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6623020322/2026-10104773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6-01-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27 14:13
来源:
临安区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通信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610766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多平台联动、多渠道发声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机构概况、提案议案、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内容纳入主动公开范畴。本年度,依托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条、更新信息8,本级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91余条,切实提升了本局职能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共收到群众关心焦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审查、发布、管理、核查全流程机制强化历史信息回头看通过自查自纠及三方反馈及时整改错敏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多元化公开渠道,规范线上法定公开模块及线下公告栏内容,在重大项目节点增加群众接受度高的线下公示触点,提升政务公开的触达和响应度。

(五)监督保障

组织人员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规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提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评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的负面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76

行政强制

1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35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发布与更新的时效性不足、联动不畅,表现在部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的现象,部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未能形成高效、协同的发布机制。

改进情况: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一方面推行信息生成与公开同步部署机制。在重要文件起草、重大活动策划阶段,即明确信息公开的要求与时限,将公开环节嵌入业务流程前端;另一方面,针对需要紧急发布或更新的信息建立复盘机制,确保信息补充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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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1856623020322/2026-101047735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6-01-27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信息来源: 临安区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通信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610766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多平台联动、多渠道发声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机构概况、提案议案、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内容纳入主动公开范畴。本年度,依托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条、更新信息8,本级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91余条,切实提升了本局职能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共收到群众关心焦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审查、发布、管理、核查全流程机制强化历史信息回头看通过自查自纠及三方反馈及时整改错敏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多元化公开渠道,规范线上法定公开模块及线下公告栏内容,在重大项目节点增加群众接受度高的线下公示触点,提升政务公开的触达和响应度。

(五)监督保障

组织人员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规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提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评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的负面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76

行政强制

1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35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发布与更新的时效性不足、联动不畅,表现在部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的现象,部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未能形成高效、协同的发布机制。

改进情况: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一方面推行信息生成与公开同步部署机制。在重要文件起草、重大活动策划阶段,即明确信息公开的要求与时限,将公开环节嵌入业务流程前端;另一方面,针对需要紧急发布或更新的信息建立复盘机制,确保信息补充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