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676L/2025-1010455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12-24
发文字号 临司〔2025〕9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ALAD11-2025-0001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5-12-30 15:31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4日



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管理和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根据《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司〔2024〕75号)文件精神,结合临安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村(社区)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是指对由区司法局选拔、财政经费补贴保障的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简称法工)履行服务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综合评价。以村(社区)集体资金自行聘请的法律顾问的考核,不适用本办法。

二、任职条件

法律顾问应符合下列任职条件:

(一)拥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恪守律师(法工)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自愿担任法律顾问;

(二)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四)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工作责任心强,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五)符合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与调整

(一)选聘流程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选拔业务能力强、熟悉本地基层社情民风、善于做基层群众工作的执业律师(法工),制作成推荐名录报送至区司法局,区司法局选拔后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库。

按照自愿的原则,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村(社区)在法律顾问库中进行双向选择,达成服务意向。对未自愿达成服务意向的村(社区),区司法局汇总后在法律顾问库中指派。

1名律师(法工)担任法律顾问数不超过5个(其中社区不超过2个)。对于超出规定数额的,区司法局汇总后对未能选聘法律顾问的村(社区)在法律顾问库中指派。

法律顾问实行“一年一聘”制,司法所报送上一年度考核初评意见时,同步报送当年度法律顾问意向人选情况,区司法局审核通过后由各司法所组织签订服务协议,签订情况报区司法局备案。

(二)人员调整

服务周期内,因律师(法工)离职、村(社区)对法律顾问服务不满意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法律顾问的,由法律顾问或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律师(法工)所在执业机构对担任的法律顾问指派人员予以调整。所在执业机构无法进行内部调剂或新指派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由区司法局在法律顾问库中重新指派。

服务周期内人员调整的,由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村(社区)签订补充协议,并报区司法局备案。

四、工作管理

(一)村(社区)负责做好法律顾问日常对接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日常履职对接与监督,年底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考核建议报所在地司法所。

(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法律顾问执业管理工作。法律顾问所在执业机构要加强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对不认真履职的法律顾问予以教育和督促,配合对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法律顾问做好调整工作,并做好团队法律支撑服务。

(三)司法所负责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初评。司法所要加强对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指导和履职监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季度检查、年度初评及报表统计。

(四)区司法局负责统筹全区法律顾问管理与考核工作。区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人员的调整与安排,承担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纪律监督、年度考核及数据汇总,发放市、区两级财政补贴。

五、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开展值班咨询。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工)原则上每周固定时间到社区值班半天;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工)每月定期到农村服务一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

(二)开展法律服务。开展村务“法治体检”,参与起草、审查生产经营合同等法律文书;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参与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三)开展法治宣传。每季度在村(社区)至少举办一场法治讲座或者参与一次法治宣传。

(四)参与纠纷调处。协助村(社区)调解组织对发生在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

(五)开展线上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为村(社区)提供非现场法律事项服务。

(六)信息报告处置。对村(社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掌握信息后,及时向村(社区)汇报,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七)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事项。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法律顾问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方式,内容包括基础履职和加分项两方面。基础履职包括值班咨询、线上服务、法治宣传、纠纷化解、重大事项参与等基本服务事项的执行情况,共计100分;加分项为额外加分(附件1)。

(二)法律顾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村(社区)总数的20%。

(三)法律顾问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或“基本称职”:

1.较好地履行法律顾问各项职责;

2.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

3.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在身边;

4.量化考核得分75分以上(含75分)的,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满75分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四)法律顾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1.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

2.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服务质量不佳、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或者存在尚不足以构成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执业违法违规行为,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3.在参加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量化考核得分不满60分的。

(五)律师(法工)参加法律顾问工作考核,于每年12月底前向所在地司法所提交年度履职台账。考核工作结束后,法律顾问年度履职台账由所在地司法所统一保管。

(六)律师(法工)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或者其所在的执业机构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将暂缓其年度工作考核,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再予年度工作考核。

七、考核时间及程序

考核期起止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按照村(社区)建议、司法所季度检查、年度初评、区司法局终评的考核程序进行。

(一)村(社区)建议。每月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督促法律顾问落实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将考核建议及下一年度法律顾问意向人选报所在地司法所。

