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2118/2026-10104775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1-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27 15:32
来源:
区民政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民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年度重点任务,规范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提升标准化水平。重点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信息,并通过“临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扩大影响。全年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区民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民政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强化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安全,便于公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民政局通过完善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内容,并建立预先审查、主动公开制度及流程痕迹化管理,推动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充分利用“临安民政”微信公众号拓展政府信息传播的渠道和范围,进一步扩大民政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区民政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科室(下属单位)配合,专人负责,形成“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依据《条例》及区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并接受上级监督检查。2025年,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信访、投诉,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持续发力,基础不断夯实,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仍存在渠道拓展不足限制了信息的有效覆盖与精准触达,以及部分科室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内容维度有待丰富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梳理与升级公开内容体系,确保信息更全面、更精准、更契合公众需求。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矩阵,显著提升公开形式的吸引力与传播效能。着力压缩关键信息从生成到发布的周期,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权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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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1-27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民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年度重点任务,规范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提升标准化水平。重点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信息,并通过“临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扩大影响。全年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区民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民政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强化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安全,便于公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民政局通过完善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内容,并建立预先审查、主动公开制度及流程痕迹化管理,推动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充分利用“临安民政”微信公众号拓展政府信息传播的渠道和范围,进一步扩大民政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区民政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科室(下属单位)配合,专人负责,形成“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依据《条例》及区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并接受上级监督检查。2025年,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信访、投诉,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持续发力,基础不断夯实,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仍存在渠道拓展不足限制了信息的有效覆盖与精准触达,以及部分科室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内容维度有待丰富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梳理与升级公开内容体系,确保信息更全面、更精准、更契合公众需求。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矩阵,显著提升公开形式的吸引力与传播效能。着力压缩关键信息从生成到发布的周期,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权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