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生猪养殖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日期:
2025-03-2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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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中塘自然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申请山地约30.15亩,新增标准化猪舍6561平方米,建成基础母猪500头、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规模的生猪养殖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附近居民

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UTM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潜川镇麻车埠村

725963.65

3331667.41

居民

大气

环境

东、东南

265

於潜镇双坑村

725542.02

3332374.83

居民

530

於潜镇堰口村

727539.24

3333686.39

居民

东北

2690

太阳镇浪山村

725153.93

3332455.36

居民

西北

720

坞岭塘水库

725603.11

3331745.75

地表水

地表水

10

水塘

725750.09

3331639.93

地表水

东南

50

周边山林

/

/

土壤

土壤

四周

场界外50m范围内

周边声环境

/

/

声环境

声环境

四周

场界外200m范围内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恶臭气体、沼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及少量粉尘。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项大气污染物区域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浓度贡献值及叠加现状浓度后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各项大气大气污染物不会产生超标影响,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场区猪尿、猪舍清洗废水及猪粪经固液分离处理,固液分离产生的液体、生活污水及无害化处理废水均排入厌氧池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沼液输送到沼液储存池储存,在施肥季节用于配套消纳地进行施肥,在非施肥季节于沼液储存池储存,配套的消纳用地可以消纳项目沼液,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场界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5、地下水:根据分析,本项目在采取相关防渗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及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养殖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

废水

1、禁止施工废水随意倾倒。在施工场地应设有简易沉淀池,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收集施工泥浆水和地面径流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各类施工材料堆放地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建筑废料要及时清运;

3、机械冲洗废水经过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沉渣委托其他单位定期清运填埋。

4、在施工场地低洼处应设置雨水收集槽收集初期雨水。另外,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遇有雨天时可停止施工。

5、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应建好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用作周围山地或农田农肥。

对周边水体无影响

废气

建筑工程工地应在项目四周周边设置遮挡围护设施;工地路面实施硬化;施工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合理设置堆场,禁止露天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等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合理设置临时堆场及防尘措施;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洒水抑制车辆运输及施工场地扬尘;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合理选取施工道路,及时清扫和平整。

施工方应加强汽车运输的合理调配,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装修过程采用环保漆和水性涂料,减少废气挥发量。

减少对外环境影响

噪声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和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如周末、午休时间、夜间等) 

2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

3、砂石等施工物料、土石方等的堆放、装卸点应远离周边的敏感点,可设置于地块中央,以减小装卸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对于运送建材、土方的车辆等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车辆等技术性能良好,并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减小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

5、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达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

1、对于产生的土方,尽可能用于低洼地的填平、道路修筑和场地绿化等,多余的土方也要外运拉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理。

2、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其它混凝土连同弃土,用于回填土方或清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场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合理设置临时堆场,要求临时堆场设置在远离项目东侧及东南侧水塘的位置,建议布置在场地西侧或西南侧

无害化、资源化

生态

1、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临时土石料堆场等均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和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并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防护措施。

2、工程施工应分散分区进行,工程开挖裸露面要及时采取措施,缩短裸露面的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现场应因地制宜,建造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循环回用。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

4、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精心设计和组织施工,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6、科学安排建设时序,严禁大开大挖破坏生态行为,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建筑施工与非建筑区域生态恢复同步推进。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

7、对场区进行绿化。

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

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制、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及雨水系统。项目雨水经排水渠收集后排出场外。项目采用经环保部认定的干清粪工艺(环办函[2015]425号文),粪污采用漏粪地板+粪污储存池收集,经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用于发酵作为有机肥,废水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A/O+絮凝净化”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养猪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将养殖场上游来水引至下游排泄;利用沼气暂存池剩余容量设置事故应急池等。

 综合利用,不外排

地下水

源头控制措施本工程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粪污处理技术,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粪污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分区防治措施据厂区各生产处理功能单位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分区设置相应人工材料防渗层,定期检查,发现有破损,及时进行更换。

设置一个地下水井进行跟踪监测,以及时掌握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

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废气

1、项目猪舍养殖区通过低氮饲料+干清粪工艺+喷洒除臭剂来进行去除臭气;发酵罐恶臭浓度较高采用密闭式+UV光解+喷淋除臭剂处理臭气;废水处理区恶臭,通过在固液分离机四周设围挡+顶棚,对粪污收集池加盖,粪污收集池和固液分离机等恶臭产气区域喷洒除臭剂去除臭气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

