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89/2025-782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24年,临安区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持续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严守生态红线,筑牢浙西生态安全屏障,为打造“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注入强劲生态动能。
二、水环境
(一)水环境现状
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为优。2024年度9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14个区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2.9%,除青山水库断面水质为Ⅳ类(湖库)外,其余13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里畈水库和水涛庄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华光潭二级水库、英公水库、朱里坑溪、华光潭一级水库、居仁水库、江岭水库、喷洞水库和夏村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4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均达到Ⅱ类标准;18个镇街29个交接断面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有29个,占比93.6%;全区157条“河长制”河道水质达标率为96.1%。
(二)措施与行动
1.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4年,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监督管理工作。全区共排查河湖岸线1482公里,入河排污口7247个,全部完成监测溯源。其中开展1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青山水库下游河道)排查整治,共排查河湖岸线15.28公里,排查并溯源136个入河排污口。全区排查出存在问题的排口47个,均开展整治。临安区在用审批入河排污口44个。
2.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2024年,持续开展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总投资1630万元,完成锦城街道、锦北街道、青山湖街道、於潜镇、昌化镇五个镇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项目,截止2024年全区18个镇街均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太湖源镇青云平台于2023年列为省级“污水零直排区”星级园区建设培育名单,2024年太湖镇青云平台顺利完成第二批浙江省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三、大气环境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临安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臭氧(O3)平均浓度1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3天,优良率88.3%,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
2024年,临安区18个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4微克/立方米。
(二)措施与行动
1.高质量推进年度治气任务。2024年,加大废气问题整治力度,完成省市下达的“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治气攻坚项目309个。完成烧结砖生产线淘汰拆除3条,完成产业集群整治41家,完成2蒸吨/小时生物质锅炉淘汰10家,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家,完成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0家,完成绩效AB企业培育13家,完成企业纳入活性炭集中再生体系220家,完成涉VOCs低效设施升级改造4家,完成活跃工地监管6个。
2.强化近源污染管控。编制完成临安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方案,排查国控站点周边业企业、工地、道路、汽修企业、餐饮油烟、加油站等大气污染源,共有污染源48个,并制定“一点一策”,针对性制定清理整顿、治理提升和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3.加强面源污染管控。2024年,持续强化露天焚烧、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汽修等大气面源污染管控,加大“线上+线下”巡查检查力度,累计发现并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问题3211个,整改完成率100%。
4.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编制并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手册》至各相关部门、镇街。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桌面推演。2024年,根据杭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3次Ⅲ级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浓度。综合运用走航检测、雷达扫描、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对高值问题第一时间精准溯源、快速处置,确保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临安区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51.7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为“较好”;城区道路交通昼间噪声等效声级66.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好”。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7.5%,较去年同期持平;夜间达标率为100%,较去年同期上升31.2%。
(二)措施与行动
1.强化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区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临安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并印发《临安区2024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梳理临安区噪声污染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举措。今年以来,专班累计交办噪声污染重点问题4个,其中省级件2个,市级件1个,区级件1个,均已完成整改。
2.开展宁静细胞创建工作。2024年以来,为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身边深受困扰的噪声污染问题,临安区积极推动“宁静细胞”建设工作,探索并建立宁静园区、宁静小区、宁静工地新模式,组织相关镇街、社区和小区召开全区宁静小区和宁静园区创建培训会,详细讲解创建及评审要点。2024年,完成钱王文化广场锦玉园和春天华府2个宁静小区建设工作。
3.加强工业和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开具夜间施工证明116次。
4.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在高考、中考及重大活动期间,发布实施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中高考期间护考3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1人次,护考12个考点,为1.01万名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应试环境。
五、固体废物
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5.520127万吨,利用处置量55.441427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215万吨,处置量0.050723万吨,贮存量0.049717万吨,倾倒丢弃量0万吨。利用处置率为99.86%。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24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5.0829万吨,综合利用量25.0042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215万吨),处置量为0.0507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000223万吨),累计贮存量为0.049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9.68%。
(二)工业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2024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4155万吨,危险废物全部实行集中代处置制度,全部实行规范化利用处置,推进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动态全覆盖,提升小微收运平台智能化物流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营和安全生产水平。
(三)医疗废物基本情况
