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5-783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17 |
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是医疗健康服务民生项目,纳入2025年浙江省民生实事。为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该项目在我区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制定2025年临安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进一步完善结直肠癌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结直肠癌综合防治能力,构建社会支持环境,努力遏制结直肠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减轻结直肠癌疾病负担。
2025年,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任务完成率≥100%,筛查率≥53%,规范随访率≥95%,结肠镜依从率≥45%,结直肠腺瘤检出率≥35%,结直肠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
二、项目要求
(一)目标人群。临安区50-74岁户籍居民为结直肠癌免费筛查的重点人群。既往筛查阳性未行结肠镜检查者,40-49岁有结直肠癌家族史且符合以下任一结直肠癌危险因素者:体质指数(BMI)≥28、吸烟、缺乏运动、大量红肉或加工肉类摄入、大量饮酒、糖尿病史、肠道疾病(腺瘤、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史,可纳入筛查。对于75岁以上居民,需权衡其整体健康状况、筛查历史和个人偏好,以帮助共同做出结直肠癌筛查决策。
(二)筛查策略。采用序贯筛查策略,即联合危险因素评估(以亚太结直肠筛查评分为基础)和免疫法粪便潜血检测作为初筛手段,精准识别结直肠癌高危人群,并以结肠镜检查作为精筛方法,为目标人群提供5年至少一次结直肠癌免费筛查服务。
(三)实施时间。6月底前完成现场筛查的50%;9月底前完成现场筛查工作的100%;10月底前筛查阳性者进行结直肠镜检查率≥45%,各项工作达到目标要求;12月中旬前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并接受省卫健委验收评估。
三、项目流程
项目流程包括宣传发动、目标人群选定、知情同意书签署、资格审核、问卷调查和风险评估、免疫法粪便潜血试验、筛查结果告知、随访管理及信息录入。
(一)宣传发动。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结直肠癌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提高居民对结直肠癌筛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目标人群选定。要制订结直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确定年度筛查目标人群,并录入浙江省癌症筛查信息平台。患有结直肠癌,严重心、脑、肺疾病或肝、肾功能障碍,严重智力、语言或精神障碍等疾病者不宜参加本项目。对承担项目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开展项目培训。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区疾控中心要加强项目实施工作指导。
(三)知情同意。向筛查对象说明筛查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回答筛查对象提出的问题,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上传平台或自行留档。
(四)资格审核。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知情同意书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筛查,并完成资格审核。
(五)问卷调查和风险评估。使用《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对居民开展结直肠癌患病风险评估。调查时应保证居民充分理解问卷的内容,并保证调查的私密性和内容的真实性。纳入结直肠癌风险评估的危险因素包括:年龄、性别、吸烟史、BMI、结直肠息肉史、一级亲属结直肠癌家族史和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病史。
(六)粪便潜血试验。为居民提供粪便潜血试验检测,选用乳胶凝集比浊法或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其中一种。乳胶凝集比浊法可量化测定粪便中低浓度的血红蛋白,每克(g)成形粪便中人血红蛋白含量20μg为阳性;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是使用胶体金试纸肉眼定性判断阴性和阳性。
(七)筛查结果告知。问卷调查评估高风险或粪便潜血试验阳性者定义为筛查阳性;问卷调查评估中风险或低风险且粪便潜血试验阴性者定义为筛查阴性。筛查结果告知书及时告知筛查对象。
(八)随访管理。包括主动随访和被动随访。主动随访是对筛查阳性的居民要动员其到医共体牵头单位行结直肠镜检查,推荐进行结肠镜检查的时间应尽量缩短,以尽早明确诊断并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平台提供结肠镜检查预约服务,医疗机构实施高质量结肠镜检查,填写《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结肠镜检查记录表》《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病理检查记录表》并上报至平台。发现结直肠癌、腺瘤、炎症性肠病伴高级别上皮内瘤变患者,进一步随访其临床治疗情况,督促定期复查,按时上报治疗信息。对未行结直肠镜检查的居民要密切随访,3个月内完成至少4次肠镜检查动员,延迟检查不建议超过6个月。被动随访是所有筛查对象每年需完成1次随访,结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肿瘤登记和死因登记数据获取其健康状况,填写《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随访记录表》。