(二)司法所季度检查。司法所每季度实地走访村(社区),检查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听取村(社区)的工作反馈,督促法律顾问日常履职,汇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季报表》(附件2),并对法律顾问基础履职情况进行季度打分评估。

(三)司法所年度初评。司法所于次年1月15日前结合村(社区)考核建议、季度检查等情况出具初评意见,填写《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区司法局。

(四)区司法局终评。区司法局对各司法所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复核,采取电话回访、查阅法律顾问台账资料、实地走访顾问村(社区)等方式进行,并向法律顾问所在执业机构通报最终考核结果。

八、经费保障

(一)工作补贴资金来源。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律师进村(社区)工作补贴经费按照12000元/村(社区)/年统筹,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二)工作补贴发放标准。律师进村(社区)工作补贴分基础服务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

1.基础经费补贴:根据实际签订法律顾问情况和地域因素划分为三类:一类为锦城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玲珑街道、青山湖街道、板桥镇、高虹镇、太湖源镇所属村,基础经费补贴为每村8000元/年。二类为於潜镇、天目山镇、潜川镇、太阳镇所属村,基础经费补贴为每村8500元/年。三类为昌化镇、龙岗镇、河桥镇、湍口镇、清凉峰镇、岛石镇所属村及全区所有社区,基础经费补贴为每村(社区)9000元/年。

2.绩效考核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按照每村(社区)5000元/年的标准发放;“称职”等次按照每村(社区)2000元/年的标准发放;“基本称职”等次不发放绩效考核补贴。

3.律师(法工)经年度工作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年度工作补贴,同时考核结果书面抄告其所在执业机构和村(社区),所在执业机构对担任的法律顾问指派人员予以调整。

4.担任法律顾问不满一年的,按具体服务月份计算年度工作补贴。

九、附则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临司〔2024〕7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季报表

      3.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1:

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基础履职100分

序号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

严格执行科学规范的委托服务制度(5分)

村(社区)法律顾问应由所在的执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和聘请,在司法所见证下与村(社区)签订“律师进村(社区)”工作服务协议书。

1.未采用统一格式的,扣1

2.未签订服务协议的2分;

3.司法所见证的2分。

2

认真开展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5分)

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对村(社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填写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年初要制定年度服务计划,年终要对全年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未填写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的,1分;

2.年初未制定服务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2分。

3

认真执行定期联系制度(24分)

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工)原则上每周固定时间到社区值班半天,每月值班时间不少于两天;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工)每月定期到农村服务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1.社区固定值班每少半天扣0.5分;2.农村定期服务每少一次扣2分。

4

认真开展法治宣传(8分

积极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为村两委成员、组长(代表)、法律明白人、群众等举办一场法治讲座

年度未完成4次的,每少一次扣2分。

5

认真开展线上服务(12分

加强线上法律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为村(社区)提供非现场法律事项服务。

1.每月最多赋1分,当月没有线上法律服务内容不赋分;

2.法律问题解答不专业,造成后果的,视情扣1-3分。

6

认真执行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制度(22分)

为村(社区)和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帮助困难村民(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村(社区)调解组织对发生在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村(社区)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对各类合同(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协助村(社区)或村民(居民)处理其它涉法事务;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议;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

1.为村(社区)和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1次得0.5分(同一天活动算1次);

2.帮助困难村民(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每件得1分;

3.协助村(社区)开展调解工作的,每调解成功1起得1分;

4.为辖区内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次得1分;

5.为村(社区)提出合理化建议,每件得1分;

6.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的,每起得1分;

7.对各类合同(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的,每件得1分;

8.参与村(社区)其他涉法事务,每起得1分。

本条总得分22分为止。

序号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7

认真执行重大敏感事件报告制度

4分)

对顾问村(社区)发生的涉及稳定的突出性、群体性事件,在掌握信息后,要及时向村(社区)汇报;同时共同参与,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对信息没有及时进行报告村(社区),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1件扣2分,扣完为止。

8

认真执行配合保障机制5分)

配合司法所做好报表统计、年度考核以及其他涉及村(社区)法律服务事项的临时性任务。

由各司法所年底酌情赋分。

9

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5分

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

发现有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现象,扣除该项分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10

严格执行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制度(10分)

