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1742/2026-10104731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1-19
发文字号 临财发〔2026〕4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ALAD12-2026-0002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
2026-01-21 16:47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局内各科室:

为维护法治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经区财政局同意,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组织相关科室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对清理结果收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予以废止5件,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

附件: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1

临财国库

〔2009〕260号

关于印发《临安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临财预执

〔2013〕560号

关于印发《临安市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

临财发

〔2021〕90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参股设立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4

临财发

〔2021〕91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政策性直投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5

临财发

〔2022〕110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临安区参股设立天使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局内各科室:

为维护法治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经区财政局同意,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组织相关科室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对清理结果收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予以废止5件,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


附件: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1月19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1月19日印发

附件

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1

临财国库

2009〕260号

关于印发《临安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临财预执

2013〕560号

关于印发《临安市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

临财发

2021〕90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参股设立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4

临财发

2021〕91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政策性直投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5

临财发

2022〕110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临安区参股设立天使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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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1-19
统一编号 ALAD12-2026-0002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1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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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治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经区财政局同意,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组织相关科室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对清理结果收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予以废止5件,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

附件: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1

临财国库

〔2009〕260号

关于印发《临安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临财预执

〔2013〕560号

关于印发《临安市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

临财发

〔2021〕90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参股设立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4

临财发

〔2021〕91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政策性直投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5

临财发

〔2022〕110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临安区参股设立天使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局内各科室:

为维护法治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经区财政局同意,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组织相关科室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对清理结果收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决定予以废止5件,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


附件: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1月19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6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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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废止的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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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财国库

2009〕260号

关于印发《临安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临财预执

2013〕560号

关于印发《临安市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

临财发

2021〕90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参股设立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4

临财发

2021〕91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政策性直投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5

临财发

2022〕110号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临安区参股设立天使基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