2024年全区共产生医疗废物0.091727万吨,均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四)城镇生活垃圾现状
2024年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25.93万吨,通过焚烧处置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五)措施与行动
1.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管理工作。2024年,我区进一步加强了全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规范管理工作。全区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节能灯、线路板蚀刻废液、废线路板、含铜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化工废物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
2.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不断深化危险废物转移监管、跟踪管理等工作。2024年生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3610份。
3.加大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力度。2024年,临安区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将固体废物治理监管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对存在突出问题区域领域开展督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和每季度问题曝光机制,对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二是利用卫星遥感排查和无人机巡查,提高固体废物露天堆放问题发现力度,全年发现问题点位102个,全部交办属地镇街完成闭环整改。三是开展印制线路板、喷水织造等重点行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过程,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六、辐射环境管理
(一)辐射安全现状
2024年,全区在册辐射工作单位124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其中,涉放射源单位7家,主要分布在造纸、塑料制造、水泥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正常使用放射源13枚;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17家,Ⅲ类医用射线装置206台、Ⅱ类工业探伤仪50台。未发生丢失、被盗、泄露等重大辐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
(二)措施与行动
1.加强辐射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健全档案资料等有效措施。
2.深化放射源环境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检查涉放射源单位7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17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完成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工作,及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放射源被盗、丢失、失控等各类放射性污染事故。
七、生态文明建设
(一)持续深化美丽临安建设
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围绕打造“吴越名城·幸福临安”的目标,不断深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获得2024年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县(区、市)获得省级绿色转化激励资金3年3个亿,推进低(零)碳试点建设,守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多绿”创建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措施与行动
1.全力推进省级低(零)碳试点建设。完成太湖源镇、潜川镇、锦北街道泥川村等12个第一、第二批省级低(零)碳试点验收工作。指导督促湍口镇、昌化镇、天目山镇、太阳镇等第三批省级试点建设,争取再赛马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竹林固碳经营技术标准化试点”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为杭州市唯一。
2.凝聚合力守好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组织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规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清管局、清凉峰镇、龙岗镇对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开展临安区“绿盾”现场巡查行动,全力推进“一支队伍管保护地”。临安天目山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入选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在浙江省自然生态监管工作会议中,作为先进典型进行交流发言。浙江清凉峰站(森林)入选国家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
3.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满意度调查期间,微信公众号推送转发量超过15万,宣传资料发放20多万份,同时,创新开展了微信公众号广告推送、短信点对点推送及公交、城市大屏不间断宣传等手段,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2024年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得分为90.19分,比上一年上升1.93分,全省排名32,比上一年上升8位。
4.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完成六五环境日活动、815全国生态日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活动的举办。首创“馆校合作”模式,颁布临安区绿色细胞打卡地图并推出绿水青山小卫士打卡集徽章活动,鼓励更多孩子参与到生态环保活动中。携手区教育局,创建临安区首家生物多样性友好学校-临安区戚家桥小学。
八、专栏
(一)污染物总量管理
完成255家企业购买排污权,涉及金额590.89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许可151件,其中报告书10件,报告表141件;办理排污许可首次申请、变更、延续、重新申请800余家次;办理辐射安全许可66件;夜间作业证明116件。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完成417家排污许可质量复核全覆盖和377家企业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工作。开展“环保体检清患”专项帮扶活动。针对我区164家重点排污单位,通过组织企业自查、上门核查、指导企业闭环整改等措施,指导企业完成整改20家,涉及排污许可证问题整改45个。继续推进环评审批改革,落实审批改革举措,全年完成“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多评合一”项目共48个,审批改革项目涉及总投资约57亿元。深化环评中介机构全过程监管,修订环评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对环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3起,警示约谈环评单位5家。
(三)环境监察
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深入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946人次,检查企业2801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047个,立案139件,查处136家,处罚金额1537.6851万元;8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涉及金额136.2014万元;受理信访278件,比上年下降5.44%,办结率100%;发放信访联系卡685张,通过信访联系卡解决环境问题106个;出具处罚决定书136份,处罚金额1537.685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6件,其中6件为刑事案件,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件为行政拘留案件,20人被行政拘留。
(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全区共收到信访件62件,纳入杭州统计为60件,全市占比4%,同比下降37.4%,下降率位居全市第二。截至年底已完成销号49件,完成率83.3%。督察迎检期间,全区自查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447人次,排查点位2785个,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377个,制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集中行动方案,明确水、大气、土壤、生态等七个领域45项具体类型,并开展全面排查,累计发现问题77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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