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676L/2026-10104779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6-01-2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28 08:50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府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25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

我局202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其中,公告公示18件,行政执法公开130件,规划计划1件,部门预决算2件,法规文件7件,重大决策预公开10件,建议提案3件,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5年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分别以“驳回行政复议申请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结案;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管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法治临安公众号等阵地,落实政务信息和新媒体发布三审三校,明确审核责任人,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清理与更新,保障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完善信息分类管理,优化信息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格式,结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妥善管理“法治临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提升信息公开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信息,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规范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政务公开科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反馈2025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公开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2026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在区政府的指导下,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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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府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25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

我局202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其中,公告公示18件,行政执法公开130件,规划计划1件,部门预决算2件,法规文件7件,重大决策预公开10件,建议提案3件,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5年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分别以“驳回行政复议申请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结案;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管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法治临安公众号等阵地,落实政务信息和新媒体发布三审三校,明确审核责任人,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清理与更新,保障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完善信息分类管理,优化信息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格式,结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妥善管理“法治临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提升信息公开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信息,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规范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政务公开科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反馈2025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公开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2026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在区政府的指导下,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