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676L/2025-10104551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12-30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5-12-30 16:30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区司法局选拔、财政经费补贴保障的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适用范围、任职条件、选聘与调整、工作管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时间及程序、经费保障、附则等九个方面组成。

(一)适用范围:确定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明确以村(社区)集体资金自行聘请的法律顾问的考核不适用本办法。

(二)任职条件:明确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需要符合的各项条件

(三)选聘与调整: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选聘流程,律师(法工)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数量,以及服务周期内律师(法工)调整的相关规定。

(四)工作管理:明确村(社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及区司法局的工作职责

(五)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划分及各考核等次的具体标准。

(七)考核时间及程序: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期起止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按照村(社区)建议、司法所季度检查、年度初评、区司法局终评的程序进行。

(八)经费保障: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律师进村(社区)工作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明确工作补贴发放分基础服务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

(九)附则:明确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同时废止。

四、关键词解释

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指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法律工作者。

、新旧政策差异

(一)选聘与调整:新办法在选聘流程增加了区司法局选拔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库的前置环节;将老办法中1名律师(法工)同一年度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不超过5家调整为1名律师(法工)担任法律顾问数不超过5个(其中社区不超过2个);同时对年度服务周期内法律顾问调整的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工作管理:新办法明确了由村(社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职责。

(三)服务频次村(社区)法律顾问由每月至少到村(社区)走访、服务一次”改成“社区法律顾问原则上每周固定时间到社区值班半天,每月值班时间不少于两天;村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农村服务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四)考核等次:法律顾问考核结果由“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调整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由10%提高到20%;新增量化考核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满75分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五)考核程序:新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按照村(社区)建议、司法所季度检查、年度初评、区司法局终评的考核程序进行,加强了过程性检查。

(六)工作补贴发放标准:基础经费补贴由“每村(社区)8000元/年”调整为“根据实际签订法律顾问情况和地域因素划分为三类,一类为每村8000元/年,二类为每村8500元/年,三类为村(社区)9000元/年”;绩效考核补贴由“‘优秀’等次每村(社区)6000元/年,‘合格’等次每村(社区)3000元/年,‘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绩效考核补贴”调整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每村(社区)5000元/年,‘称职’等次每村(社区)2000元/年,‘基本称职’等次不发放绩效考核补贴”;同时明确了年度工作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年度工作补贴,担任法律顾问不满一年的,按具体服务月份计算年度工作补贴。

、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

解读人:汪鋆

联系方式:0571-8954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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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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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区司法局选拔、财政经费补贴保障的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适用范围、任职条件、选聘与调整、工作管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时间及程序、经费保障、附则等九个方面组成。

(一)适用范围:确定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明确以村(社区)集体资金自行聘请的法律顾问的考核不适用本办法。

(二)任职条件:明确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需要符合的各项条件

(三)选聘与调整: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选聘流程,律师(法工)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数量,以及服务周期内律师(法工)调整的相关规定。

(四)工作管理:明确村(社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及区司法局的工作职责

(五)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划分及各考核等次的具体标准。

(七)考核时间及程序: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期起止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按照村(社区)建议、司法所季度检查、年度初评、区司法局终评的程序进行。

(八)经费保障: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律师进村(社区)工作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明确工作补贴发放分基础服务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

(九)附则:明确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临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同时废止。

四、关键词解释

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指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法律工作者。

、新旧政策差异

(一)选聘与调整:新办法在选聘流程增加了区司法局选拔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库的前置环节;将老办法中1名律师(法工)同一年度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不超过5家调整为1名律师(法工)担任法律顾问数不超过5个(其中社区不超过2个);同时对年度服务周期内法律顾问调整的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工作管理:新办法明确了由村(社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职责。

(三)服务频次村(社区)法律顾问由每月至少到村(社区)走访、服务一次”改成“社区法律顾问原则上每周固定时间到社区值班半天,每月值班时间不少于两天;村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农村服务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四)考核等次:法律顾问考核结果由“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调整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由10%提高到20%;新增量化考核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满75分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五)考核程序:新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按照村(社区)建议、司法所季度检查、年度初评、区司法局终评的考核程序进行,加强了过程性检查。

(六)工作补贴发放标准:基础经费补贴由“每村(社区)8000元/年”调整为“根据实际签订法律顾问情况和地域因素划分为三类,一类为每村8000元/年,二类为每村8500元/年,三类为村(社区)9000元/年”;绩效考核补贴由“‘优秀’等次每村(社区)6000元/年,‘合格’等次每村(社区)3000元/年,‘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绩效考核补贴”调整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每村(社区)5000元/年,‘称职’等次每村(社区)2000元/年,‘基本称职’等次不发放绩效考核补贴”;同时明确了年度工作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年度工作补贴,担任法律顾问不满一年的,按具体服务月份计算年度工作补贴。

、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

解读人:汪鋆

联系方式:0571-8954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