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330185/2018-816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8-03-30
发文字号 临政函〔2018〕2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ALAD00-2018-0007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18-04-02 14:31
来源: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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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杭政〔201543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区现代职业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临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和融杭发展的新要求,按照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思路,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打造临安现代职业教育升级版,努力为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形成与我区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人民满意度高、具有临安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推进“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构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成长立交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比例进一步提高。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选择充分、形式多样。

2.统筹布局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设立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新建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形成临安区职业教育东西两所职校新布局。依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科学合理统筹专业发展,积极探索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3.逐步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推动“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按照“专业紧贴市场变化、课程紧贴岗位需求、人才培养紧贴用人单位需要”思路,加强校企教师互聘、教材共编、情境互换、资源共享等双向互动,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形成一批校企合作示范单位。

4.稳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学校内涵发展。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普遍建立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师资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且能力更强,建设具有区域特色明显、在省市内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职业学校和一批特优精专业,形成省市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高地。

5.逐步优化现代职教制度。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相关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

二、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优化布局职业教育资源。

围绕临安区全面推进城市国际化、产业现代化、全域景区化,加快实现生态文明引领区、创新发展加速区、共建共享先行区的发展战略,服务临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成立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到2021年完成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形成临安区职业教育东西两所职校新布局。着力建设由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紧密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

(二)拓宽人才培养多样化成长渠道。

以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机会,完善“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逐年提高中职学校学生升学比例。积极推进学制改革,形成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三年至六年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推进普职教育相互融通。

加强与普通高中课程的衔接和融通,不断完善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转换、学习成果互认等制度,开放职业教育资源,为中小学生提供职业体验、选修课开设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提供支持。争创杭州市级职普融通建设推进项目。

(四)促进终身教育多样发展。

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努力推动“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市民“30分钟”学习圈建设。进一步加大成人继续教育投入力度,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提升劳动者的文化素养和职业能力,初步建成全纳、开放、灵活的成人继续教育体系,提升成人继续教育质量。建成5所浙江省现代化成人学校和3个浙江省成教品牌项目,创建浙江省学习型城市。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一)加快推进校企共同体建设。

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校企共同体建设,制定校企共同体建设章程。依托我区主体产业,完善专业指导委员会,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学校育人与企业用工的无缝对接。开展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建立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机制,加强对校企共同体、产学对接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积极争创杭州市示范性校企共同体和杭州市级教学实训车间。

(二)强化行业、企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共同责任。

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信息、人才、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行业指导、评价、职业需求发布等第三方服务。企业要依法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制度,国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要有专门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培训和教育,推进企业职工学校建设。自身无法开展培训的企业,须委托职业学校开展职工教育培训。企业须依法承担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任务,提供实习条件,并支付相应实习报酬。

(三)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

加强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研究,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努力建设紧扣产业、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对接我区地方产业需求,明确“建好一个专业,服务区域一个产业”建设思想,每校确定24个基础条件好、教学质量高、服务区域强的专业作为我区重点发展的主干专业。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教学改革,配齐配强相关专业实训设备,加强实训基地“7S”管理,聚力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专业人才,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争创3个省市品牌专业,2个省优势特色专业,新建2个新兴专业。

(四)制定完善职业教育相关支持政策。

制定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处理。制定实施《临安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的实施意见》、《临安区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创新校企多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成本的有效机制,加快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场地租赁、投资收益、税收优惠等具体操作办法。支持、鼓励中职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为企业提供服务,并对职业学校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所获取的非财政性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鼓励中职学校以股份制、场地租赁等形式,通过“引企入校”“前校后厂、前店后校”等途径,建立实习工厂、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经济实体。鼓励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规模以上企业以“厂中校”形式建立职工培训基地和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帮助职业学校解决实训资源不足等问题。

(五)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政府统筹、协调推进、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积极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创新校企共同育人模式,形成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徒)、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与教材、共同组织教育教学、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管理与考核评价的一体化育人机制,到2020年,实现凡适合现代学徒制形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专业均开展试点,形成“校企合作,双元育人”的临安特色现代学徒制。创建杭州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四、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一)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三对接”,形成课程资源丰富、适应学生多元选择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能力。按照专业试点分步实施,稳妥推进“2.5+0.5”人才培养模式。

