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85002508203D/2025-1010441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11 |
周力猷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规范临安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选聘不规范、业主参与度低、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精准切中了当前我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的痛点,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进一步规范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筑牢标准体系,规范选聘全流程
我局高度重视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已研究制定《临安区续选聘物业服务人及承接查验工作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操作指引明确了企业资质、业绩信誉、专业团队配置等核心选聘条件,细化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公示等关键流程的操作要求,该《操作指引》的出台,将有效提升我区物业服务选聘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激活业主参与,保障业主话语权
联合街道、社区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专题宣传,线上依托业主微信群、社区公众号推送《临安区续选聘物业服务人及承接查验工作操作指引》;线下在小区设置宣传角,每季度组织1次“选聘政策解读会”,让业主全面了解选聘流程和自身权益。指导社区每年开展业委会成员培训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选聘流程、沟通技巧等;建立业委会履职评价制度,由街道、社区和业主代表共同评分,评价结果与业委会公信力挂钩,推动业委会规范高效运作。
三、强化协同监管,织密监督防护网
对在物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围标串标、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接列入物业服务企业失信名单,禁止其参与我区范围内所有物业项目的投标活动;同时,针对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问题,建立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制,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对违规运作的业委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拒不整改的业委会,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启动换届改选程序。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的关心关注。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指引,持续完善选聘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感谢您对我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关心与监督,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单位领导:潘海华
联 系 人:华荣伟
联系电话:0571-8954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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