2、沼气经配套的沼气净化装置净化后一部分去场内职工食堂用作炊事燃料,剩余部分火炬燃烧发电

3、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不低于60%

4其他: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猪群结构,养殖密度不易过大,过密。 根据地形地貌优化总平面布置,利用自然山体阻隔恶臭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根据《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建议在未来规划中,应严格控制距离面源中心(即猪舍区)500 米半径区内建设住宅区、学校、医院等一些容留长期居住人群的建设项目。加强绿化,建议在场区周围栽种较高大的绿色植物,同时在进场的道路两侧、办公区周围等空地进行绿化等,美化环境的同时,还有很好的吸收硫化氢等恶臭的作用。出栏商品猪外运时,应选择带有栏板和篷布的运输工具,进行遮盖,以防止臭气污染运输线路的空气。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要求

噪声

1先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独立设备房内,建筑隔声须满足环评提出的隔声量要求,同时加强生产管理

2、控制猪群活动噪声,避免猪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

3、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

4、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猪粪便、沼渣、污泥经发酵罐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外售。分娩废物及病死猪日产日清,由当地政府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无害化、资源化

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通过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及风险应急措施,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储存,保持包装完整密封,并做好防潮、防渗、防泄漏等措施,在储存、使用、转移运输等过程中遵守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就制定各化学品的应急措施;对沼气输送管道及相关阀门等设备、零件需确保严密不漏气,对操作人员做好培训,规范操作,加强相关知识宣传等;做好防渗措施,合理设计废水处理工艺参数及设备,选用优质设备,设置防洪沟、防雨沟等,强化管理,配备应急设备;利用沼气暂存池剩余容量设置事故应急池等;建立建立严格的卫生防疫制度、健全卫生防疫设施,按规范做好防疫工作,以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减轻发生风险后的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临安区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2021 5   13  日~2021 5   28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相关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相关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中塘自然村

联系人:柯小荣             联系电话:1590665150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54 

联系人:陶伟良              联系电话:13588731969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5  12 

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环评(送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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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1 16: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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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中塘自然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申请山地约30.15亩,新增标准化猪舍6561平方米,建成基础母猪500头、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规模的生猪养殖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附近居民

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UTM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潜川镇麻车埠村

725963.65

3331667.41

居民

大气

环境

东、东南

265

於潜镇双坑村

725542.02

3332374.83

居民

530

於潜镇堰口村

727539.24

3333686.39

居民

东北

2690

太阳镇浪山村

725153.93

3332455.36

居民

西北

720

坞岭塘水库

725603.11

3331745.75

地表水

地表水

10

水塘

725750.09

3331639.93

地表水

东南

50

周边山林

/

/

土壤

土壤

四周

场界外50m范围内

周边声环境

/

/

声环境

声环境

四周

场界外200m范围内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恶臭气体、沼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及少量粉尘。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项大气污染物区域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浓度贡献值及叠加现状浓度后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各项大气大气污染物不会产生超标影响,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场区猪尿、猪舍清洗废水及猪粪经固液分离处理,固液分离产生的液体、生活污水及无害化处理废水均排入厌氧池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沼液输送到沼液储存池储存,在施肥季节用于配套消纳地进行施肥,在非施肥季节于沼液储存池储存,配套的消纳用地可以消纳项目沼液,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场界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5、地下水:根据分析,本项目在采取相关防渗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及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养殖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

废水

1、禁止施工废水随意倾倒。在施工场地应设有简易沉淀池,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收集施工泥浆水和地面径流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各类施工材料堆放地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建筑废料要及时清运;

3、机械冲洗废水经过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沉渣委托其他单位定期清运填埋。

4、在施工场地低洼处应设置雨水收集槽收集初期雨水。另外,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遇有雨天时可停止施工。

5、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应建好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用作周围山地或农田农肥。

对周边水体无影响

废气

建筑工程工地应在项目四周周边设置遮挡围护设施;工地路面实施硬化;施工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合理设置堆场,禁止露天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等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合理设置临时堆场及防尘措施;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洒水抑制车辆运输及施工场地扬尘;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合理选取施工道路,及时清扫和平整。

