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4〕12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刘某泉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4-03-01 行政复议结论 驳回复议申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刘某泉请求撤销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临)市管函告字(2023)*******号《投诉(举报)处理告知书》,责令其重新处理,于2024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5-04-16 11:15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刘某泉请求撤销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临)市管函告字(2023)*******号《投诉(举报)处理告知书》,责令其重新处理,于2024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024]12号-刘某泉-市监局-行政复议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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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4〕12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刘某泉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4-03-01
行政复议结论 驳回复议申请
刘某泉请求撤销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临)市管函告字(2023)*******号《投诉(举报)处理告知书》,责令其重新处理,于2024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5-04-16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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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泉请求撤销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临)市管函告字(2023)*******号《投诉(举报)处理告知书》,责令其重新处理,于2024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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