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日期:
2025-03-2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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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选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象鼻头山。

建设内容: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象鼻头山,通过流转和租用土地213.27亩,投资2155.48万元,建设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占地面积20830平方米,建设猪舍10069㎡、隔离舍1192㎡、粪污处理区1200㎡(包括集中池200m³、发酵池570m³、土肥生产间1000㎡、容积80吨发酵罐)、管理用房690㎡、饲料仓库450 ㎡、水池100m³、配套设施(防疫消毒通道、出猪台、兽医室、消毒室、道路等)年存栏5900头、年出栏商品猪20000万头以上。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行政村)为:麻车村、双坑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各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由于最大地面污染物浓度均远小于标准值,且周边敏感目标处污染物叠加背景值后,其预测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二级标准,因此各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排放的NH3H2S废气经预测其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最近厂界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臭气能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限值规定(60)。同时,建设单位采取加强管理、及时冲洗猪舍、物理化学生物除臭、加速空气交换、加强绿化等措施,臭气经吸收及衰减,可大大减少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异位发酵床处理或进厌氧罐产沼,沼液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运消纳,废水不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因此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泄露),近距离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将会受到一定影响,企业应切实做好对建设项目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厂区内相关设施地面的硬化防渗工作,严防事故发生。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粪便、饲料残渣、病死猪、医疗废物、沼渣、废脱硫剂、废包装袋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病死猪、医疗废物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粪便、饲料残渣、沼渣等由异位发酵床生产有机肥,废脱硫剂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废包装袋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产生的各类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堆放于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及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厂界的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级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在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判定结果,项目土壤评价主要考虑土壤盐化、酸化、碱化影响,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对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本项目厂区内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相对较小。通过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污废水处理措施:生产生活废水统一经集中池收集后,视需分别由异位发酵床处理或进厌氧罐发酵产沼,沼液委托专业单位定期外运消纳。

2、废气处理措施:猪舍臭气加强猪舍排风,在通风风机外安装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臭气经抽风收集后引至该装置处理,尾气引至屋外排放在土肥生产间通风风机外安装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臭气经抽风收集后引至该装置处理,尾气引至屋外排放集中池臭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15米高排气筒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固废处置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相关操作时间;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火灾风险防范;设事故应急池,加强废水事故性排放防范;加强沼气泄露安全防范;加强瘟疫卫生预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拟建于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象鼻头山,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自然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同时,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环评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57~2021519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环评单位:杭州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329121191

建设单位: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林峰    联系电话:18106551176 

 

 

 

                                                         发布单位: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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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1 16: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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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选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象鼻头山。

建设内容: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象鼻头山,通过流转和租用土地213.27亩,投资2155.48万元,建设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占地面积20830平方米,建设猪舍10069㎡、隔离舍1192㎡、粪污处理区1200㎡(包括集中池200m³、发酵池570m³、土肥生产间1000㎡、容积80吨发酵罐)、管理用房690㎡、饲料仓库450 ㎡、水池100m³、配套设施(防疫消毒通道、出猪台、兽医室、消毒室、道路等)年存栏5900头、年出栏商品猪20000万头以上。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行政村)为:麻车村、双坑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各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由于最大地面污染物浓度均远小于标准值,且周边敏感目标处污染物叠加背景值后,其预测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二级标准,因此各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排放的NH3H2S废气经预测其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最近厂界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臭气能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限值规定(60)。同时,建设单位采取加强管理、及时冲洗猪舍、物理化学生物除臭、加速空气交换、加强绿化等措施,臭气经吸收及衰减,可大大减少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异位发酵床处理或进厌氧罐产沼,沼液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运消纳,废水不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因此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泄露),近距离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将会受到一定影响,企业应切实做好对建设项目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厂区内相关设施地面的硬化防渗工作,严防事故发生。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粪便、饲料残渣、病死猪、医疗废物、沼渣、废脱硫剂、废包装袋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病死猪、医疗废物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粪便、饲料残渣、沼渣等由异位发酵床生产有机肥,废脱硫剂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废包装袋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产生的各类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堆放于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及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厂界的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级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在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判定结果,项目土壤评价主要考虑土壤盐化、酸化、碱化影响,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对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本项目厂区内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相对较小。通过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污废水处理措施:生产生活废水统一经集中池收集后,视需分别由异位发酵床处理或进厌氧罐发酵产沼,沼液委托专业单位定期外运消纳。

2、废气处理措施:猪舍臭气加强猪舍排风,在通风风机外安装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臭气经抽风收集后引至该装置处理,尾气引至屋外排放在土肥生产间通风风机外安装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臭气经抽风收集后引至该装置处理,尾气引至屋外排放集中池臭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15米高排气筒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固废处置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相关操作时间;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火灾风险防范;设事故应急池,加强废水事故性排放防范;加强沼气泄露安全防范;加强瘟疫卫生预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潜川镇麻车埠村土哥生猪养殖场项目拟建于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麻车埠村象鼻头山,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自然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同时,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环评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57~2021519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环评单位:杭州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329121191

建设单位: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林峰    联系电话:18106551176 

 

 

 

                                                         发布单位:杭州土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