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5-786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5-07-0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25-07-01 15:07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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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主要溪流(流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编制防洪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和区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区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按权限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低丘红壤治理开发。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指导全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拟订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防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16.与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水利水电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责全区已建水库、堤防、水闸、泵站、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及河道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信息。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工程防汛抗洪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水利水电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水利管理中心、局属水资源管理所、局属水文站、局属苕溪流域管理所、局属天目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昌化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水涛庄水库管理所、局属青山航道管理所、局属里畈水库管理所、局属英公水库管理所预算。

二、2025年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水电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29.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4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7万元、农林水支出872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34万元等。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465.70万元。

(二)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入预算946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432.2万元,下降87.5%,主要是2024年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等项目预算追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65.70万元(上年结转36.42万元),占100.0%。
  (三)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支出预算946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432.2万元,下降87.5%,主要是2024年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等项目预算追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7万元、农林水支出872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35.59万元,占35.2%;日常公用支出488.21万元,占5.2%;项目支出5641.91万元,占59.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65.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465.7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7万元、农林水支出872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34万元。

(五)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4575.3万元,下降87.2%,主要是2024年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等项目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1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107.67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8721.18万元,占92.1%;住房保障支出289.34万元,占3.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5.0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8.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4.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遗属及精减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7.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3079.27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及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开支、专项公用业务经费等。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801万元,主要用于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河道整治、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分水江防洪排涝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45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山塘、泵站、渠道、河道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40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稽查、施工监理企业考核、水库山塘安全评定、堤防安全鉴定、河湖健康评价、“十五五”涉水规划编制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41.32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水保执法专项经费、砂石整治工作专项、水政执法服装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105万元,主要用于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14.67万元,主要用于取水监控运维、水保监督检查技术评估、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等技术支撑、中型水库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80万元,主要用于水文测站运行维护、水文测站通信、水质监测、水文站试点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538.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体系建设及水文测报专项、洪涝台旱灾害应急保障、水利工程抢险、水毁修复、小流域山洪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协助监督和强制性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100.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及监控租用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单村水站巩固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596.7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农业水价改革、基层体系建设、河长制(河道管理)工作专项、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7.24万元,主要用于英公水库林场省级公益林抚育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9.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六)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23.7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33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支出48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56.9万元。主要是2025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等。

(八)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5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安排有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当年本单位未安排工作人员出国(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执法检查、业务对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及兄弟(县区)单位来临考核检查、政策调研、产业考察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有关单位、农户等来局联系工作等业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水利水电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8.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52万元,增长24.17%,主要是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并入机关运行经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水利水电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8.1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水利水电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水利水电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641.9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防汛业务支出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分析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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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主要溪流(流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编制防洪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和区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区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按权限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低丘红壤治理开发。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指导全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拟订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防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16.与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水利水电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责全区已建水库、堤防、水闸、泵站、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及河道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信息。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工程防汛抗洪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水利水电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水利管理中心、局属水资源管理所、局属水文站、局属苕溪流域管理所、局属天目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昌化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水涛庄水库管理所、局属青山航道管理所、局属里畈水库管理所、局属英公水库管理所预算。

二、2025年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水电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29.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4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7万元、农林水支出872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34万元等。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465.70万元。

(二)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收入预算946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432.2万元,下降87.5%,主要是2024年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等项目预算追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65.70万元(上年结转36.42万元),占100.0%。
  (三)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支出预算946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432.2万元,下降87.5%,主要是2024年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等项目预算追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7万元、农林水支出872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35.59万元,占35.2%;日常公用支出488.21万元,占5.2%;项目支出5641.91万元,占59.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65.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465.7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7万元、农林水支出872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34万元。

(五)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4575.3万元,下降87.2%,主要是2024年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等项目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1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107.67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8721.18万元,占92.1%;住房保障支出289.34万元,占3.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5.0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8.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4.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遗属及精减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7.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3079.27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及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开支、专项公用业务经费等。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801万元,主要用于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河道整治、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分水江防洪排涝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45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山塘、泵站、渠道、河道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40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稽查、施工监理企业考核、水库山塘安全评定、堤防安全鉴定、河湖健康评价、“十五五”涉水规划编制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41.32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水保执法专项经费、砂石整治工作专项、水政执法服装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105万元,主要用于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14.67万元,主要用于取水监控运维、水保监督检查技术评估、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等技术支撑、中型水库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80万元,主要用于水文测站运行维护、水文测站通信、水质监测、水文站试点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538.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体系建设及水文测报专项、洪涝台旱灾害应急保障、水利工程抢险、水毁修复、小流域山洪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协助监督和强制性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100.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及监控租用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单村水站巩固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596.7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农业水价改革、基层体系建设、河长制(河道管理)工作专项、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7.24万元,主要用于英公水库林场省级公益林抚育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9.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六)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23.7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33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支出48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56.9万元。主要是2025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等。

(八)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水利水电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5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安排有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当年本单位未安排工作人员出国(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执法检查、业务对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及兄弟(县区)单位来临考核检查、政策调研、产业考察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有关单位、农户等来局联系工作等业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水利水电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8.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52万元,增长24.17%,主要是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并入机关运行经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水利水电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8.1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水利水电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水利水电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641.9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防汛业务支出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分析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