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668R/2026-1010473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6-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22 09:03
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38条,主动公开并及时调整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班子、科室信息等情况。“平安临安”新浪微博发布信息 360条,“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3条,微信视频号140条,总阅读量约62.5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34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结果维持;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信息公开答复内部流转流程,明确事权警种间的答复规范,实行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双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同时,开展定期检查,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政策文件、机构设置等各类栏目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同时为满足群众对公安政务宣传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多元化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将“平安临安”新浪微博、“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常态化开展新闻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现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窗口,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质效。2025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3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665

行政强制

147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6.79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1

0

0

0

0

14

(七)总计

33

1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经作为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中的政策解读的深度有待加强,二是新发展形势下政务新媒体运营效果有待继续提升,内容丰富程度和影响力仍需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微视频、FLASH、漫画等形式,吸引更多关注和传播,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及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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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185002508668R/2026-10104734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6-01-22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38条,主动公开并及时调整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班子、科室信息等情况。“平安临安”新浪微博发布信息 360条,“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3条,微信视频号140条,总阅读量约62.5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34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结果维持;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信息公开答复内部流转流程,明确事权警种间的答复规范,实行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双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同时,开展定期检查,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政策文件、机构设置等各类栏目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同时为满足群众对公安政务宣传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多元化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将“平安临安”新浪微博、“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常态化开展新闻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现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窗口,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质效。2025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3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665

行政强制

147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6.79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1

0

0

0

0

14

(七)总计

33

1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经作为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中的政策解读的深度有待加强,二是新发展形势下政务新媒体运营效果有待继续提升,内容丰富程度和影响力仍需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微视频、FLASH、漫画等形式,吸引更多关注和传播,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及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