容
1.油茶新造林基地建设:新发展油茶纯林基地或者油茶混交林基地,进一步提高木本油料作物保供能力。
2.油茶低产林改造基地建设:对低产、老化油茶林进行改造提升,推广标准化生产和生态化经营,有效提升单产水平。
三、建设要求
1.油茶新造林基地建设:新发展油茶纯林基地30亩以上或者油茶混交林100亩以上。
2.油茶低产林改造基地建设:油茶低产林改造基地30亩以上。
3.采取良种造林。油茶新造林应当使用国家或省审定的林木良种,提倡使用主推品种目录中的林木良种,并鼓励使用2年生以上良种容器苗,造林密度70-80株/亩,合理配置油茶品种,油茶新造林每个基地的种植品种必须3个以上。
4.参照《浙江省油茶新种与低产林改造技术指南》(浙林改〔2022〕75号)相关规程和规定进行造林(补植)、抚育,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一年后保存率要求90%以上,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建设质量。
5.油茶新造林鼓励提倡纯林造林,支持利用采伐迹地、低质低效林(茶园、果园、经济林)、火烧迹地、灌木林地、松材线虫病疫区清理迹地等非耕地资源种植油茶。山核桃林下套种油茶要求山核桃林必须是退化林、林地土壤深厚,且山核桃保留株数在15株/亩以下,不采取山核桃张网采收的林地。
四、扶持方式
1.申报对象。建设主体以林业大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林业企业、家庭林(农)场、基层林业单位等为主。
2.扶持标准。对列入扶持计划的油茶新造林基地给予2年的扶持政策。一是低产低效茶园、果园、山核桃等林地直接套种油茶,且果园、山核桃林保留株数在8-15株/亩,油茶种植密度不少于70株/亩,补助不高于1000元/亩,种植当年验收合格后补助不高于700 元/亩,第二年抚育验收合格后补助不高于300元/亩;果园、山核桃林保留株数在5-7株/亩,油茶种植密度不少于75株/亩,补助不高于1200元/亩,种植当年验收合格后补助不高于900元/亩,第二年抚育验收合格后补助不高于300元/亩。二是其它商品林的采伐迹地及火烧迹地、除治迹地等地类种植油茶,林地清理基本干净,穴状整地或建设水平带的,种植密度不少于80株/亩,补助不高于2000元/亩,种植当年验收合格后补助不高于1700元/亩,第二年抚育验收合格后补助不高于不高于300元/亩;油茶低产林改造扶持资金不高于800元/亩。
五、项目管理
1.申报要求。项目申报主体填写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并提供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林地来源证明、作业设计表、小班实地图、有采伐需要的提供采伐证等现状照片等),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由镇街统一上报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各相关业务站,项目申报书要求一式四份(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二份,建设单位与属地镇街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2.立项要求。经镇街审核推荐后的项目,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组对造林地块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计划,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3.验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于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并提交验收材料。项目由镇街初验,初验通过后报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农林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及第三方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验收材料:①验收申请表;②项目实施总结;③项目投入资金使用凭证、票据和相关协议、合同等;④实施照片、三方报告等证明材料。
浙江省油茶主推品种目录
序号 | 品种名称 | 审(认)定良种编号 | 使用区域 |
1 | 长林4号 | 国S-SC-CO-006-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2 | 长林40号 | 国S-SC-CO-011-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3 | 长林53号 | 国S-SC-CO-012-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4 | 长林18号 | 国S-SC-CO-007-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5 | 长林3号 | 国S-SC-CO-005-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6 | 长林23号 | 国S-SC-CO-009-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7 | 浙林2号 | 浙S-SC-CO-012-1991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8 | 浙林5号 | 浙S-SC-CO-004-2009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9 | 浙林6号 | 浙S-SC-CO-005-2009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10 | 浙林8号 | 浙S-SC-CO-007-2009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11 | 浙林1号 | 浙S-SC-CO-011-1991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12 | 浙林10号 | 浙S-SC-CO-009-2009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2025年临安区油茶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项目类型 | 1. ¨新建: ¨纯林 ¨混交林 2. ¨低产林改造 3. ¨抚育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实施地点 | 山林性质或来源 (承包期) | |||
实施面积(亩) | 项目建设期限 | |||
项目总投资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 |||
项目建设内容 | ||||
项目单位 承诺意见 |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镇(街道)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部门业务科站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2025年临安区油茶产业发展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基地地址 | |||
项目类型 | 实施面积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情况自查评价:(资金投入、建设内容、科技示范、生产运行等)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初验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区级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3份。
2025年临安区油茶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单位 | ||||
实施地点 | ||||
项目类型 | 规 模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建 设 计 划 | 立项文件下达油茶造林面积(¨新建:¨纯林 ¨混交林 ¨低产林改造 ¨抚育)***亩。 | |||
验 收 意 见 | 经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当地镇(街)初验后,组织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经三方实地面积测绘、台账资料验收后,验收组研究决定,(通过/不通过)该项目验收,通过面积 亩。 年 月 日 | |||
验收 人员 | 年 月 日 |
浙江省油茶主推品种目录
序号 | 品种名称 | 审(认)定良种编号 | 使用区域 |
1 | 长林4号 | 国S-SC-CO-006-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2 | 长林40号 | 国S-SC-CO-011-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3 | 长林53号 | 国S-SC-CO-012-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4 | 长林18号 | 国S-SC-CO-007-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5 | 长林3号 | 国S-SC-CO-005-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6 | 长林23号 | 国S-SC-CO-009-2008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7 | 浙林2号 | 浙S-SC-CO-012-1991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8 | 浙林5号 | 浙S-SC-CO-004-2009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9 | 浙林6号 | 浙S-SC-CO-005-2009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10 | 浙林8号 | 浙S-SC-CO-007-2009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11 | 浙林1号 | 浙S-SC-CO-011-1991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
12 | 浙林10号 | 浙S-SC-CO-009-2009 | 浙江省油茶适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