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90万套人体工学桌椅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艺轩人体工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800.00万元,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黄金路588号(1幢1-4层),租用浙江添源物流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9922.43m2)实施生产活动;项目主要采用碳钢铁板及型材、免漆生态板、粉末涂料、固体热熔胶、钢丸、碳钢焊丝、封边条、注塑件、海绵、纺织面料等作为主要原料,购置木加工设备、激光切割机、焊接机、抛丸机、喷涂固化流水线、激光打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采用木加工、、激光切割、焊接、抛丸、喷塑及固化、激光打标、组装等生产工艺,最终形成年产90万套人体工学桌椅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要素 | 保护 目标 | 坐标/度 | 厂界最近距离(m) | 方位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经度 | 纬度 | ||||||||
大气环境 | 金马村 | 759116.05 | 3353059.50 | E | 352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其修改单 / | ||
马家头 | 759590.37 | 3353312.38 | NE | 880 | 居民 | ||||
罗家坞 | 759514.17 | 3352932.97 | E | 747 | 居民 | ||||
崇阳 | 759748.15 | 3354105.25 | NE | 1481 | 居民 | ||||
东坑弄 | 760133.41 | 3354885.69 | NE | 2333 | 居民 | ||||
高桥 | 759886.92 | 3355001.22 | NE | 2298 | 居民 | ||||
马岭 | 760424.28 | 3355161.62 | NE | 2727 | 居民 | ||||
竹园里 | 758664.16 | 3352817.89 | SW | 206 | 居民 | ||||
孙家坞 | 758939.24 | 3352543.52 | SE | 481 | 居民 | ||||
银姆山 | 759441.49 | 3352056.73 | SE | 1153 | 居民 | ||||
吴家头 | 759406.69 | 3351782.16 | SE | 1369 | 居民 | ||||
吴马 | 759395.30 | 3351696.19 | SE | 1440 | 居民 | ||||
后村 | 759646.44 | 3351648.60 | SE | 1605 | 居民 | ||||
下村 | 759352.79 | 3351528.55 | SE | 1577 | 居民 | ||||
金山 | 759439.18 | 3351240.19 | SE | 1877 | 居民 | ||||
杭州天目山双语实验学校 | 759855.31 | 3350902.54 | SE | 2356 | 学生 | ||||
璞樾大观 | 761462.43 | 3352004.93 | SE | 2868 | 居民 | ||||
高畈 | 761193.32 | 3351593.82 | SE | 2798 | 居民 | ||||
公家头 | 761035.34 | 3351113.95 | SE | 2943 | 居民 | ||||
姜家头 | 760352.41 | 3350376.39 | SE | 3058 | 居民 | ||||
吴越人家 | 761089.67 | 3350742.71 | SE | 3232 | 居民 | ||||
华特山庄 | 760866.36 | 3350488.62 | SE | 3266 | 居民 | ||||
临安雨润星雨华府 | 760809.66 | 3350743.16 | SE | 3037 | 居民 | ||||
冷山坞 | 759232.37 | 3350419.99 | SE | 2615 | 居民 | ||||
太湖里 | 758715.86 | 3351026.66 | S | 1968 | 居民 | ||||
龙马 | 758372.71 | 3351032.83 | SW | 2001 | 居民 | ||||
龚家头 | 757902.66 | 3350812.25 | SW | 2348 | 居民 | ||||
高山脚 | 757055.02 | 3350479.27 | SW | 3044 | 居民 | ||||
罗山坞 | 756447.38 | 3350395.96 | SW | 3485 | 居民 | ||||
孟家坞 | 756549.58 | 3350883.96 | SW | 3064 | 居民 | ||||
石壁下 | 756557.61 | 3351598.25 | SW | 2617 | 居民 | ||||
前山 | 756809.27 | 3351527.99 | SW | 2449 | 居民 | ||||
香积寺 | 756828.99 | 3352227.10 | SW | 2088 | 居民 | ||||
上东 | 757010.72 | 3352450.37 | SW | 1842 | 居民 | ||||
下东 | 757335.81 | 3352331.86 | SW | 1580 | 居民 | ||||
下片 | 757552.35 | 3352129.87 | SW | 1494 | 居民 | ||||
小山头 | 758253.50 | 3352357.16 | SW | 820 | 居民 | ||||
官塘头 | 758286.54 | 3352532.90 | SW | 669 | 居民 | ||||
黄金坞 | 758418.48 | 3353287.04 | NW | 459 | 居民 | ||||
八脚山 | 757871.69 | 3353083.68 | W | 904 | 居民 | ||||
何家头 | 757170.34 | 3353564.65 | NW | 1700 | 居民 | ||||
石桥头 | 757315.10 | 3354522.60 | NW | 2112 | 居民 | ||||
史家坞 | 757199.46 | 3354784.09 | NW | 2383 | 居民 | ||||
章头坞 | 757536.46 | 3354989.61 | NW | 2347 | 居民 | ||||
茶牛坞 | 757735.93 | 3354808.65 | NW | 2090 | 居民 | ||||
禾木岭 | 757875.23 | 3354945.24 | NW | 2148 | 居民 | ||||
直头弄 | 758128.12 | 3355584.41 | NW | 2670 | 居民 | ||||
童子塘 | 758675.72 | 3354092.36 | NW | 1104 | 居民 | ||||
崇阳坞 | 759025.73 | 3354489.86 | NE | 1519 | 居民 | ||||
卦川村 | 759166.40 | 3355525.11 | NE | 2563 | 居民 | ||||
大坞 | 758233.85 | 3355244.06 | NW | 2314 | 居民 | ||||
地表 | / | / | / | / | / | ||||
地下水 | / | / | / | / | / | ||||
声环境 | 四周厂界 | / | / | / | GB3096-2008 2类 | ||||
竹园里村 | 758664.16 | 3352817.89 | SW | 206 | 居民 | ||||
土壤环境 | / | / | /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板材件加工过程产生的木工粉尘;铁件加工工程产生的切割金属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铁件喷塑过程产生的喷塑粉尘;板材件封边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及塑粉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铁件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少量烟尘。
