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510/2017-5597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30 |
临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七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城中街245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22058;传真:63722058;电子邮箱:labgs@hzstats.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根据局领导班子的变动、工作分工的调整和工作需要的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坚持以积极主动公开为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临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更新各类统计工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2条。
(二)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推进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规定》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及使用方式。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认真梳理,不断拓展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七、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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