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求实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新建质量检测线项目
建设地址:临安区天目山镇亭口村无门牌(1幢101)(2幢101)(3幢101)
项目规模:杭州求实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服务范围为工程质量检测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现拟总投资2200万,选址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亭口村无门牌(1幢101)(2幢101)(3幢101),新建房屋建筑面积5498平方米用于经营工程质量检测的技术服务及咨询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3956.54平方米,二期1541.46平方米。主要包括辐射类移动探伤无损检测及一般类工程材料质量检测,为质检技术服务类企业,不涉及工业生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农居点 | 30.210295 | 119.517155 | 人群 | 8户,32人 | E | 18 |
农居点 | 30.210762 | 119.517284 | 人群 | 5户,40人 | N | 35 |
藻溪 | / | / | 水体 | 水 | S | 205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所产生废气为检测粉尘及食堂油烟。
2、废水:项目排水采用室内污、废分流制,室外雨、污分流制,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农灌。
3、固废:项目完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弃样品、沉淀污泥、生活垃圾。废弃样品中的钢筋外卖于废品回收单位重新利用,其余样品及风干后污泥委托专车运输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沉淀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气 | 检测过程 | 检测粉尘 | 设备加盖密封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员工生活 | 食堂油烟 | 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室内烟道外排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废水 | 检测过程 | 检测废水 | 回用于混凝土搅拌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 | ||||||||||||||||||||||||
员工生活 | 生活污水 | 食堂含油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后农灌 | ||||||||||||||||||||||||||
固体废物 | 检测过程 | 检测废物 | 废弃钢筋外卖于废品回收单位重新利用,其余样品及风干后污泥委托专车运输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 |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
检测废水沉淀 | 沉淀污泥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噪声 | 检测设备噪声 | 噪声 | 加设减震垫,合理布局厂内设备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其他 | 本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3%。具体见表8-1。 表8-1 工程环保设施与投资概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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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该项目新建厂房,施工期拟建地内的植被将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取土场地表裸露,从而使该地区的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裸露的地表被雨水冲刷后将造成局部范围内的水土流失,但施工期较短,影响较小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杭州求实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新建质量检测线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解受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认可度,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以张贴告示的方式征询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本项目在天目山镇亭口村公告栏张贴告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年12月7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求实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临安区天目山镇亭口村无门牌(1幢101)(2幢101)(3幢101)
联系人 :张尤 联系电话:1395807612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安启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锦天路1459号
联系人:于海燕 电话:0571-61068606
发布单位:杭州求实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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