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杭临政复决〔2024〕186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申请人 | 刘某超 | 被申请人 |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落款日期 | 2024-07-22 | 行政复议结论 | 维持 |
刘某超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申请人的举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属于行政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全面履职,重新作出处理,于2024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5-04-27 10:44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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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超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申请人的举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属于行政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全面履职,重新作出处理,于2024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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