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123R/2026-101047049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6-0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19 16:48
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及时主动公开群众最想知道的、群众最关心的、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信息。一年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已依法处理20件,剩余2件正按法定时限推进办理。行政复议方面,全年发生2起针对我局信息公开答复的复议案件,经复议机关审理,1起维持原答复意见,1起我局已按复议机关指导意见完成规范整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在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登记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栏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规范操作,注重实效。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准确、详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对公开范围和公开的程序进一步规范。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领导终审”的审核制度,每一步骤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1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1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1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有序,但仍存在一些细节性短板。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信息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少图文、短视频等更易理解的呈现方式。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学习贯彻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优化解读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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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及时主动公开群众最想知道的、群众最关心的、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信息。一年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已依法处理20件,剩余2件正按法定时限推进办理。行政复议方面,全年发生2起针对我局信息公开答复的复议案件,经复议机关审理,1起维持原答复意见,1起我局已按复议机关指导意见完成规范整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在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登记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栏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规范操作,注重实效。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准确、详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对公开范围和公开的程序进一步规范。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领导终审”的审核制度,每一步骤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1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1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1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有序,但仍存在一些细节性短板。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信息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少图文、短视频等更易理解的呈现方式。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学习贯彻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优化解读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