(九)信息录入。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浙江省癌症筛查信息平台”采集录入,提高调查质量和效率。数据采集包括目标人群清单、知情同意书、评估问卷、结肠镜检查结果、病理检查结果和随访信息等,由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落实专门人员录入。
四、质量控制
(一)问卷调查的质量控制。统一培训调查员,规范询问方式,避免引导性提问或主观解释。随机抽取部分问卷进行复核,检查填写一致性和真实性。通过平台自动校验逻辑矛盾,完成异常数据复核。
(二)粪便潜血试验的质量控制。向筛查对象提供清晰的书面或视频指导,确保正确采集粪便样本(如避开月经期、痔疮出血期、避免药物干扰)。使用专用保存管,控制运输温度和时间,避免样本变质。使用经认证的检测试剂,避免过期或不合格试剂。明确阳性/阴性判定标准(如血红蛋白浓度阈值),避免主观误判。
(三)结肠镜检查的质量控制。建议由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工作满5年者担当内镜筛查医师。各项目承担医院积极组织内镜和病理医师参加浙江省慢病健康管理——癌症筛查与早诊培训班,按要求完成线上和线下培训任务并考试合格。检查患者是否存在麻醉或肠镜禁忌证。通过标准化评分(如波士顿肠道准备量表)确保肠道清洁合格,不合格者需重新准备。退镜时间≥6分钟,避免遗漏病变。重点观察易漏诊部位(如回盲瓣、结肠袋皱襞)。记录并分析操作相关并发症(如出血、穿孔),优化操作技术。使用结构化报告模板,详细记录息肉位置、大小和形态。确保所有切除的息肉或病变组织均送病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复查计划。
(四)跨环节的质量控制。依托平台跟踪筛查全流程,确保筛查阳性者及时转诊至结肠镜检查,以及结肠镜检查异常者及时治疗,避免脱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是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各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整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适时开展督导和阶段性评估等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筛查项目纳入其他地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为省与区共同财政事权。项目开展所需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跟踪随访等经费按照3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筛查阳性人员开展的结肠镜检查,按照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现金部分给予无痛肠镜最高200元/人、有痛肠镜最高100元/人的补助。
(三)做好技术指导。省、市、区肿瘤防办及疾控中心共同承担项目培训、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等相关业务工作。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区疾控中心,负责做好结直肠癌防治科普材料编写,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以项目开展为契机,深入社区、家庭,广泛开展结直肠癌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防癌健康知识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引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规范信息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或反馈相关数据,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在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对辖区内结直肠癌筛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评估,查漏补缺。
六、有关指标释义
(一)任务完成率。任务完成率=(筛查完成数/任务数)×100%。筛查完成数指完成风险评估和粪便潜血检测的人数。任务完成率要≥100%。
(二)筛查率。筛查率=(筛查人数/目标人群数)×100%。该指标反映筛查覆盖情况,是衡量组织性筛查项目质量的核心指标,要求≥53%。
(三)规范随访率。规范随访率=(对筛查阳性者开展规范结肠镜动员的人数/筛查阳性人数)×100%。规范结肠镜动员指3个月内完成至少4次动员或接受结肠检查。规范随访率要≥95%。
(四)结肠镜依从率。结肠镜依从率=(筛查阳性完成结肠镜检查的人数/筛查阳性人数)×100%。该指标是衡量非侵入性结直肠癌筛查方案效果的关键指标。结肠镜依从率要≥45%,并逐步提高。
(五)结直肠腺瘤检出率。结直肠腺瘤检出率=(至少检出一个经组织病理学确诊为腺瘤的结肠镜检查数/结肠镜检查总数)×100%。该指标是衡量结肠镜检查质量的核心指标,结直肠腺瘤检出率要≥35%。
(六)早诊率。早诊率=(锯齿状腺瘤+绒毛状腺瘤、管状绒毛状腺瘤+≥1cm的腺瘤+高级别上皮内瘤变+早期癌)/(锯齿状腺瘤+绒毛状腺瘤+管状绒毛状腺瘤+≥1cm的腺瘤+高级别上皮内瘤变+癌+其他罕见肿瘤)×100%。早期癌指TNM分期为Tl-2N0M0的癌;其他罕见肿瘤指神经内分泌肿瘤和胃肠道间质瘤,类癌<2cm者,胃肠道间质瘤<5cm者可认为是早期肿瘤。早诊率是筛查效果的短期评价指标,早诊率要≥85%。值得注意的是,该指标虽能全面地反映结直肠癌筛查的效果,但与临床计算的癌症早诊率概念有较大差别,应用时需注明。
(七)治疗率。治疗率=(实际治疗人数/应治疗人数)×100%。应治疗人数指筛查发现的锯齿状腺瘤、绒毛状腺瘤、管状绒毛状腺瘤、≥1cm的腺瘤、高级别上皮内瘤变、癌及其他罕见肿瘤的人数。该指标是筛查效果的短期评价指标,治疗率要≥90%。
临卫便函〔2025〕11号 关于印发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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