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中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高档装饰纸、年印刷PVC膜51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中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建地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横山村无门牌6(1幢1楼),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租用杭州临安圣欧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工业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租赁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用于装饰纸的生产加工。企业购置10条智能控制装饰纸印刷生产线、5条PVC自动凹版印刷机等设备用于装饰纸和PVC彩膜的生产加工。投入生产后,形成年产8500吨高档装饰纸、年印刷PVC膜51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杭州中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高档装饰纸、年印刷PVC膜51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103-330112-07-02-641383。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横山村无门牌6(1幢1楼)。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附近居民。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 坐标 | 相对厂 址方位 | 相对厂界 距离/m | 保护 对象 | 环境 功能区 | ||
X | Y | ||||||
1 | 横山行政村 | 730688.89 | 3340802.21 | 东侧 | 约600m | 约300户 |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
2 | 自由行政村 | 730832.55 | 3341640.56 | 东北侧 | 约1000m | 约643户 | |
3 | 於潜中学 | 730916.81 | 3341566.18 | 东北侧 | 约1200m | 约1000人 | |
4 | 盛家自然村 | 730238.49 | 3340490.41 | 东南侧 | 约280m | 约15户 | |
5 | 祈祥行政村 | 732030.21 | 3339952.34 | 东南侧 | 约2000m | 约727户 | |
6 | 阮家自然村 | 730383.54 | 3340374.56 | 东南侧 | 约460m | 约50户 | |
7 | 下埠行政村 | 729781.41 | 3341085.38 | 西北侧 | 约350m | 约338户 | |
8 | 金家行政村 | 730169.96 | 3341781.27 | 北侧 | 约300m | 约295户 | |
9 | 民幸行政村 | 730256.08 | 3342508.98 | 北侧 | 约1800m | 约30户 | |
10 | 於潜人民医院 | 730231.22 | 3342708.36 | 北侧 | 约2000m | 约1500人 | |
11 | 昔口行政村 | 727599.99 | 3340197.48 | 西侧 | 约2200m | 约418户 | |
12 | 南山行政村 | 728951.68 | 3338640.65 | 西南侧 | 约2000m | 约697户 | |
13 | 729831.28 | 3340681.88 | 西侧 | 约40m | 水面宽 约60米 | Ⅲ类水环境功能区 | |
14 | 厂界周边200 米范围内 | / | /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水性装饰纸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在水性生产线油墨调配、印刷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油墨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气筒)高空排放;PVC彩膜有机废气(乙酸乙酯、丁酮):在油性生产线设置密闭调配区、印刷(含烘干)生产线独立设置密闭室,采用机械送风及排风,全部微负压作业,使调配、印刷、烘干有机废气全部转化为有组织排放,收集所得有机废气先汇合于气柜,均质后有机废气经蜂窝状活性炭吸脱附浓缩塔+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进行净化;设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水性油墨调墨、印刷有机废气经收集和治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PVC彩膜油性油墨调墨、印刷(含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和治理后,废气中乙酸乙酯和丁酮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达到相关标准。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类别主要为废水类别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油墨调配和印刷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临安市於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
3、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以及围墙、树木等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气 | 水性装饰纸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 在水性生产线油墨调配、印刷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油墨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气筒)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PVC彩膜有机废气(乙酸乙酯、丁酮) | 在油性生产线设置密闭调配区、印刷(含烘干)生产线独立设置密闭室,采用机械送风及排风,全部微负压作业,使调配、印刷、烘干有机废气全部转化为有组织排放,收集所得有机废气先汇合于气柜,均质后有机废气经蜂窝状活性炭吸脱附浓缩塔+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进行净化,;设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
废水 | 生活、生产污水 | 1、油墨调配和印刷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临安市於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2、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 |
固废 | 边角料 | 外卖综合利用 | 资源化 |
普通废包装物 | 资源化 | ||
贵金属催化剂 | 委托贵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 无害化 | |
污泥 | 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 | 无害化 | |
废活性炭 | 厂区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无害化 | |
废包装桶 | 无害化 | ||
废抹布 | 无害化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资源化 | |
噪声 | 生产车间 噪声 |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 ②项目车间墙壁设置吸声材料,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 ③生产期间,车间门窗紧闭,严禁打开,降低噪声。 ④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⑤加强厂区、厂界绿化,利用建筑物及绿化来阻隔噪声的传播; ⑥要求企业生产时严格执行关门、关窗作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杭州中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高档装饰纸、年印刷PVC膜51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项目所在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0年5月11日,共10天。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1年5月11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中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横山村无门牌6(1幢1楼)
联系人:董斌 联系电话:1835700587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乔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天路1919号
联系人:代工 电话:0571-61095875
发布单位:杭州中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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