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93/2025-777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5 |
杭州临安蓝奥健身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9月4日取得的行政许可(许可证编号:33011220240015),经确认属于经营终止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该项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原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到杭州市临安区市民中心文旅窗口办理有关注销手续。联系电话:0571-23616063。逾期未办理的,本机关将公告注销原行政许可证。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6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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