(二)建立教学工作诊改制度。

成立“临安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领导小组”,负责规划诊改进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建立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诊改工作流程,促进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三)实施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采取公众号、网络公开等方式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撰写发布质量报告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报告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状况。通过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向社会展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交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提升中职师资队伍水平。

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名教育教学团队”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鼓励中职学校教师参加社会、行业组织的高层次培训。争创4个省市名师,培育3个杭州市名教育教学团队。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强化职业学校实践性和技能性教学,建立专业教师进企业和企业优秀技术人员进课堂的工作机制,打造职业学校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拓宽职校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健全社会“能工巧匠”和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机制,切实解决中职学校技能型教师短缺瓶颈问题。

(五)加强中职学生核心素养培育。

结合我区地域文化和学校特色,积极开展中职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坚持立德树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道德情操,强化法治纪律,促文明养成;夯实文化基础,提升人文修养,加强生涯规划;厚植匠心文化,强化专业技能,培植工匠精神、双创意识;以身心健康为基础,锻造强健体魄,加强社会实践,培育健康身心。每年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和职业能力大赛,各校建立旨在提高学生整体职业技能水平的“面向人人”竞赛活动制度。

(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打造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开发智慧实训资源,构建智能化、专业化的技能教学实训环境,建设一批智慧技能实训室,探索建设校企合作互通网络平台,建成一批适应选择性课改需要的网络精品课程,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尝试融合。

(七)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培训工作,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建立方便职工、居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制定职业学校社会培训管理办法,创新社会培训形式,完善社会培训制度,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多形式多途径推进农村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扩大家政服务、网络创业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八)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

积极探索并推进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等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增加学生海外学习与实习实训机会,满足公众接受国际化职业教育的需求。

五、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政府统筹职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成立临安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与重大决策,切实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瓶颈,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发展评价与质量监控体系,积极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二)稳定增长职教经费投入。

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的意见》(浙财教〔2011377号)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浙财教〔20163号)的规定,落实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为职教发展提供经费保障。重点加大对浙江省、杭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和补助力度,切实推进我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要统筹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管理,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共建模式,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满足学生实训和社会培训的实训基地。督促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专项用于职工培训。

依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发改委、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国资委、杭州市经信委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教高中〔201616号)中有关落实学徒上岗实习经费的财政补助政策,用于学徒在企业内发生的培训费用补助。

(三)保障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学校要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落实。根据杭州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经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聘请专业课或实训课兼职教师。优化中职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年龄、学历等有关条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中职学校从教。完善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提升职业教育影响力。各行业、部门要定期举办本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各类技术能手提供展示技艺的舞台。新闻媒体要主动宣传我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成就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每年五月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十月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201851日起施行,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18330

 

   (此件可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会议,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问题。

区府办

成员单位

2.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统筹优化职教资源,加快建设现代化职教中心新校舍。

区府办

成员单位

3.积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强化社区教育功能,积极开展成人培训项目品牌建设、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建设、成人学习型社团(学习共同体)培育。积极创建浙江省现代化成人(社区)学校。

教育局

成员单位

4.结合省、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有序开展省市“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5.完善职业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年龄、学历等有关条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任教。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人才办

6.推进校企合作实施,试行“2.5+0.5”学制分段改革,完善并落实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财政局

7.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快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设,推进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教育局

相关部门

相关行业协会

8.建立对职业学校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人才贡献评估制度,建立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9.企业要依法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制度,依法承担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任务,提供实习条件,并支付相应的实习报酬。

人力社保局

教育局

10.定期举办本行业的职业技能大赛,为各类技术能手提供展示自身精湛技艺的舞台,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总工会

人力社保局

行业协会

教育局

11.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人力社保局

税务部门

12.推动新型农民教育服务,引导镇街成人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知识培训和农家乐、民宿、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村经济新业态培训。

农办

人力社保局

林业局(农业局)

教育局

科协

13.保障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切实做到职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按(浙财教〔2016〕3号)文件标准落实,并逐步提高。

财政局

教育局

14.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专项经费。

财政局

教育局

15.制定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税收法律规定处理。

税务部门

教育局

16.保障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经费,镇(街道)按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2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经费。各镇(街道)要明确成人(社区)教育工作分管领导。积极开展市民学习圈建设。

镇(街道)

教育局

17.加强成人(社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具备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建筑用房、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镇(街道)

教育局

18.加大对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宣传和表彰力度,建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制度。每年5月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10月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宣传部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文广新局

科协

 

