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0X/2016-3402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6-09-28 |
发文字号 | 临交〔2016〕141号 | 有效性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临安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28日
临安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
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市委、市政府和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正确领导下,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根据省市交通系统以及市依普办“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十三五”目标和任务,制定了“七五”普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法治临安建设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部署,围绕我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目标,以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实现临安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与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熟悉并自觉遵守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性,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关心交通运输事业、参与交通运输工作、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热情。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服务“四个交通”建设,部署和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交通法治宣传应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工作的过程,使普法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能力,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等工作有机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学会使用新的信息软件技术拓展宣传工作领域,重视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的宣传推广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进工作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指明了方向。要把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使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交通运输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广泛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和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引导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与交通执法结合起来,结合宣传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公共法律学习,加强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公路条例》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加深全社会对交通运输事业的认识和理解,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快速、高效、安全和绿色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将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创新驱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新型城市化、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突出交通运输服务的“先行官”作用。大力加强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行政审批政策调整等重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减少产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提前预防、主动化解,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促进交通运输和谐发展。
(五)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社会关心的公路治超、出租车行业管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实践,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行业从业人员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普法对象与要求
交通运输系统实施“七五”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交通运输行业的全体从业人员、服务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制度,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增强维护法治统一、维护公民权益的意识。“七五”普法期间,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行业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组织开展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并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认真落实临安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加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期间,局及局属执法单位要强化对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把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列入整体素质教育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七五”普法期间,公务员每年应抓好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每年安排1次以上统一法律知识讲座活动。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好本单位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针对执法证上岗培训学员抓好质量关,执法证申请关,以及年审考核关。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法治教育培训不少于20学时,由单位进行培训考查,并纳入年度对其所在单位法治工作考核内容,执法人员学法纳入执法评议考核内容。每年安排执法人员不少于2次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工作。
(三)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律法规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支持和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强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企业法治文化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前三季度)。在2016年9月30日前,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七五”普法教育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上半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配合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做好考核、总结和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局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管科,组织实施本规划。局属各科室、单位应积极配合并落实各项普法教育工作,并在人员配置、工作条件等方面切实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局属各执法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责任范围,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机构或专门人员,认真组织实施。以社会化运作为核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行业从业人员和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参与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工作考评,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执法评议考核,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定落实执法骨干、法制信息报道员以及专兼职法制管理员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拓展普法阵地。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媒体,实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的全媒体、全过程、全覆盖发展。持续优化车站、公路驿站、基层交通执法站所等场所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传统优势阵地建设;巩固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大力加强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交通在线、交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法治宣传工作。
(六)加强经费保障。根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
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内容,同时鼓励各单位对法治宣传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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