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临安区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承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责。其主要职能包括: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惩处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依法强制执行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预算包括: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即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本级。现有行政编制干警116人,事业编制人员17人,司法雇员、驾驶员等临聘人员76人。其中员额法官53人,法官助理33人,司法警察20人。现有11个内设机构、4个人民法庭,1个事业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4个人民法庭分别为:於潜人民法庭、昌化人民法庭、昌北人民法庭、青山湖科技城人民法庭。
二、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7078.57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7078.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416.37万元,减少1337.8万元,下降15.90%,主要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临安区人民法院压减2025年年初项目预算资金;同时,2024年奖金以及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具体数额,是待次年考评及按当年应休未休实际天数、日工资标准再追加预算计发,故年初预算仅安排部分奖金,未安排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等支出等。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8.57万元(上年结转124.01万元),占100.0%;
(三)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7078.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416.37万元,减少1337.8万元,下降15.90%,主要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临安区人民法院压减2025年年初项目预算资金;同时,2024年奖金以及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具体数额,是待次年考评及按当年应休未休实际天数、日工资标准再追加预算计发,故年初预算仅安排部分奖金,未安排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等支出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4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00.60万元,占72.1%;日常公用支出766.64万元,占10.8%;项目支出1211.33万元,占17.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78.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078.5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4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22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8.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416.37万元,减少1337.8万元,下降15.90%,主要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临安区人民法院压减2025年年初项目预算资金;同时,2024年奖金以及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具体数额,是待次年考评及按当年应休未休实际天数、日工资标准再追加预算计发,故年初预算仅安排部分奖金,未安排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等支出等。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842.20万元,占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59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142.56万元,占2.0%;住房保障支出381.22万元,占5.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4630.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37.12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案件的审理中的各类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30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案件的执行中的各类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670.21元,主要用于各类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7.6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遗属补贴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0.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0.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3.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工伤、失业、残保金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2.5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381.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7.2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5100.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日常公用支出76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执行数91.20万元,减少91.2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八)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1万减少29.5万元,下降18.3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33.33%。主要用于接待其他法院考察学习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安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8.81万元,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故预算数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55万元,减少31.5万元,下降20.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3.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75万元,减少31.5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2024年更新3辆车,2025年计划更新2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6.64万元,比上年预算757.46万元,增加9.18万元,增长1.21%,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法庭房屋租赁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更新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211.3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业务装备经费(新):指用于法院业务技术装备费、业务综合保障装备费、司法警察装备费、其他业务装备费。包括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及网络等软、硬件建设。
12.办案(业务)经费(新):指用于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经费支出,包括办案费、业务会议费、业务培训费、法治宣传费、业务消耗费、业务租赁费、业务维修(维护)费、档案管理费、其他业务费等支出。
13.物业管理费:指法院机关办公审判综合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下属於潜法庭、昌化法庭、昌北法庭的消防与治安安全管理,安全检查服务、门卫值守、水电维护、防疫检查、环境保洁等物业管理。
1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办案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办案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增补工资、津贴、公积金、考核奖等清算其他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社保缴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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