施工方应加强汽车运输的合理调配,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装修过程采用环保漆和水性涂料,减少废气挥发量。

减少对外环境影响

噪声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和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如周末、午休时间、夜间等) 

2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

3、砂石等施工物料、土石方等的堆放、装卸点应远离周边的敏感点,可设置于地块中央,以减小装卸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对于运送建材、土方的车辆等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车辆等技术性能良好,并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减小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

5、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达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

1、对于产生的土方,尽可能用于低洼地的填平、道路修筑和场地绿化等,多余的土方也要外运拉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理。

2、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其它混凝土连同弃土,用于回填土方或清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场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合理设置临时堆场,要求临时堆场设置在远离项目东侧及东南侧水塘的位置,建议布置在场地西侧或西南侧

无害化、资源化

生态

1、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临时土石料堆场等均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和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并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防护措施。

2、工程施工应分散分区进行,工程开挖裸露面要及时采取措施,缩短裸露面的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现场应因地制宜,建造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循环回用。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

4、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精心设计和组织施工,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6、科学安排建设时序,严禁大开大挖破坏生态行为,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建筑施工与非建筑区域生态恢复同步推进。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

7、对场区进行绿化。

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

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制、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及雨水系统。项目雨水经排水渠收集后排出场外。项目采用经环保部认定的干清粪工艺(环办函[2015]425号文),粪污采用漏粪地板+粪污储存池收集,经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用于发酵作为有机肥,废水经“固液分离+厌氧发酵+A/O+絮凝净化”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养猪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将养殖场上游来水引至下游排泄;利用沼气暂存池剩余容量设置事故应急池等。

 综合利用,不外排

地下水

源头控制措施本工程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粪污处理技术,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粪污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分区防治措施据厂区各生产处理功能单位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分区设置相应人工材料防渗层,定期检查,发现有破损,及时进行更换。

设置一个地下水井进行跟踪监测,以及时掌握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

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废气

1、项目猪舍养殖区通过低氮饲料+干清粪工艺+喷洒除臭剂来进行去除臭气;发酵罐恶臭浓度较高采用密闭式+UV光解+喷淋除臭剂处理臭气;废水处理区恶臭,通过在固液分离机四周设围挡+顶棚,对粪污收集池加盖,粪污收集池和固液分离机等恶臭产气区域喷洒除臭剂去除臭气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

2、沼气经配套的沼气净化装置净化后一部分去场内职工食堂用作炊事燃料,剩余部分火炬燃烧发电

3、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不低于60%

4其他: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猪群结构,养殖密度不易过大,过密。 根据地形地貌优化总平面布置,利用自然山体阻隔恶臭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根据《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建议在未来规划中,应严格控制距离面源中心(即猪舍区)500 米半径区内建设住宅区、学校、医院等一些容留长期居住人群的建设项目。加强绿化,建议在场区周围栽种较高大的绿色植物,同时在进场的道路两侧、办公区周围等空地进行绿化等,美化环境的同时,还有很好的吸收硫化氢等恶臭的作用。出栏商品猪外运时,应选择带有栏板和篷布的运输工具,进行遮盖,以防止臭气污染运输线路的空气。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要求

噪声

1先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独立设备房内,建筑隔声须满足环评提出的隔声量要求,同时加强生产管理

2、控制猪群活动噪声,避免猪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

3、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

4、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猪粪便、沼渣、污泥经发酵罐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外售。分娩废物及病死猪日产日清,由当地政府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无害化、资源化

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通过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及风险应急措施,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储存,保持包装完整密封,并做好防潮、防渗、防泄漏等措施,在储存、使用、转移运输等过程中遵守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就制定各化学品的应急措施;对沼气输送管道及相关阀门等设备、零件需确保严密不漏气,对操作人员做好培训,规范操作,加强相关知识宣传等;做好防渗措施,合理设计废水处理工艺参数及设备,选用优质设备,设置防洪沟、防雨沟等,强化管理,配备应急设备;利用沼气暂存池剩余容量设置事故应急池等;建立建立严格的卫生防疫制度、健全卫生防疫设施,按规范做好防疫工作,以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减轻发生风险后的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临安区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2021 5   13  日~2021 5   28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相关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相关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中塘自然村

联系人:柯小荣             联系电话:1590665150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54 

联系人:陶伟良              联系电话:13588731969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星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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