 

 

政策原文:临政函〔2018〕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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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杭政〔201543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区现代职业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临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和融杭发展的新要求,按照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思路,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打造临安现代职业教育升级版,努力为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形成与我区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人民满意度高、具有临安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推进“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构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成长立交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比例进一步提高。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选择充分、形式多样。

2.统筹布局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设立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新建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形成临安区职业教育东西两所职校新布局。依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科学合理统筹专业发展,积极探索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3.逐步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推动“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按照“专业紧贴市场变化、课程紧贴岗位需求、人才培养紧贴用人单位需要”思路,加强校企教师互聘、教材共编、情境互换、资源共享等双向互动,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形成一批校企合作示范单位。

4.稳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学校内涵发展。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普遍建立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师资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且能力更强,建设具有区域特色明显、在省市内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职业学校和一批特优精专业,形成省市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高地。

5.逐步优化现代职教制度。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相关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

二、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优化布局职业教育资源。

围绕临安区全面推进城市国际化、产业现代化、全域景区化,加快实现生态文明引领区、创新发展加速区、共建共享先行区的发展战略,服务临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成立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到2021年完成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形成临安区职业教育东西两所职校新布局。着力建设由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紧密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

(二)拓宽人才培养多样化成长渠道。

以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机会,完善“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逐年提高中职学校学生升学比例。积极推进学制改革,形成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三年至六年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推进普职教育相互融通。

加强与普通高中课程的衔接和融通,不断完善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转换、学习成果互认等制度,开放职业教育资源,为中小学生提供职业体验、选修课开设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提供支持。争创杭州市级职普融通建设推进项目。

(四)促进终身教育多样发展。

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努力推动“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市民“30分钟”学习圈建设。进一步加大成人继续教育投入力度,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提升劳动者的文化素养和职业能力,初步建成全纳、开放、灵活的成人继续教育体系,提升成人继续教育质量。建成5所浙江省现代化成人学校和3个浙江省成教品牌项目,创建浙江省学习型城市。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一)加快推进校企共同体建设。

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校企共同体建设,制定校企共同体建设章程。依托我区主体产业,完善专业指导委员会,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学校育人与企业用工的无缝对接。开展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建立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机制,加强对校企共同体、产学对接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积极争创杭州市示范性校企共同体和杭州市级教学实训车间。

(二)强化行业、企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共同责任。

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信息、人才、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行业指导、评价、职业需求发布等第三方服务。企业要依法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制度,国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要有专门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培训和教育,推进企业职工学校建设。自身无法开展培训的企业,须委托职业学校开展职工教育培训。企业须依法承担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任务,提供实习条件,并支付相应实习报酬。

(三)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

加强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研究,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努力建设紧扣产业、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对接我区地方产业需求,明确“建好一个专业,服务区域一个产业”建设思想,每校确定24个基础条件好、教学质量高、服务区域强的专业作为我区重点发展的主干专业。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教学改革,配齐配强相关专业实训设备,加强实训基地“7S”管理,聚力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专业人才,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争创3个省市品牌专业,2个省优势特色专业,新建2个新兴专业。

(四)制定完善职业教育相关支持政策。

制定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处理。制定实施《临安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的实施意见》、《临安区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创新校企多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成本的有效机制,加快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场地租赁、投资收益、税收优惠等具体操作办法。支持、鼓励中职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为企业提供服务,并对职业学校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所获取的非财政性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鼓励中职学校以股份制、场地租赁等形式,通过“引企入校”“前校后厂、前店后校”等途径,建立实习工厂、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经济实体。鼓励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规模以上企业以“厂中校”形式建立职工培训基地和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帮助职业学校解决实训资源不足等问题。

(五)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政府统筹、协调推进、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积极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创新校企共同育人模式,形成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徒)、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与教材、共同组织教育教学、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管理与考核评价的一体化育人机制,到2020年,实现凡适合现代学徒制形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专业均开展试点,形成“校企合作,双元育人”的临安特色现代学徒制。创建杭州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四、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一)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三对接”,形成课程资源丰富、适应学生多元选择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能力。按照专业试点分步实施,稳妥推进“2.5+0.5”人才培养模式。

(二)建立教学工作诊改制度。

成立“临安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领导小组”,负责规划诊改进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建立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诊改工作流程,促进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三)实施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采取公众号、网络公开等方式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撰写发布质量报告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报告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状况。通过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向社会展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交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提升中职师资队伍水平。

