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850025081742/2026-10104731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19 |
| 发文字号 | 临财发〔2026〕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ALAD12-2026-0002 | 关联内容 |
局内各科室:
为维护法治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经区财政局同意,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组织相关科室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对清理结果收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予以废止5件,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
附件: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临财国库 〔2009〕260号 | 关于印发《临安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 | 临财预执 〔2013〕560号 | 关于印发《临安市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3 | 临财发 〔2021〕90号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参股设立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4 | 临财发 〔2021〕91号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政策性直投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5 | 临财发 〔2022〕110号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临安区参股设立天使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局内各科室:
为维护法治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经区财政局同意,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组织相关科室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对清理结果收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予以废止5件,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
附件: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9日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9日印发 |
附件
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临财国库 〔2009〕260号 | 关于印发《临安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 | 临财预执 〔2013〕560号 | 关于印发《临安市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3 | 临财发 〔2021〕90号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参股设立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4 | 临财发 〔2021〕91号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政策性直投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5 | 临财发 〔2022〕110号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临安区参股设立天使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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