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857384282149/2025-101042403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14 |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上级相关要求,划定了临安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及其相关规定,现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临安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在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请备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来信反映以邮戳日为准。
联系地址:锦北街道市民中心2号楼15楼1503室
邮编:311300
联系人:张柠霞
联系电话:0571-89540785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临安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起草说明.docx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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