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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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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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扩建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新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4月更改为现名,成立于20104厂址位于临安区玲珑街道庆仙路128,租用杭州米特拉电器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6084.18平方米)进行生产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EVA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组件;货物进出口企业根据市场情况拟拓宽产品方案,企业拟在现有场地内扩建总投资2439.5万元,新增挤出设备、自动收卷机等设备预计新增年产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2000万平方米(合计约1万吨)的生产能力,建成投产后,新子新能源公司全厂预计形成年EVA太阳能电池胶膜2500万平方米(折合约6600吨)、太阳能电池组件3兆瓦(折合约400吨)、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的生产能力2000万平方米(合计约1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经度

纬度

1

谭村

119.6791

30.1998

居民

环境

空气

二类区

NE

75

2

聋哑学校

119.6814

30.2002

NE

455

3

金畈村

119.6800

30.2035

NE

610

4

馒头湾

119.6760

30.2097

N

1210

5

毛沟畈

119.6781

30.2125

N

1550

6

玲珑街道中心幼儿园

119.6824

30.2142

NE

1852

7

樱花雅苑

119.6847

30.2160

NE

2025

8

左邻右里

119.6935

30.2184

NE

2600

9

浅水湾庄园

119.6944

30.2169

NE

2578

10

石头山

119.6858

30.2073

NE

1210

11

临安区天目初级中学

119.6951

30.2027

NE

1729

12

下泉

119.6850

30.1966

SE

712

13

吴家头

119.6964

30.1921

SE

1941

14

碧玉坞

119.6780

30.1906

SE

848

15

塘坞里

119.6801

30.1818

SE

1801

16

祥里

119.6720

30.1822

SW

1692

17

东山村

119.6691

30.1920

SW

782

18

上引坞

119.6622

30.1822

SW

2049

19

宏渡村

119.6581

30.1901

SW

1860

20

店基头

119.6618

30.1991

W

1381

21

徐家坞村

119.6529

30.2035

NW

2055

22

坞里

119.662

30.2073

NW

1393

23

坞里头

119.6622

30.2144

NW

2131

24

/

/

水体

III

W

1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挤出、流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选择AERSCREEN模型进行模拟计算,项目排放废气量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4.92%,大于1%,小于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经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废水经水流稀释、扩散作用后对最终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ol list-paddingleft-2" style="list-style-type: decimal;">

  •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主要为边角料、包装废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边角料、包装废料可回收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 只要认真落实这些处理措施,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消除,并达到部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挤出、流延

    非甲烷总烃

    在每台挤出机、流延成型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和厂界达到《合成工业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表9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食堂

    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型规模标准

    废水

    冷却

    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固体

    废物

    分切

    边角料

    回收外卖综合利用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料包装

    包装废料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垫、隔声罩;

    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对厂区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将高噪声的生产设备如风机等安置在厂区远离附近敏感点的车间,设备不得在室外使用;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夜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扩建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121日~20201214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1214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临安区玲珑街道庆仙路128

    联系人 孟艳玲                    联系电话:150****002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安启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临安区锦天路1459

    联系人:于海燕       电话:0571-61068606   

          发布单位: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30

    新子新能源-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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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1 16: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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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扩建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新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4月更改为现名,成立于20104厂址位于临安区玲珑街道庆仙路128,租用杭州米特拉电器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6084.18平方米)进行生产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EVA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组件;货物进出口企业根据市场情况拟拓宽产品方案,企业拟在现有场地内扩建总投资2439.5万元,新增挤出设备、自动收卷机等设备预计新增年产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2000万平方米(合计约1万吨)的生产能力,建成投产后,新子新能源公司全厂预计形成年EVA太阳能电池胶膜2500万平方米(折合约6600吨)、太阳能电池组件3兆瓦(折合约400吨)、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的生产能力2000万平方米(合计约1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经度

纬度

1

谭村

119.6791

30.1998

居民

环境

空气

二类区

NE

75

2

聋哑学校

119.6814

30.2002

NE

455

3

金畈村

119.6800

30.2035

NE

610

4

馒头湾

119.6760

30.2097

N

1210

5

毛沟畈

119.6781

30.2125

N

1550

6

玲珑街道中心幼儿园

119.6824

30.2142

NE

1852

7

樱花雅苑

119.6847

30.2160

NE

2025

8

左邻右里

119.6935

30.2184

NE

2600

9

浅水湾庄园

119.6944

30.2169

NE

2578

10

石头山

119.6858

30.2073

NE

1210

11

临安区天目初级中学

119.6951

30.2027

NE

1729

12

下泉

119.6850

30.1966

SE

712

13

吴家头

119.6964

30.1921

SE

1941

14

碧玉坞

119.6780

30.1906

SE

848

15

塘坞里

119.6801

30.1818

SE

1801

16

祥里

119.6720

30.1822

SW

1692

17

东山村

119.6691

30.1920

SW

782

18

上引坞

119.6622

30.1822

SW

2049

19

宏渡村

119.6581

30.1901

SW

1860

20

店基头

119.6618

30.1991

W

1381

21

徐家坞村

119.6529

30.2035

NW

2055

22

坞里

119.662

30.2073

NW

1393

23

坞里头

119.6622

30.2144

NW

2131

24

/

/

水体

III

W

1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挤出、流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选择AERSCREEN模型进行模拟计算,项目排放废气量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4.92%,大于1%,小于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经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废水经水流稀释、扩散作用后对最终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ol list-paddingleft-2" style="list-style-type: decimal;">

  •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主要为边角料、包装废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边角料、包装废料可回收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 只要认真落实这些处理措施,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消除,并达到部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挤出、流延

    非甲烷总烃

    在每台挤出机、流延成型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和厂界达到《合成工业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表9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食堂

    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型规模标准

    废水

    冷却

    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固体

    废物

    分切

    边角料

    回收外卖综合利用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料包装

    包装废料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减震垫、隔声罩;

    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对厂区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将高噪声的生产设备如风机等安置在厂区远离附近敏感点的车间,设备不得在室外使用;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夜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封装白膜扩建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121日~20201214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1214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临安区玲珑街道庆仙路128

    联系人 孟艳玲                    联系电话:150****002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安启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临安区锦天路1459

    联系人:于海燕       电话:0571-61068606   

          发布单位:杭州新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30

    新子新能源-初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