认真、如实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登记本妥善保管与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业务文件和工作记录等文件材料在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时,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建档,提交顾问村(社区)年度审核确认后交由各司法所统一保管。

1.未提交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登记本的,扣5分;

2.记录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的,视情扣1-3分;

3.法律顾问业务档案不按时归档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4.装订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每发现一卷扣2分。

加分项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

重大案件化解

协助村(社区)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参与化解涉本辖区村民(居民)行政复议或行政纠纷案件,每成功一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2

矛盾纠纷调处

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年度调解成功总数超过6件以上的,每增加1件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3

村社法律服务

为村(社区)集体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含合法性审查),年度总数超过20件以上的,每超过1件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4

法治宣传教育

开展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活动,年度总数超过4次以上的,每增加1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4分。

5

公法窗口轮值

配合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化运行工作,根据司法所安排积极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轮值,每参加一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6

信息案例上报

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被区级部门录用的每篇加1分,被市、省、中央等有关部门录用的每篇加2分、3分、5分。



附件2

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季报表

           季度

法律顾问:               顾问单位:      /街道      /社区 

序号

季度履职完成情况

1

值班服务:社区值班        天、农村服务    次。

2

法治宣传:参加法治宣传    次,举办法治讲座    场。

3

线上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为村(社区)提供非现场法律事项服务    次。  

4

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村(社区)调解组织对发生在辖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次,化解矛盾纠纷    起。

5

村社法律服务:为村(社区)和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帮助困难村民(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为村(社区)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    为辖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    次;开展决策合法性审查    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个, 起草修改规章制度    个,起草修改合同    个,代写法律文书    个;代理诉讼、仲裁    个;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次(在第10项中写明其他法律服务具体内容)。

6

重大案件化解:帮助村(社区)化解重大信访案件    个,参与化解涉本辖区村居民行政复议或行政纠纷案件    个。

7

公法窗口轮值: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轮值    次。

8

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认真、如实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登记本。

9

重大涉稳信息报告处置制度执行情况

10

其他

(社区)意见(盖章)


附件3

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汇总表

       

司法所(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村(社区)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执业机构

考核分值

考核意见


































































说明:考核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村(社区)总数的20%,60(含)-75分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不满60分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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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4日



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管理和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根据《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司〔2024〕75号)文件精神,结合临安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村(社区)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是指对由区司法局选拔、财政经费补贴保障的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简称法工)履行服务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综合评价。以村(社区)集体资金自行聘请的法律顾问的考核,不适用本办法。

二、任职条件

法律顾问应符合下列任职条件:

(一)拥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恪守律师(法工)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自愿担任法律顾问;

(二)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四)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工作责任心强,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五)符合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与调整

(一)选聘流程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选拔业务能力强、熟悉本地基层社情民风、善于做基层群众工作的执业律师(法工),制作成推荐名录报送至区司法局,区司法局选拔后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库。

按照自愿的原则,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村(社区)在法律顾问库中进行双向选择,达成服务意向。对未自愿达成服务意向的村(社区),区司法局汇总后在法律顾问库中指派。

1名律师(法工)担任法律顾问数不超过5个(其中社区不超过2个)。对于超出规定数额的,区司法局汇总后对未能选聘法律顾问的村(社区)在法律顾问库中指派。

法律顾问实行“一年一聘”制,司法所报送上一年度考核初评意见时,同步报送当年度法律顾问意向人选情况,区司法局审核通过后由各司法所组织签订服务协议,签订情况报区司法局备案。

(二)人员调整

服务周期内,因律师(法工)离职、村(社区)对法律顾问服务不满意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法律顾问的,由法律顾问或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律师(法工)所在执业机构对担任的法律顾问指派人员予以调整。所在执业机构无法进行内部调剂或新指派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由区司法局在法律顾问库中重新指派。

服务周期内人员调整的,由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村(社区)签订补充协议,并报区司法局备案。

四、工作管理

(一)村(社区)负责做好法律顾问日常对接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日常履职对接与监督,年底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考核建议报所在地司法所。

(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法律顾问执业管理工作。法律顾问所在执业机构要加强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对不认真履职的法律顾问予以教育和督促,配合对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法律顾问做好调整工作,并做好团队法律支撑服务。

