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203D/2025-1010441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5-12-1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区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4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12-11 09:43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尊敬的郭笑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更新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由区住建局主办,现将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区住建局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主管部门,始终坚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从持续更新、提升覆盖、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临安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确保临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从的转变。

一、持续更新,提升覆盖

针对代表提出的“早年接户工程管有待更新。以潜川镇为例,最早一批管网工程施工于2014年,至今已有十余年时间,破损率达到65%,亟需更新”问题,区住建局从2018-2020年通过纳管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以“设施完好、功能齐全、水质达标”为目标,对存在部分问题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了提升改造,内容包含管网新建改造、终端新改扩建。2021年以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42号)文件精神,我区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实现双达标(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先后开展了《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扩面工程项目》,其中潜川镇涉及5个行政村,含麻车埠村、上沃村、伍村村、城后村、外伍村,总投资632.16万元;《临安区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农污强基增效双提标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面工程)》项目,其中潜川镇主要涉及西乐村、上沃村、青山殿村,总投资714.59万元,以上工程主要涉及新增接户、管网及终端建设等内容。截至目前,潜川镇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以行政村接户率70%计)。对于已建成接户工程管(户内处理设施)更新问题,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村民以及其他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户内处理设施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处理设施建设,并加强对户内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村民以及其他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户内处理设施的养护、维修。

针对代表提出的“造田建路等基础设施更新造成现有污水管网破损、渗漏较为严重”问题,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损毁、盗窃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失的,乡镇作为实施和管理主体,可依法追究相关个人或单位的赔偿责任。针对自然损害和部分老旧设施改造问题,区住建局已向财政争取大修资金,谋划出台《临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针对代表提出的“移民拆迁安置小区不断增加,老百姓对接户需求较大”问题,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在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同时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议乡镇在规划安置小区移民拆迁时,应同步考虑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将排水处理系统列入安置区块项目中统一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紧抓建设进度,严控工程质量。积极推进建设改造进度,不定期开展指导和监督,审查建设内容,监督建设质量,跟踪建设进度,强化建设改造“回头看”,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

二是完善大修机制,强化资金保障。争取联合财政局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修机制,合理使用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维专项奖补资金,推动我区农污设施常态化更新维护。

三是秉持“五位一体”,加强运维管理。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运维企业为服务主体做好设施维护监管加强建设改造未开工项目的正常运维,确保辖区内所有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四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体制建设。持续推进城乡污水治理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城镇污水设施专业化运维单位统一开展运维,推进城乡污水一体化运维。

特此函复。

 

承办领导潘海华

  黄奇云

联系电话:0571-8954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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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12-11
关于区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4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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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郭笑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更新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由区住建局主办,现将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区住建局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主管部门,始终坚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从持续更新、提升覆盖、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临安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确保临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从的转变。

一、持续更新,提升覆盖

针对代表提出的“早年接户工程管有待更新。以潜川镇为例,最早一批管网工程施工于2014年,至今已有十余年时间,破损率达到65%,亟需更新”问题,区住建局从2018-2020年通过纳管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以“设施完好、功能齐全、水质达标”为目标,对存在部分问题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了提升改造,内容包含管网新建改造、终端新改扩建。2021年以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42号)文件精神,我区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实现双达标(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先后开展了《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扩面工程项目》,其中潜川镇涉及5个行政村,含麻车埠村、上沃村、伍村村、城后村、外伍村,总投资632.16万元;《临安区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农污强基增效双提标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面工程)》项目,其中潜川镇主要涉及西乐村、上沃村、青山殿村,总投资714.59万元,以上工程主要涉及新增接户、管网及终端建设等内容。截至目前,潜川镇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以行政村接户率70%计)。对于已建成接户工程管(户内处理设施)更新问题,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村民以及其他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户内处理设施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处理设施建设,并加强对户内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村民以及其他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户内处理设施的养护、维修。

针对代表提出的“造田建路等基础设施更新造成现有污水管网破损、渗漏较为严重”问题,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损毁、盗窃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失的,乡镇作为实施和管理主体,可依法追究相关个人或单位的赔偿责任。针对自然损害和部分老旧设施改造问题,区住建局已向财政争取大修资金,谋划出台《临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针对代表提出的“移民拆迁安置小区不断增加,老百姓对接户需求较大”问题,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在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同时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议乡镇在规划安置小区移民拆迁时,应同步考虑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将排水处理系统列入安置区块项目中统一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紧抓建设进度,严控工程质量。积极推进建设改造进度,不定期开展指导和监督,审查建设内容,监督建设质量,跟踪建设进度,强化建设改造“回头看”,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

二是完善大修机制,强化资金保障。争取联合财政局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修机制,合理使用市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维专项奖补资金,推动我区农污设施常态化更新维护。

三是秉持“五位一体”,加强运维管理。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运维企业为服务主体做好设施维护监管加强建设改造未开工项目的正常运维,确保辖区内所有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四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体制建设。持续推进城乡污水治理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城镇污水设施专业化运维单位统一开展运维,推进城乡污水一体化运维。

特此函复。

 

承办领导潘海华

  黄奇云

联系电话:0571-8954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