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根据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max为8.689%(1%≤Pmax<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另外,为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的自我防范、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口罩、眼镜等)以及按照规范操作等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少量无组织废气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综上,采取各项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临安排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综上,只要建设单位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切实落实污水纳管工作,做好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木加工设备、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喷塑流水线、激光打标机等生产设备及各类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各设备的噪声强度约70~85dB(A)。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值后的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综上,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地面清扫粉尘、除尘器回收粉尘等经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厂区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此外,要求建设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建设必要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应按本评价要求落实有效的废气、废水、固废的收集与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源头控制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做好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应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原料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具有一定的易燃、火灾风险,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级。企业从生产、贮运、危废暂存等多方面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及时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一旦事故发生,及时实施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风险防范相关要求。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措施 | 预期处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木加工 | 木工粉尘 | 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切割、焊接、抛丸 | 金属粉尘 | 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 | |||
喷塑 | 塑粉粉尘 | 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
板材封边及 塑粉固化 | 非甲烷总烃 | 收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20m高排气筒 | 《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301/T 0277-2018) |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烟尘、SO2、NOX | 收集系统+18m高排气筒 |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水 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Cr、、NH3-N等 |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临安排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 废水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外排废水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 |
固体 废弃物 | 一般固废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原料包装 | 原料废包装材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木加工、切割等 | 边角料 | ||||
地面清扫 | 地面清扫收集的粉尘 | ||||
抛丸 | 废钢丸 | ||||
除尘器 | 除尘器回收粉尘 | ||||
危险废物 | 冲床 | 废液压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雨、防晒、防风等措施,防止跑冒滴漏。 | ||
有机废气 处理 | 废活性炭 | ||||
噪声 | ①合理布置厂区,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②在设备采购阶段,风机等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同时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垫、加装隔声罩、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或设置单独的操作间,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③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④设备工作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尽量少开启,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扰民。 | |||
其他 | /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黄金路588号(1幢1-4层),租用浙江添源物流有限公司的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9922.43m2)实施生产活动,拟利用已有厂房实施生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环保管理,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宣传,通过管理手段来达到环保目的。 严格做好项目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营运期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确保固体废物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使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艺轩人体工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万套人体工学桌椅产品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黄金路588号(1幢1-4层),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总体来说,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要求和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鉴此,本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项目在营运期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可以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能够符合环评审批原则的相关规定及满足其他部门的审批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在拟建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杭州勤皓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年11月17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艺轩人体工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黄金路588号(1幢1-4层)
联系人:马晓铭
联系电话:1391351202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庆路498号2幢605室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456328602
发布单位:杭州艺轩人体工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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