(三)司法所负责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初评。司法所要加强对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指导和履职监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季度检查、年度初评及报表统计。

(四)区司法局负责统筹全区法律顾问管理与考核工作。区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人员的调整与安排,承担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纪律监督、年度考核及数据汇总,发放市、区两级财政补贴。

五、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开展值班咨询。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工)原则上每周固定时间到社区值班半天;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工)每月定期到农村服务一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

(二)开展法律服务。开展村务“法治体检”,参与起草、审查生产经营合同等法律文书;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参与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三)开展法治宣传。每季度在村(社区)至少举办一场法治讲座或者参与一次法治宣传。

(四)参与纠纷调处。协助村(社区)调解组织对发生在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

(五)开展线上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为村(社区)提供非现场法律事项服务。

(六)信息报告处置。对村(社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掌握信息后,及时向村(社区)汇报,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七)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事项。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法律顾问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方式,内容包括基础履职和加分项两方面。基础履职包括值班咨询、线上服务、法治宣传、纠纷化解、重大事项参与等基本服务事项的执行情况,共计100分;加分项为额外加分(附件1)。

(二)法律顾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村(社区)总数的20%。

(三)法律顾问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或“基本称职”:

1.较好地履行法律顾问各项职责;

2.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

3.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在身边;

4.量化考核得分75分以上(含75分)的,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满75分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四)法律顾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1.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

2.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服务质量不佳、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或者存在尚不足以构成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执业违法违规行为,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3.在参加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量化考核得分不满60分的。

(五)律师(法工)参加法律顾问工作考核,于每年12月底前向所在地司法所提交年度履职台账。考核工作结束后,法律顾问年度履职台账由所在地司法所统一保管。

(六)律师(法工)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或者其所在的执业机构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将暂缓其年度工作考核,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再予年度工作考核。

七、考核时间及程序

考核期起止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按照村(社区)建议、司法所季度检查、年度初评、区司法局终评的考核程序进行。

(一)村(社区)建议。每月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督促法律顾问落实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将考核建议及下一年度法律顾问意向人选报所在地司法所。

(二)司法所季度检查。司法所每季度实地走访村(社区),检查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听取村(社区)的工作反馈,督促法律顾问日常履职,汇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季报表》(附件2),并对法律顾问基础履职情况进行季度打分评估。

(三)司法所年度初评。司法所于次年1月15日前结合村(社区)考核建议、季度检查等情况出具初评意见,填写《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区司法局。

(四)区司法局终评。区司法局对各司法所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复核,采取电话回访、查阅法律顾问台账资料、实地走访顾问村(社区)等方式进行,并向法律顾问所在执业机构通报最终考核结果。

八、经费保障

(一)工作补贴资金来源。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律师进村(社区)工作补贴经费按照12000元/村(社区)/年统筹,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二)工作补贴发放标准。律师进村(社区)工作补贴分基础服务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

1.基础经费补贴:根据实际签订法律顾问情况和地域因素划分为三类:一类为锦城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玲珑街道、青山湖街道、板桥镇、高虹镇、太湖源镇所属村,基础经费补贴为每村8000元/年。二类为於潜镇、天目山镇、潜川镇、太阳镇所属村,基础经费补贴为每村8500元/年。三类为昌化镇、龙岗镇、河桥镇、湍口镇、清凉峰镇、岛石镇所属村及全区所有社区,基础经费补贴为每村(社区)9000元/年。

2.绩效考核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按照每村(社区)5000元/年的标准发放;“称职”等次按照每村(社区)2000元/年的标准发放;“基本称职”等次不发放绩效考核补贴。

3.律师(法工)经年度工作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年度工作补贴,同时考核结果书面抄告其所在执业机构和村(社区),所在执业机构对担任的法律顾问指派人员予以调整。

4.担任法律顾问不满一年的,按具体服务月份计算年度工作补贴。

九、附则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临司〔2024〕7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季报表

      3.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1:

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基础履职100分

序号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

严格执行科学规范的委托服务制度(5分)

村(社区)法律顾问应由所在的执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和聘请,在司法所见证下与村(社区)签订“律师进村(社区)”工作服务协议书。

1.未采用统一格式的,扣1

2.未签订服务协议的2分;

3.司法所见证的2分。

2

认真开展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5分)

