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85311392064E/2026-1010483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
| 发文字号 | 临市监〔2026〕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ALAD68-2026-0001 | 关联内容 |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
2026-02-03 16:33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各科室、中队、所,局属事业单位,临安区各商品交易市场: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本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废止《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临市监〔2022〕73号)。
本决定2026年3月5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临市监〔2026〕4号).pdf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