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8799/2026-1010477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天目山镇 发文日期 2026-01-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27 15:38
来源:
临安区
浏览量:


2025年,天目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目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天目山镇环河北路68号;邮编:311312;电话:0571-63894315;传真:0571-638941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28条,临安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39条,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9条,“天目山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240条,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1件为纸质信函申请,3件为网络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备案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公开流程。对网站、新媒体、线下宣传栏等存量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平台的合法性、规范性、稳定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跨科室、跨部门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前充分沟通,保障信息内容准确、完整。认真执行保密审查与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与时限,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紧密围绕群众关切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同时每周不定时自查,对栏目进行信息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按时、准确、依法办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5年未收到不良社会评议或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度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平稳有序,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性和业务能力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有待拓宽。

(二)改进措施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运转机制,力争做到及时、高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科室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高效性、准确性;三是积极利用好村务宣传栏、现场宣传解答等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拉近群众距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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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天目山镇
发文日期 2026-01-27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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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目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目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天目山镇环河北路68号;邮编:311312;电话:0571-63894315;传真:0571-638941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28条,临安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39条,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9条,“天目山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240条,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1件为纸质信函申请,3件为网络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备案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公开流程。对网站、新媒体、线下宣传栏等存量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平台的合法性、规范性、稳定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跨科室、跨部门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前充分沟通,保障信息内容准确、完整。认真执行保密审查与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与时限,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紧密围绕群众关切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同时每周不定时自查,对栏目进行信息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按时、准确、依法办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5年未收到不良社会评议或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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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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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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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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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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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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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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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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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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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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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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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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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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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度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平稳有序,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性和业务能力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有待拓宽。

(二)改进措施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运转机制,力争做到及时、高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科室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高效性、准确性;三是积极利用好村务宣传栏、现场宣传解答等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拉近群众距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