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对村(社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填写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年初要制定年度服务计划,年终要对全年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未填写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的,1分;

2.年初未制定服务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2分。

3

认真执行定期联系制度(24分)

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工)原则上每周固定时间到社区值班半天,每月值班时间不少于两天;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工)每月定期到农村服务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1.社区固定值班每少半天扣0.5分;2.农村定期服务每少一次扣2分。

4

认真开展法治宣传(8分

积极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为村两委成员、组长(代表)、法律明白人、群众等举办一场法治讲座

年度未完成4次的,每少一次扣2分。

5

认真开展线上服务(12分

加强线上法律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为村(社区)提供非现场法律事项服务。

1.每月最多赋1分,当月没有线上法律服务内容不赋分;

2.法律问题解答不专业,造成后果的,视情扣1-3分。

6

认真执行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制度(22分)

为村(社区)和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帮助困难村民(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村(社区)调解组织对发生在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村(社区)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对各类合同(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协助村(社区)或村民(居民)处理其它涉法事务;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议;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

1.为村(社区)和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1次得0.5分(同一天活动算1次);

2.帮助困难村民(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每件得1分;

3.协助村(社区)开展调解工作的,每调解成功1起得1分;

4.为辖区内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次得1分;

5.为村(社区)提出合理化建议,每件得1分;

6.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的,每起得1分;

7.对各类合同(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的,每件得1分;

8.参与村(社区)其他涉法事务,每起得1分。

本条总得分22分为止。

序号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7

认真执行重大敏感事件报告制度

4分)

对顾问村(社区)发生的涉及稳定的突出性、群体性事件,在掌握信息后,要及时向村(社区)汇报;同时共同参与,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对信息没有及时进行报告村(社区),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1件扣2分,扣完为止。

8

认真执行配合保障机制5分)

配合司法所做好报表统计、年度考核以及其他涉及村(社区)法律服务事项的临时性任务。

由各司法所年底酌情赋分。

9

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5分

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

发现有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现象,扣除该项分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10

严格执行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制度(10分)

认真、如实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登记本妥善保管与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业务文件和工作记录等文件材料在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时,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建档,提交顾问村(社区)年度审核确认后交由各司法所统一保管。

1.未提交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登记本的,扣5分;

2.记录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的,视情扣1-3分;

3.法律顾问业务档案不按时归档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4.装订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每发现一卷扣2分。

加分项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

重大案件化解

协助村(社区)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参与化解涉本辖区村民(居民)行政复议或行政纠纷案件,每成功一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2

矛盾纠纷调处

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年度调解成功总数超过6件以上的,每增加1件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3

村社法律服务

为村(社区)集体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含合法性审查),年度总数超过20件以上的,每超过1件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4

法治宣传教育

开展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活动,年度总数超过4次以上的,每增加1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4分。

5

公法窗口轮值

配合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化运行工作,根据司法所安排积极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轮值,每参加一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6

信息案例上报

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被区级部门录用的每篇加1分,被市、省、中央等有关部门录用的每篇加2分、3分、5分。



附件2

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季报表

           季度

法律顾问:               顾问单位:      /街道      /社区 

序号

季度履职完成情况

1

值班服务:社区值班        天、农村服务    次。

2

法治宣传:参加法治宣传    次,举办法治讲座    场。

3

线上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为村(社区)提供非现场法律事项服务    次。  

4

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村(社区)调解组织对发生在辖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次,化解矛盾纠纷    起。

5

村社法律服务:为村(社区)和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帮助困难村民(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为村(社区)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    为辖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    次;开展决策合法性审查    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个, 起草修改规章制度    个,起草修改合同    个,代写法律文书    个;代理诉讼、仲裁    个;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次(在第10项中写明其他法律服务具体内容)。

6

重大案件化解:帮助村(社区)化解重大信访案件    个,参与化解涉本辖区村居民行政复议或行政纠纷案件    个。

7

公法窗口轮值: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轮值    次。

8

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认真、如实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登记本。

9

重大涉稳信息报告处置制度执行情况

10

其他

(社区)意见(盖章)


附件3

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汇总表

       

司法所(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村(社区)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执业机构

考核分值

考核意见


































































说明:考核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村(社区)总数的20%,60(含)-75分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不满60分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