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182W/2026-10104740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6-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22 15:35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区政府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临安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持续加大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人社政策信息,切实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提升服务群众实效。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00余条通过“临安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200余篇,关注人数突破2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了答复。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与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按要求开展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同时,积极协调今日临安、临安发布等网站、报刊、电视平台,联动推送政务动态,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布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实现办理流程可追溯、可查询。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监督,确保新发布信息符合规范要求,并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及时清理更新。同时,通过政务公开网、“临安人力社保”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专职人员常态化开展主动公开栏目的监测、维护与内容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运行规范、业务有序。同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公开时效、程序合规情况开展定期检查,督促各科室落实公开要求。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失当引发的负面社会评议或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在网站迁移后,对部分失效公开信息的清理不及时;部分公开信息“三审三校”落实还不到位。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清查机制,对门户网站迁移后的历史信息开展全面排查,明确清理标准和更新周期,指定专人负责失效、过时信息的归档与撤换,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有效;二是进一步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流程抽查,推动审核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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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6-01-22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区政府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临安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持续加大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人社政策信息,切实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提升服务群众实效。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00余条通过“临安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200余篇,关注人数突破2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了答复。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与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按要求开展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同时,积极协调今日临安、临安发布等网站、报刊、电视平台,联动推送政务动态,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布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实现办理流程可追溯、可查询。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监督,确保新发布信息符合规范要求,并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及时清理更新。同时,通过政务公开网、“临安人力社保”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专职人员常态化开展主动公开栏目的监测、维护与内容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运行规范、业务有序。同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公开时效、程序合规情况开展定期检查,督促各科室落实公开要求。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失当引发的负面社会评议或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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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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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在网站迁移后,对部分失效公开信息的清理不及时;部分公开信息“三审三校”落实还不到位。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清查机制,对门户网站迁移后的历史信息开展全面排查,明确清理标准和更新周期,指定专人负责失效、过时信息的归档与撤换,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有效;二是进一步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流程抽查,推动审核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