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4〕7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曹某杰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4-03-01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曹某杰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对申请人投诉举报杭州******合伙企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的处理,责令重新处理一案
日期:
2025-04-15 17:11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曹某杰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对申请人投诉举报杭州******合伙企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的处理,责令重新处理


[2024]7号-曹某杰-市监-行政复议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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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4〕7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曹某杰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4-03-01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曹某杰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对申请人投诉举报杭州******合伙企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的处理,责令重新处理一案
发布时间:2025-04-15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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