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9054H/2026-10104760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清凉峰镇 发文日期 2026-01-2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26 10:28
来源:
清凉峰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62103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清凉峰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机制运行常态化,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41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45条,“清凉峰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24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件,其中1件为2024年度结转办理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件1件,尚未审结,无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与日常维护,确保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定期对公开的文件进行梳理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主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专人专栏运维,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与工作动态,增强公开的互动性与覆盖面。规范管理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与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布重大事项与便民服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清凉峰镇着力构建了系统化的监督保障机制。健全由分管领导牵头、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定期检查,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规范。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在处理具体的信息公开申请时,对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申请事项,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变动后的业务衔接与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因科室成员调动,新任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流程及平台操作不熟,相应的业务培训不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和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多集中于日常工作动态,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等关键内容的公开深度仍有欠缺。

针对上述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梳理常见申请类型,制定分类答复模板,并组织经办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学习,准确把握研判要点。二是对新上岗人员及时开展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业务平台使用方法。三是加强党政办公室对格式与关键要素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实用、表述易懂、便于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11330185002509054H/2026-10104760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清凉峰镇
发文日期 2026-01-26
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信息来源: 清凉峰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62103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清凉峰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机制运行常态化,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41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45条,“清凉峰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24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件,其中1件为2024年度结转办理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件1件,尚未审结,无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与日常维护,确保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定期对公开的文件进行梳理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主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专人专栏运维,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与工作动态,增强公开的互动性与覆盖面。规范管理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与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布重大事项与便民服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清凉峰镇着力构建了系统化的监督保障机制。健全由分管领导牵头、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定期检查,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规范。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在处理具体的信息公开申请时,对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申请事项,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变动后的业务衔接与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因科室成员调动,新任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流程及平台操作不熟,相应的业务培训不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和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多集中于日常工作动态,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等关键内容的公开深度仍有欠缺。

针对上述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梳理常见申请类型,制定分类答复模板,并组织经办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学习,准确把握研判要点。二是对新上岗人员及时开展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业务平台使用方法。三是加强党政办公室对格式与关键要素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实用、表述易懂、便于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