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85MB1770314P/2026-10105814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09 |
贾炜琦、胡廖明、孙飞驰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破解我区“强村公司”发展新困境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改进强村公司工作、促进强村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与规资局、税务局、农商行等协办单位商定,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多渠道引育专业人才。一是广泛吸引专业人才。派驻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农村指导员等到基层开展工作,也可从企业家、农创客、在外知名人士等优秀群体中选聘强村公司职业经理人或兼职顾问,组建强村公司人才储备库,并结合数字化建设,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增设人才库板块,强化公司人才引育,可将人才储备库成员重点派往强村公司效益不高、人员不足、专业欠缺、资源待挖掘的村,补充强村公司经营管理队伍力量。二是精准培育专业人才。探索“属地政府+强村公司+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培养方式,将强村公司运营管理相关内容列入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对村干部、农创客等强村公司成员或潜力成员开展精准培训,不断强化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水平。 |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的人才储备库,重点向经营力量薄弱的强村公司选派企业家、农创客等专业人才,担任职业经理人或顾问,提升村级经营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完善人才储备机制,加大人才引进与培育力度,对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村“两委” 班子,依规授予人才认定并落实相应人才政策激励。目前,已纳入农业领域人才授权认定范畴。6月底前将强村公司运营管理纳入农民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培训,提升村干部、农创客等人员专业能力。近期,已组织3名强村公司管理人员报名参加“浙江千名农村集体经济人培养计划”。 |
2 | 从“本土作战”向“多元发展”转变。一是盘活固定资产。摸清闲置发展要素、优势产业等资源底数,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资源活化,将特色产业和产品、地理区位优势转化为市场开发优势,精准对接招商信息,谋划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发展。二是鼓励村企合作。引入资本实力强、资源优势互补性强、专业运营能力强的市场主体,解决乡村发展要素匮乏、资源禀赋与能力不足等问题。三是探索跨村合作。以“弱村抱团”“强弱共建”“强村联合”等形式推进连片发展,实现土地、资金、品牌、市场等资源互补、优势共享,并支持强村公司承接强农惠农及政府购买服务性项目。 | 盘活闲置资产推动多元经营。区农业农村局于7月底前完成对全区强村公司闲置资产的全面摸排,完善强村公司数字管理系统资产卡片,并于12月底前指导各公司制定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方案,推动方案启动实施。目前,《临安区村级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已下发,正在摸排。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和招商环境的影响,重点引导强村公司与本地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加强对接,建议镇街牵头,12月底前组织所管辖范围内的强村公司开展不少于1次对接活动,探索以参股、合作经营等形式补齐发展短板。针对单村强村公司规模小、同质化严重等问题,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结合片区组团工作探索“强弱共建”连片发展机制。 |
3 | 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和风险管控。一是完善强村公司发展个性化指导意见。明确强村公司发展模式、公司运营、财务管理、项目承接、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通过开展强村公司常态化评估,推行强村公司分级管理,分级结果可作为项目发包、信贷优惠等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监督执纪。结合各级巡视、督查工作,加大对强村公司执行运行管理“八规范”“九必须”“十严禁”等制度的监督力度,落实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做好强村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行情况的信息公开,确保强村公司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 规范内部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在2022年已聘请第三方协助镇街完善强村公司的内控制度,今年8月底前将对强村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推行强村公司分级管理模式,于12月底前完成年度分级评定,分级结果可作为信贷优惠的重要依据。后续,区农业农村局将配合各镇街做好强村公司个性化发展指导。目前,强村公司数字管理系统已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各模块的应用正在逐步完善中,后续将实现对强村公司后台常态化监管。 |
4 | 优化政策激励机制。一是予以资金支持。将公司上缴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奖励,并可享受与集体经济组织同样的税收优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强村公司的服务支持力度,开发推广“强村贷”“强村险”等金融产品。二是搭建友好发展空间。健全“基本工资+业务绩效奖”的薪资报酬制度,根据强村公司分红上交经合社情况,探索给予适当绩效奖励,探索建立强村公司发展容错免责机制,激励探索创新、担当作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积极性。 | 优化政策激励营造发展环境。税收留成问题无法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减免税收。在金融支持方面,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于10月底前与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持续“强村贷”“免息贷”等专项金融产品。在人员管理方面,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强村公司管理人员如为财政保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补贴、缴纳保险等,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容错激励方面,2024年7月已出台强村公司领域容错细化清单,我局已于4月9日组织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对强村公司容错清单开展政策解读。 |
感谢您们对强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周萍
联系电话:0571-8954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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