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名教育教学团队”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鼓励中职学校教师参加社会、行业组织的高层次培训。争创4个省市名师,培育3个杭州市名教育教学团队。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强化职业学校实践性和技能性教学,建立专业教师进企业和企业优秀技术人员进课堂的工作机制,打造职业学校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拓宽职校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健全社会“能工巧匠”和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机制,切实解决中职学校技能型教师短缺瓶颈问题。

(五)加强中职学生核心素养培育。

结合我区地域文化和学校特色,积极开展中职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坚持立德树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道德情操,强化法治纪律,促文明养成;夯实文化基础,提升人文修养,加强生涯规划;厚植匠心文化,强化专业技能,培植工匠精神、双创意识;以身心健康为基础,锻造强健体魄,加强社会实践,培育健康身心。每年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和职业能力大赛,各校建立旨在提高学生整体职业技能水平的“面向人人”竞赛活动制度。

(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打造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开发智慧实训资源,构建智能化、专业化的技能教学实训环境,建设一批智慧技能实训室,探索建设校企合作互通网络平台,建成一批适应选择性课改需要的网络精品课程,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尝试融合。

(七)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培训工作,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建立方便职工、居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制定职业学校社会培训管理办法,创新社会培训形式,完善社会培训制度,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多形式多途径推进农村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扩大家政服务、网络创业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八)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

积极探索并推进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等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增加学生海外学习与实习实训机会,满足公众接受国际化职业教育的需求。

五、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政府统筹职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成立临安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与重大决策,切实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瓶颈,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发展评价与质量监控体系,积极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二)稳定增长职教经费投入。

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的意见》(浙财教〔2011377号)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浙财教〔20163号)的规定,落实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为职教发展提供经费保障。重点加大对浙江省、杭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和补助力度,切实推进我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要统筹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管理,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共建模式,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满足学生实训和社会培训的实训基地。督促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专项用于职工培训。

依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发改委、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国资委、杭州市经信委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教高中〔201616号)中有关落实学徒上岗实习经费的财政补助政策,用于学徒在企业内发生的培训费用补助。

(三)保障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学校要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落实。根据杭州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经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聘请专业课或实训课兼职教师。优化中职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年龄、学历等有关条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中职学校从教。完善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提升职业教育影响力。各行业、部门要定期举办本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各类技术能手提供展示技艺的舞台。新闻媒体要主动宣传我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成就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每年五月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十月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201851日起施行,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18330

 

   (此件可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会议,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问题。

区府办

成员单位

2.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统筹优化职教资源,加快建设现代化职教中心新校舍。

区府办

成员单位

3.积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强化社区教育功能,积极开展成人培训项目品牌建设、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建设、成人学习型社团(学习共同体)培育。积极创建浙江省现代化成人(社区)学校。

教育局

成员单位

4.结合省、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有序开展省市“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5.完善职业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年龄、学历等有关条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任教。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人才办

6.推进校企合作实施,试行“2.5+0.5”学制分段改革,完善并落实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财政局

7.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快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设,推进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教育局

相关部门

相关行业协会

8.建立对职业学校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人才贡献评估制度,建立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9.企业要依法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制度,依法承担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任务,提供实习条件,并支付相应的实习报酬。

人力社保局

教育局

10.定期举办本行业的职业技能大赛,为各类技术能手提供展示自身精湛技艺的舞台,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总工会

人力社保局

行业协会

教育局

11.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人力社保局

税务部门

12.推动新型农民教育服务,引导镇街成人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知识培训和农家乐、民宿、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村经济新业态培训。

农办

人力社保局

林业局(农业局)

教育局

科协

13.保障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切实做到职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按(浙财教〔2016〕3号)文件标准落实,并逐步提高。

财政局

教育局

14.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专项经费。

财政局

教育局

15.制定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税收法律规定处理。

税务部门

教育局

16.保障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经费,镇(街道)按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2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经费。各镇(街道)要明确成人(社区)教育工作分管领导。积极开展市民学习圈建设。

镇(街道)

教育局

17.加强成人(社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具备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建筑用房、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镇(街道)

教育局

18.加大对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宣传和表彰力度,建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制度。每年5月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10月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宣传部

教育局

人力社保局

文广新局

科协

 

 

 

政策原文:临政函〔2018〕25号.pdf